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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40822-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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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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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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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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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2020年以来,县委县直机关工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县委十二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机关党建责任制,全面推进2020年基层党建重点任务,不断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
1.统一领导县直机关党的工作,负责县直机关党的建设;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决定的贯彻落实。
2.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措施;负责对党员干部进行形势、任务教育;指导、协调县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3.参与督促检查县直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领导班子中心组理论学习;指导机关党组织抓好党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了解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等方面的情况,对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县委报告,配合县纪委受理机关违纪党员的处理事宜。
4.研究和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探索新形势下机关党建工作的新问题、新经验;抓好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建立、换届选举和领导班子成员的考察、任免、培训工作。
5.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培训、管理和监督;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党组织制定党员发展工作计划,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等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党的政治建设,着力推进机关党员干部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要求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在党员集中培训和日常教育中,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大力倡导和弘扬共产党人价值观,始终保持共产党人先进本色,着力推进机关党员干部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督促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确保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坚决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坚决防止和反对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认真执行《中共红河县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构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决定》,扎实开展“清廉红河”“清廉机关”建设主题活动,促进机关党员干部崇廉拒腐、激浊扬清。
2.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着力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机关党员干部。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县直机关各单位认真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列为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议题”,理论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及时跟进学,为加强机关党员干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截至目前,县直机关各单位党委(党组)已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284次。二是坚持支部活动经常学。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化常态化,要求党支部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的重要内容,坚持不懈学、笃信笃行学,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三是坚持党员培训必须学。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列入年度“万名党员进党校”普通党员轮训、机关党组织书记暨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专题培训的“必修课”,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截至目前,县属各党工委已组织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专题培训班14期1763人、党务干部培训13期884人、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培训8期181人。四是坚持开展宣讲深入学。今年7月和9月,根据县委宣传部的安排和部署,县直机关工委先后组织开展了县直机关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宣讲报告会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走基层”宣讲活动,300余名机关党员干部参加了学习宣讲活动。
3.强化“清单式”管理,着力推进2020年机关党建重点任务落实落地。2020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红河县2020年基层党建重点任务项目清单>的通知》精神,制定下发了《中共红河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基层党建重点任务项目清单》、《2020 年度机关党组织(党总支、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2020年度红河县直属机关党建工作考评清单》(目标管理责任书),通过实行“清单式”管理,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强化责任落实,推动2020年机关党建重点任务落实落地。
①、扎实推进“红河模范机关”创建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的建设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精神和州委、县委贯彻落实清单任务,进一步加强我县机关党的建设,着力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2020年4月,制定下发了《红河县县级机关创建“红河模范机关”实施方案(试行)》,对创建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和部署。8月,根据上级要求,与县委组织部联合下发了新方案,提出了“五强五带头”的新要求。2020年度党风廉政、意识形态、机关党建责任制考核结果出来后,县直机关工委将适时组织工作组,开展“红河模范机关”创建工作的检查评选工作。
②、深化“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
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民法典》以及中央2018年以来颁布的各类条例和意见等党内规章制度,聚焦正反两方面教育,聚焦党性锻炼,持续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9月23日至25日,组织开展了为期3天的“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工委直属党组织及部分县属党工委普通党员共500余人参加了培训。
③、组织开展机关党务工作者培训,不断夯实机关党建工作基础。为不断提高机关党务工作者业务素质,6月10日至12日,县委县直机关工委举办了2020年度县级机关党组织书记暨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县级机关各级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及党务工作者共160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内容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聚焦2020年度基层党建重点任务安排、聚焦党建实务操作、聚焦正反两方面教育、聚焦党性锻炼,通过学习培训,使广大机关党务干部受到了党性教育、明确了目标任务、掌握了“智慧党建”操作技能,进一步提高了履职能力和水平。
④、扎实开展学习身边榜样活动。2020年,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将学习先进典型作为健全经常性查改违背初心使命问题长效机制的重要措施,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组织党员学习“身边榜样”事迹,引导广大党员向身边先进典型看齐,学习榜样、争做榜样,激励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今年以来,重点组织学习了朱有勇、张桂梅、吴志宏、张贵周、李国民等身边榜样事迹。截至目前,工委直属党组织共组织学习身边榜样活动300余场(次),参加党员3000余人。
