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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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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20-09-09
  • 时效性
    有效

云南省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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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红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

2)负责监测红河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

3)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研究和分析我县全社会资金平衡,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土地政策。

4)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

5)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红河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和省、州、县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

6)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7)负责协调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实施和监测评估工作。

8)承担红河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

9)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

10)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综合分析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

11)起草红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规草案,拟订有关政策,参与红河县非公经济发展政策的制定。

12)承办红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2019年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全年地区生产总值预计完成45.3亿元(1-3季度完成29.41亿元),比上年增长2.4%,完成年计划48.93亿元的92%;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 14174 元,完成年计划 15418 元的 92 %;农业总产值预计完成17.8亿元,同比下降8.2%,完成年计划 21.57亿元的82.5%;工业总产值预计完成21亿元,同比增长0.1%,完成年计划22.24亿元的94%。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完成74.15亿元,同比增长-11%;财政总收入预计完成2.26亿元,同比下降8.8%。其中: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475亿元,同比增长3.7%,完成年计划1.47亿元的100.3%;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计达33.54亿元,同比增长33.9%,完成年计划25.55亿元的131.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计完成10亿元,同比增长10%,完成年计划9.83亿元的10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达33347元,同比增长8%,完成年计划33347元的10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达9475元,同比增长10%,完成年计划9475元的100%。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控制在3%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城镇化率达到27.3%。

2.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认真做好经济运行分析。一是组织各经济部门对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总结,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特点,提出了2019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提请县十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审议;二是开展季度经济运行分析报告,并提交县委、县政府审定;三是形成2019年1-8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提交县人大审议;四是根据上级发展政策导向,以及社会各界所提建议意见和县委的建议,形成“十三五”中期评估报告,待提交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审议;五是启动红河县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扎实推进项目审批和资金争取。全年预计批复实施方案 44 个,总投资2.57 亿元;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7 个,总投资6.48 亿元;核准项目1 个,总投资 0.043 亿元;备案项目 39个,总投资 24.81 亿元。争取到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 0.96 亿元,省级预算内资金 300万元,州级前期资金180万元。

着力掌握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全年预计可纳入30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41项,总投资104.7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1.62亿元,2019年预计完成投资6亿元。其中:竣工投产项目6个,竣工2个,竣工率33.3%;在建项目7个,已全部开工,正在有序推进;新开工项目14个,已开工7个,开工率50%;重点项目前期14个,目前正在积极推进前期工作。

1).农经项目建设情况:①完成虎街河水库建设,已蓄水,正在做竣工验收材料,待试运行期満,可竣工验收;②勐甸水库建设正常推进;③马戛水库水库已实现开工建设;④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正常推进;⑤完成2018年退耕还林工程建设7.5亩;⑥石头寨变电站工程已投运;⑦2019年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整体完成进度71.91%。

2).易地搬迁项目推进情况:一是完成了红河县“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任务15982人(建档立卡12905人,同步搬迁3077人)搬迁入住。其中2016年搬迁8635人(建档立卡5558人,同步搬迁3077人),建设集中安置点26个、安置房1783套,安置房完工率为100%,8635人已搬迁入住,入住率为100%;2017年搬迁1000人,建设集中安置点2个、安置房232套,安置房完工率为100%,1000人已搬迁入住,入住率为100%;2018年搬迁6008人,建设集中安置点14个、安置房1241套(含分散安置房12套),安置房完工率为100%,6008人已搬迁入住,入住率为100%;2019年搬迁339人,建设集中安置点1个、安置房64套,安置房完工率为100%,339人已搬迁入住,入住率为100%。二是完成旧房拆除及复垦复绿工作。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已拆除建档立卡户旧房982户(不含“四类情况”可不予拆除旧房和无房户172户),拆旧率达100%,完成旧宅基地复垦复绿60亩;同步搬迁395户(不含“四类情况”可不予拆除旧房和无房户168户),拆旧率达85.7%,完成旧宅基地复垦复绿15.5亩。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已拆除232户,拆旧率达100%,完成旧宅基地复垦复绿36.2亩。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已拆除1158户(不含“四类情况”可不予拆除旧房和无房户共83户),拆旧率达100%,完成旧宅基地复垦复绿100.46亩。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已拆除60户(不含“四类情况”可不予拆除旧房和无房户4户),拆旧率达100%,拆旧占地面积6.8亩,复垦复绿3.2亩。三是实现“三个清零”目标。根据中央省巡视巡察和省州督导、成效考核等发现反馈问题,高度重视,及时进行安排部署,成立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要求,实现国家和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指出问题“清零”、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清零”、脱贫攻坚各类问题“清零”目标,圆满完成全县“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任务。

3).以工代赈项目:2019年共收到省州下达以工代赈项目资金1105万元。一是继续推进2018年阿扎河乡普春片区以工代赈项目的实施,目前已开工建设;二是有序推进2019年以工代赈项目,项目覆盖3个片区,3个乡镇7个村委会31个自然村14093余人受益,目前正处于招标投标阶段,预计年底可开工建设,明年上半竣工验收。

4).红河谷马帮侨乡小镇建设项目:红河谷马帮侨乡小镇建设项目分二期实施,第一期19个项目已有15个子项目已按计划开工建设,其中已完工3个,在建12个,开展前期4个,各项目正在积极建设中。撒玛坝片区景观栈道建设项目,游步石栈道2.765公里、游步木栈道2.5公里工程全部完工;撒玛坝综合服务区游客咨询中心,完成撒玛坝综合服务区游客中心的改造、旅游A级厕所及管理用房的新建,并建成了能容纳150辆汽车停放的停车场一个;甲寅康腾石头寨自驾车帐篷营地,已完成所有建设内容,建成了高端住宿帐篷17顶,日可容纳客户36人,已于2018年7月21正试营业;自2017年至2019年9月底,累计完成投资2.9684亿元,入驻企业3个,实现就业2610人,完成税收60.832万元,累计接待游客149.96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22.7427亿元。

