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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140816-409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9-2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信访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77501000

红河县信访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为更好地发展好、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群众的根本利益,认真受理和切实解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提出的信访事项。根据《信访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1.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2.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

3.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4.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5.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6.对本级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县信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信访局局的精心指导下,以及在各职能部门的支持配合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指示精神以及省、州、县领导关于信访工作的讲话精神为指导,继续开展“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建设,着力化解突出信访矛盾,全县信访形势平稳可控,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全县接待和受理来信、来访、网上信访261件(批)次,其中:来信46件次67人次;来访93批次164人次(集体访1批次14人次);网上信访122件(含人民网、领导信箱、微信、手机等)。办结250件(批)次,办结达95.78%;正在办理11件次。

为了更好地运用政策、法律、教育、调解、引导、查处等手段,调处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我局认真做好分析研判工作。一是次月5日前,对上月的信访情况作统计分析,研判各类矛盾纠纷发展趋势,以及当前县委县政府开展的中心工作可能引起上访的因素,作出《红河县信访工作情况通报》,目前,已作出《情况通报》10期。二是根据工作情况,召集相关信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召开红河县信访维稳形势分析研判会。目前,已召开中共红河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4次,信访维稳形势分析研判会15次。

为进一步加强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先后对“春节”、全国、省、州“两会”期间等重要敏感时期信访维稳工作进行认真部署。一是认真落实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对排查出来的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认真落实领导包案制度。一年来,全县共开展排查3次,排查出矛盾纠纷67件次,化解67件次。二是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对重点人员、重点群体进行排查,落实包保责任和稳控措施,坚决防止矛盾激化升级,全力维护大局稳定。三是认真做好信访值班备勤工作,在重要会议和重大节庆期间保障24小时通信畅通。四是为准确掌握节假日和特殊敏感时期的信访工作动态,在全县范围内启动信访工作“零报告”制度。

对上级交办的“四大重点”制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落实县级包保领导,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召开专题研判会,对案件进行逐案分析、研究化解措施。同时,依托信访信息系统开展工作,建立攻坚战信息数据库,通过系统随时跟踪、动态管理、网上督办、综合分析,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和国家、省、州信访局业务规范要求,扎实做好受理、转送交办、办理、送达、录入、督查督办等各个环节工作,确保信访事项在信息系统内流转顺畅、程序规范、要素齐全。

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是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了解群众愿望,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有效减少重复上访、集体越级上访、进京非接待场所上访,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将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解决在基层的有效途径。到目前,我县县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74(件)233人次。乡镇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177批(件)1011人次。

统筹运用各方资源,健全信访联解、矛盾联调、工作联动的多元共治机制。加强信访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等联动机制,推广律师、心理咨询师等参与接待群众来访、化解信访矛盾的制度。目前,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26件次,化解25件次。

认真做好积案的标识,严把受理、转送交办、办理、送达、录入、督查督办等关键环节,确保程序规范,要素齐全。

为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提升网上信访的知晓度,及时高效解决信访人的问题。让群众知晓网上信访的受理内容,办理流程的同时,也让群众切身体会网上信访好用、管用,并引导群众多“上网”少“走访”,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工作目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信访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信访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信访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553,603.8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53,603.8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上年度收入合计696584.40元,比上年增加857019.40元,增加123.03%。原因是我单位上年机构改革分离新增,上年决算是半年收入,所以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信访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564,311.02元。其中:基本支出1,551,166.02元,占总支出的99.16%;项目支出13,145.00元,占总支出的0.8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年度支出合计685643.47元,比上年增加878667.55元,增加128.15%,原因是我单位上年机构改革分离新增,上年决算是半年支出,所以比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51,166.02元。上年度支出685643.47元,比上年度增加865522.55元,增加126.24%,原因是我单位上年机构改革分离新增,上年决算是半年支出,所以比上年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38,746.80元,占基本支出的86.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2,419.22元,占基本支出的13.6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信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145.00元。上年支出无,主要原因是非基建项目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为:非基建项目办公费13145.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信访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4,311.0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上年财政拨款支出685643.47元,比上年增加878667.55元,增加128.15%原因是我单位上年机构改革分离新增,上年决算是半年支出,所以比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55,122.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6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工资支出、办公经费支出等;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6,051.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0%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73,137.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8%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信访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0000元,支出决算为34,395.09元,完成预算的85.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3,080.09元,完成预算的76.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315.00元,完成预算的113.1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34,395.09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3,080.09元,增长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1,315.00元,增长1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上年机构改革分离新增单位,上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无。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080.09元,占67.10%;公务接待费支出11,315.00元,占32.9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080.0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3,080.09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出差、下乡开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1,31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31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主管部门以及乡镇及村委会有关单位公务活动和业务联系对接发生的接待21批次105人次所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信访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2,419.2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0360.15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上年机构改革分离新增,上年决算是半年支出,所以比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红河县信访局部门资产总额18978.28元,其中,流动资产8685.61元,固定资产10292.6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9917.85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50210.52元,固定资产增加10292.6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8978.28 

8685.61 

10292.67 

 

 

 

10292.67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2.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4.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77501111



附件【红河县信访局2020年决算公开表2021091903133664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