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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40844-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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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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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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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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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49801000
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管理园区企业,让园区企业生产、销售等规范化。并为园区企业提供服务,协助企业办理征地、水电等相关手续。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进一步加快完善工业园区“软”环境条件。
一是在编制完成《红河县特色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的基础上,园区管委会考虑到工业园区的长远发展,《红河县特色产业园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已编制完成,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是依法建设园区、依法进行项目审批的要求,是加速项目特别是重大项目落地速度提供保障,更是保护环境的切实需求。二是着手红河县特色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前期工作,不断加快编制进度。
2、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工业发展平台。
在红(河)元(江)、红(河)南(沙)两条二级公路建成通车和加速完善县、乡、村公路网络的基础上,红河县集中精力抓好工业园区的电力、道路、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千方百计做好土地储备规划和“三通一平”,不断拓宽项目入驻空间,为红河县工业园区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至2018年12月,红河县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5亿元,完成任务数的100%。
不断提高规划建设水平。今年以来,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协调配合企业及国土、住建等单位做好各项工作,把好规划关,严把规划建筑面积、容积率等指标,规范企业建设用地及办理相关证书,使各项指标均符合园区规划要求;到国土、住建全面了解县域工业用地分布情况,掌握园区内的可利用土地分布情况,红河县工业园区规划面积为8.03平方公里,其中,已建成土地面积1422亩,剩余可出让土地面积3000余亩,预计可盘活土地面积6000余亩。据此我们对园区规划进行相应调整,对红宝异型石材公司下方的“三家村”土地进行调查。
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就是企业入驻的平台,只有进一步完善工业园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推动相关功能区域建设,才能为更多更好的企业入驻提供优质的条件,不断夯实工业发展平台。
3、工业园区重点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坚持把项目建设作为工业发展的“牛鼻子”,按照“争开工、抓续建、保投产、促前期”的要求,通过进一步完善项目责任机制、保障机制、整合机制和考核奖惩机制,突出抓好了一批关系工业经济发展的重大项目。
4、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努力突破招商困境。
一是完善政策促招商。县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关于红河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规定》,对来我县投资建设的项目,视其投资规模和强度,按相关土地、税收等政策标准进行优惠补助,通过以补代奖提升投资吸引力。二是策划项目促招商。突破“唯资源论”的束缚,注重策划“一头在内、一头在外”和“两头在外”的项目,把延伸产业链项目、优势资源深度开发项目作为重点,精心策划,力争引进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大项目,为招商引资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创新方式促招商。园区推行以商引商、口碑招商、节会招商等多层次、多渠道的招商方式,不断拓宽招商渠道,加强对沿海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的跟踪和对接力度,努力实现由政府招商向企业招商转变,由优惠政策招商向优化环境招商转变,由节会招商向全天候、常态化招商转变,由全民招商向专业队伍招商转变,由引进单一项目向延长产业链条、培育产业集群转变。在2019上半年的招商引资工作中,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在落实好工业园区用地标准的基础上,加强招商力度。今年以来共洽谈项目3个,接待客商达5批次,主要有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棕榈产业园区建设项目、果汁饮料加工项目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3,162,795.6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62,795.6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597,585.96元增加2565209.72元,主要原因分析: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3000000元)款项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468,783.06元。其中:基本支出164,146.68元,占总支出的35.02%;项目支出304,636.38元,占总支出的64.9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1,374,434.34元减少905651.28元,主要原因分析:实施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4,146.68元。与上年对比299,902.94元减少135756.26元,主要原因分析:以前年度在项目经费中列支的办公经费在基本支出列支,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0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9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4,636.38元。与上年对比1,074,531.4元减少769895.02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支出主要是园区拆迁补偿款,未发生其他重大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8,783.0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1,374,434.34元减少905651.28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支出减少,以前年度在项目经费中列支的办公经费在基本支出列支,导致去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4,220.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96%。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日常支出及其他资本性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610.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420.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8%。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2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66%。主要用于园区建设拆迁款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53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5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由于和县工信局办公合并,公务接待基本由工信局接待。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18年无增减变化。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无变化的主要原因由于和县工信局办公合并,公务接待基本由工信局接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51.00元,与上年对比8,057.98元增加93.02元,主要原因分析:其他交通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及其他交通费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3,149,303.69元,其中,流动资产3,134,699.18元,固定资产14,604.5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61803.7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618638.19元,固定资产减少156834.4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无处置房屋建筑物;无处置车辆;无报废报损资产;无出租房屋。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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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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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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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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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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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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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3149303.69 |
3134699.18 |
14604.51 |
0 |
0 |
0 |
14604.51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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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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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没有其他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 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 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 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49801111
附件【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表2020091010154860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