5).红河县“美丽县城”建设:结合红河县特有的马帮侨乡文化,加强海绵城市、管线综合、城市设计、城市双修、地下空间、县域乡村建设指引等方面的考虑,委托具有相应规划编制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对我县规划进行编制,并认真对标全省“美丽县城”建设指标体系21个大项59个子项进行摸底自查,目前已达标32项,未达标22项,不涉及5项。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标未达标的22项指标梳理建立了红河县“美丽县城”建设查缺补漏项目建设表,共计划实施子项目36项,其中,干净11项,宜居20项,特色5项。估算总投资14.17亿元,目前已落实资金0.88亿元,缺口资金13.29亿元。2019年计划投资1.35亿元,2020年计划投资10.62亿元,2021年计划投资2.2亿元,已开工建设14个项目,完成投资1.04亿元。建设资金主要以争取上级政策资金补助、引进民间资本、自筹等多渠道进行筹集。

3.持续推进价格有关工作。一是加强重要商品价格动态监测,保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累计平均上涨1.5%,比全省平均涨幅低0.5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涨幅低0.9个百分点;二是开展降成本工作进展监测分析月报统计4次。全年预计降成本2571.71万元,从降成本情况来看,降低企业税费负2319万元;降低企业融资成本109.23万元;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性成本76.85万元;降低企业人工成本66.63万元;三是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对中央和省明令取消和停止征收的各项收费项目坚决取消和停止征收,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调整和公布了中央及省级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规范收费管理措施。按(云发改物价〔2019〕425号)文件规定降低30%规定:一是完成县综合执法局多收取城市道路费1261.4元退款工作,涉及3家企业和7人;二是完成多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39534.6元清退工作,涉及1家企业和42人,两名个人因金额较小未来办理退费;三是继续做好价格认定工作,为司法、纪检、行政机关提供及时、准确的价格服务,做好涉案财产认定等工作。全年预计完成刑事涉案价格鉴证140件,涉案金额450余万元;民事涉案鉴证4件,涉案金额20万元;涉烟案19件,涉案标的金额15万元,价格咨询和案件受理,答复满意率100%;四是根据中央省州的要求,认真开展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实施工作,完成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加大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的执行力度,积极开展成本监审工作;五是对住建局、水务局2015-2017年的水利供水价格、城市供水价格、污水处理费等进行成本监审。

4.有序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一是认真开展粮食自检自查,全面完成全国政策性粮食大清查工作;二是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活动;三是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的主题上街设点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采取以案说法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2次;四是积极做好招商引资,项目编制申报工作。申报项目1个,计划总投资413.88万元;五是依法监管粮食,维护粮食市场秩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赋予的职责,积极配合工商、技术监督部门对粮食经营活动和全县粮食加工企业进行依法监督检查,从而维护了粮食市场秩序;六是认真做好2019年《粮食收购许可证》年审工作,通过年审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吊销《粮食收购许可证》。

5.积极促进能源项目建设。2019年能源项目申报并获批复2个,备案项目1个。一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总投资1827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365万元已到位;二是做好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于2019年9月27日完成施工、监理、光伏组件、逆变器公开招投标工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计划分5个建设片区同时开工建设,预计12月30日前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实现全容量并网,年内完成投资4466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31,346,944.9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1,346,944.9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本年收入23134.69万元,比上年增加888%,原因是项目资金拨款比去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33,483,099.90元。其中:基本支出5,405,485.48元,占总支出的2.32%;项目支出228,077,614.42元,占总支出的97.6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本年支出23348.3万元,比上年增加907%。原因是项目资金支出比去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40.5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79%。上年支出637.2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6.67万元,同比减少15.1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及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807.76万元。上年经费支出663.98万元。比去年增加22143.78万元,主要原因项目资金增加。具体项目有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其他农林水支出财政拨款总开支22807.7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348.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2615.6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021,608.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8%。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公用经费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39,899.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3%。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8,366.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39,8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89%。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12.农林水(类)支出84,741,41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29%。主要用于农林水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0,02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1,341,785.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7%。主要用于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粮食风险基金、其他粮油事务支出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36000元,支出决算为251,093.00元,完成预算的5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9,983.00元,完成预算的1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1,110.00元,完成预算的29.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5,867.72元,下降2.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9,983.00元,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8113.81元,较上年增加31,869.19元,增长23.0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开展,公务用车较上年跑工地次数增加,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1,110.00元,2018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8846.91元,较上年减少37,736.91元,下降31.7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接待次数减少,故三公经费金额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9,983.00元,占67.70%;公务接待费支出81,110.00元,占32.3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9,983.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9,983.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1,11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1,11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7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项目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15万元,上年支出46.1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2.96万元,同比增长49.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增加;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云南省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资产总额9,272,147.50元,其中,流动资产9,003,193.65元,固定资产268,953.8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245,210.38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0,338,609.23元,固定资产减少906,601.1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9,272,147.50

9,003,193.65

268,953.85

 

 

 

268,953.85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费、政府采购、接待费等日常支出部分。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外,每年同级财政为开展特定的工作任务目标而发生各项开支。包括:项目咨询费、审计费、差旅费、办公费、培训费、会议费等。

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监督索引号53252900530301111

 



附件【云南省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表2020090903573845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