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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40849-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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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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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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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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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532501000
红河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利水电工程水库移民安置和移民后期扶持的政策、法律法规;
2.负责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和移民后期扶持的管理、监督、协调和服务工作,落实兑现移民后期扶持政策;
3.负责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的初审工作,承担下级移民开发机构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组织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移民安置工程的初验工作;
4.参与编制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年度规划、中长期规划;
5.负责监督管理大中型水库库区基础设施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的项目建设工作;
6.负责移民项目资金监管工作;
7.承担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信访稳定工作;
8.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完善红河县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项目建设验收工作
2014年3月通过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水利部审批,我县作为第一批移民避险解困试点项目建设点,也是我州唯一试点建设县。现已全面完成项目建设、项目审计和县级自验工作,完成项目材料档案完善整理工作,达到档案验收标准,目前正在按照省级验收专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等待省级终验。
(二)开展第四批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项目建设
一是配合村委会完成了项目建设需要的土地调整工作,共调整土地149户65.28亩。
二是按红河县第四批移民避险解困试点项目实施方案严格标准开展工作,对涉及的457户移民严格按实施方案要求开展政策兑现工作,对符合享受旧房拆除重建的313户签订搬迁安置协议,现已签订287户,动工建设254户。
三是积极推进避险解困户中建档立卡户的建房进度。俄垤村委会避险解困中心村四类对象涉及避险解困项目127户,其中建档立卡户100户,低保3户,残疾24户。127户四类对象中原本为安全稳固住房59户,县城有安全稳固住房2户,县城周边安置2户,最终锁定危房并涉及避险解困项目64户。
64户建档立卡户危房中:其中经过危房改造项目加固修缮,已达到安全稳固标准且不会影响脱贫攻坚4户,由施工方统建5户,正在积极施工中53户(其中柱桩浇灌至地脚圈梁阶段2户,地脚圈梁至一层未封顶阶段25户,房屋封顶至门窗未安装阶段26户)。竣工1户,未动工1户纳入危房改造提升。
四是加紧协调解决项目建设水、电问题。安排技术人员对供水管道进行排查,保证项目实施期内的供水。同时,请镇供电所技术人员对项目区内的电路进行临时改造,解决项目实施期间的安全用电问题。
五是完成项目新规划区土地平整工作,共开挖土方26000m3,回填土方12000 m3,完成挡墙支砌3000 m3。
(三)继续做好勐甸水库征地工作
勐甸水库建设共涉及征地面积2054.1亩,其中:淹没区涉及应征土地1455.67亩,外延区涉及应征土地598.43亩;目前已完成1108.66亩的征地工作。
(四)积极向省州搬迁安置办申报2019年度后期扶持项目
2019年度申报的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涉及:1.宝华镇俄垤村委会养禽养殖产业、投资45万元;2.宝华镇俄垤村委会规垤海木栈道建设、投资198万元;3.宝华镇俄垤村委会打依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50万元;4.甲寅镇阿撒村委会阿撒上寨基础设施建设、投资99万元;5.甲寅镇他撒村委会他撒村人行道、排污沟建设、投资99万元;6.迤萨镇红旗山移民生产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90万元;7.阿扎河乡阿扎河村委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98万元;8.努力向省州搬迁安置办争取乡村振兴战略项目一个,资金控制400万元;项目涉及移民资金1379万元。
(五)严格按照规定按时足额发放移民后期扶持直补金
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是用于移民生产生活补助的资金,按每人每月50元的补助政策,每位移民全年可享受600元,目前,我县享受该项资金的移民为5453人,全年应发放的移民后期扶持直补金为327.18万元。我办始终注重该资金的发放工作,每年对享受的移民进行认真核实,建立档案、分设帐户,每年由我办提供名册、财政局和信用联社以“一折通”形式拨付发放到户(卡)的方式及时足额将直补金发放到户,资金发放公开透明,做到不挤占、不截留、不挪用。
(六)开展移民职业技术教育招生宣传工作
依托省搬迁安置办确定的12所大中专职业技术院校,宣传好2019年度的招生工作,抓好移民子女职业技术教育,帮助移民子女转移到城镇就业。
(七)做好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切实结合实际调整“十三五”产业结构,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不断增强移民群众的“造血功能”,做到输血和造血相结合,扶贫与扶智相结合,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努力实现移民“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会发展”的目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78,959,802.3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959,802.3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15,542,158.98元,2019年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3,417,643.34元,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原因是第四批避险解困项目实施。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42,511,824.88元。其中:基本支出1,949,065.40元,占总支出的4.58%;项目支出40,562,759.48元,占总支出的95.4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2018年支出数11,887,335.87元,2019年比2018年支出增加30,624,489.01元,支出增加原因是第四批避险解困项目实施。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49,065.40元。2018年基本支出数1,661,610.82元,2019年比2018年基本支出增加287,454.58元,支出增加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费用增大。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3.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6.1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562,759.4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337,034.43元,原因是第四批避险解困项目实施。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737,852.3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4.66%。与上年对比增加20255327.89元,原因是第四批避险解困项目实施。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5,41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0%。
9.卫生健康(类)支出66,731.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主要用于支付养老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0,401,1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79%。主要用于项目相关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107,57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9%。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6,9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主要用于支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8,452.00元,完成预算的26.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452.00元,完成预算的36.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6,418.00元,下降53.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418.00元,下降53.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452.00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452.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452.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红河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71,633,646.25元,其中,流动资产46,993,956.82元,固定资产151,237.3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4,488,452.09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6,251,089.79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2,193,132.36元,固定资产减少430,494.6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24,488,452.09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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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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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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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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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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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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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71633646.25 |
46993956.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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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86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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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8845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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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9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9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6,94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其他收入是指独立费中的实施管理费。独立费用包括项目建设管理费、移民安置实施阶段科研和综合设计费,以及其他税费等。而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管理费包括实施管理费,实施管理费是指各级地方移民机构为保证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工作的正常进行,发生的开办费、人员经常费和其他管理性费用。
二、政府性基金是指是指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以下简称库区基金)征收对象为本省行政区域内装机容量2.5万千瓦以上(含本级数)、有发电收入的水库和水电站。包括省本级和省对下转移支付部分,这里的政府性基金指的是省本级使用部分,每年预算时由省财政厅非税管理局提供预算数。省本级部分主要用于移民子女的职业教育、非税管理局的征收管理经费、和极少部分的移民项目审查经费。
监督索引号53252900532501111
附件【红河县搬迁安置办公室表2020091011152525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