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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40848-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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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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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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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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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42601000
红河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级应对一般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筹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县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国家和省州县党委、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红河县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有效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
2.稳步推进机构改革。
3.建立线上线下监管长效机制。
4.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
5.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
6.广泛开展应急避险知识的科普宣传。
7.严厉查处违规违法行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5,466,541.0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66,541.0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比上年度增加2,529,300.53元,增加46.27%,增加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人员增加、人员经费预算执行增加、民政救灾款划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3,834,238.43元。其中:基本支出3,820,738.43元,占总支出的99.65%;项目支出13,500.00元,占总支出的0.3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比上年度增加690,410.28元,增加18.10%,变动主要原因是民政救灾物资款支出增加,精准扶贫工作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20,738.43元。比上年度增加690,410.28元,增加18.10%,变动主要原因是民政救灾物资款支出增加,精准扶贫工作经费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0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5.9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应急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5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500元。具体项目开支为购买办公电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34,238.4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比上年度增加690,410.28元,增加18.10%,变动主要原因是民政救灾物资款支出增加,精准扶贫工作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6,551.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1%。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4,720.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8%。主要用于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1,997.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4%。主要用于职工缴纳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2,970.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大检查。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6,46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5%。主要用于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371,532.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93%。主要用于应急救灾物资采购,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临时救助,购买抗旱物资。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2,000元,支出决算为81,369.89元,完成预算的67.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9,209.89元,完成预算的1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160.00元,完成预算的4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公务接待减少。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5,429.11元,下降6.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5,361.89元,增长74.93%;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19年机构改革职能职责增加,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用车数量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0,791.00元,下降58.15%,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公务接待减少、县市交叉检查减少、州对县督查减少。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公务接待减少、县市交叉检查减少、州对县督查减少。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209.89元,占72.77%;公务接待费支出22,160.00元,占27.2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209.8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9,209.89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精准扶贫工作、自然灾害检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16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2,1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精准扶贫、自然灾害相关工作商洽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0,806.8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6,152.52元,增加22.29%。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车辆运行费、设备购置、电费,增加的原因为机构改革,增加防灾减灾、防汛抗旱灾等职能9项职能,机构改革人员转隶2人,购买2套办公桌椅和电脑;汛期检查防灾减灾工作增加,防灾减灾工作中用车增加,差旅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红河县应急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2,513,117.04元,其中,流动资产2,348,691.11元,固定资产367,874.4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42,079.99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309,954.42元,固定资产增加367,874.4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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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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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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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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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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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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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251.31 |
234.87 |
36.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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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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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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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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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除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
6.机构:指在行政管理领域中具有一定行政管理职能、党务管理职能、公益服务职能或其他管理、服务职能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目前,列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的机构主要有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机关,群众团体机关和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等;
7.编制:广义的编制是指各种机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结构和领导职数配置。狭义的编制也称“人员编制”,是指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的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数额和领导职数。人员编制是“三定”规定的主要内容之一。
9.201(类)10(款)01(项):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201(类)10(款)50(项):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208(类)05(款)01(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208(类)05(款)05(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210(类)11(款)01(项):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221(类)02(款)01(项):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域名(Domain Name)是用于识别和定位互联网上计算机的层次结构式字符标识,它与该计算机的互联网协议(IP)地址相对应。域名类似于网络上的门牌号码,但相对于IP 地址而言,更便于使用者理解和记忆。中文域名,顾名思义就是以中文表现的新一代域名,同英文域名一样,是互联网上的门牌号码。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42601111
附件【红河县应急管理局表2020091011120053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