⑤、全面完成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任务。今年,是省委提出的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的收官之年。因支部分设、增设等原因,2020年,县直机关工委需要达标的党支部共有14个。今年以来,县直机关工委着眼于巩固2018年和2019年创建成果,全面完成党支部创建达标任务,在2019年度机关党建责任制检查考评和2020年机关党建工作督查中,重点对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了督促检查。4月3日,县直机关工委召开了党支部(总支)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会,对全面完成创建任务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目前,县直机关工委剩余14个未达标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创建工作已通过检查验收。县直机关工委直属党支部规范建设工作实现圆满“收官”。
⑥、从严从实做好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严格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截至目前,共吸收了预备党员17名,办理了14名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建立健全信教党员排查、处置和教育长效机制。巩固深化党员信教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建立健全常态排查机制和经常性党性教育制度,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经排查,县直机关工委直属党员中无信教党员。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政治生日、谈心谈话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提醒、报备、报告、通报处理制度,并形成长效机制。今年以来,县直机关工委开展了2次排查整治工作,对4名参加组织生活次数较少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谈话提醒。
⑦、扎实推进“智慧党建”三年行动,不断提高机关党建网络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统筹抓好“智慧党建”内、外网建设。
内网系统建设方面,依托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积极运用网上转移和接收组织关系、云南省党员身份查询、党代表管理、党员涉嫌违纪违法信息管理、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管理、发展党员等功能开展党组织和党员日常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已通过网上转(接)党员组织关系175人(次)。
外网系统建设方面,积极推进党建信息化系列平台“六进”工作,县直机关工委直属单位共有51个党员活动室安装使用了“智慧党建”TV;健全完善“网上党支部”,全面推广运用“云岭先锋”手机APP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积分、党务公开等工作,869名党员已下载使用“云岭先锋”手机APP客户端,基本实现了在职党员全覆盖;推广使用网上党支部教育培训管理功能,在“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中推广运用“云岭先锋”手机APP扫码签到、学员管理等功能,实现教学管理信息化、学习档案电子化、培训到人精准化。
⑧、着力推进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打造机关党建“特色品牌”。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正确处理好党建和业务的关系,找准工作结合点,推动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相互促进,切实解决“两张皮”问题。正确处理好继承和创新的关系,推进机关党建理念思路创新、方式手段创新、基层工作创新,创造性开展工作,打造机关党建“特色品牌”,着力破解机关党建特色亮点不突出的难题。
4.强化抓基层强基础,着力推进机关党建责任制落细落实。一是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制定下发机关党建“项目清单”、“责任清单”、“考评清单”,修改完善机关党建目标管理责任书,并组织与58个县属部门党组织书记签订,进一步强化机关党委(党组)书记和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的“主责主业主角”意识,不断压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二是调整优化党组织,为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夯实组织基础。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切实抓好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2020年,将党员人数超过100名的3个党总支升格为机关党委;将党员人数超过30人的5个党支部进行了分设,新成立了7个党支部。同时,根据党员变动情况,撤销了2个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党支部。三是严格开展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今年以来,对任期届满和缺额的3个党总支和22个党支部进行了换届和补选,选举产生了党总支、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分别是15名和60名,及时选优配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四是认真做好党务公开工作。党务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在党务公开栏上每季度向广大党员群众进行公开。截至目前,县直机关工委直属党组织已公开党务4期。
5.强化督查指导,着力推动机关党建存在问题整改落实。一是推行机关党建专项督查和交叉督查制度,通过季度定期督查、日常随机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督促整改,推动机关党建存在问题整改落实。目前,已组织开展机关党建工作督查3次,共对县属9个党工委、14个党总支、131个党支部开展了指导、督促和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建议 200余条。二是建立健全县直机关工委班子成员支部联系点制度和工委干部职工分片联系制度,切实加强对县直机关各单位领导班子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指导和督促。三是坚持执行《红河县机关党建“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督促机关各级党组织书记聚焦主责主业,抓好责任落实。年内,各支部书记将在所在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述职,县直机关工委也将抽取部分直属党总支、支部书记向工委述职、接受评议。
6.强化机关作风建设,着力打造“政治坚定、作风扎实,纪律严明”的机关干部队伍。一是持续开展机关纪律作风督查。会同县纪委县监委,在节前节后等重要节点和平常工作时间开展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明查暗访”活动,深入部分单位督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县实施意见情况;察看是否有上班迟到和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察看上班时间吃早点的情况等,推动解决机关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纪律作风问题。通过督查,县直机关工委单独对6个单位6名干部职工的纪律作风问题发出了督查通报。二是持续抓好机关“七种作风”建设,持续转作风、优服务、提效能。持续开展“七种作风”建设标兵评选活动,激励机关党员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三是持续在县直机关各单位深入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示范创建活动,深化“增强党员意识、树立党员形象、做合格党员”活动,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大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机关。四是深化机关联系基层、干部联系群众“双联系”制度。县直机关各单位与挂包村党总支(支部)开展了“结对共建”活动,全体机关党员干部职工与挂包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结对了“亲家”,为我县顺利实现脱贫摘帽发挥了重要作用。五是牵头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志愿为群众服务工作,推进机关党建促城市基层治理。与县委组织部联合下发了《2020年度县级机关、企业、学校等驻区单位党员到社区报到志愿为群众服务工作方案》,将报到服务单位扩大到驻社区各类企业、学校、医院等,增强了服务力量。创建了“志愿服务”微信工作群,搭建了志愿服务信息交流平台,初步形成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社区派单、部门接单”的工作机制。目前,已有80余个单位深入迤萨镇西山、跑马、凹腰山社区开展志愿服务,帮助解决困难问题102个,涉及资金24.99万元,为县城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巩固国家级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红河县城市党建信息管理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度收入合计981,891.3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6,891.33元,占总收入的97.4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5,000.00元,占总收入的2.55%。与上年对比减少20100.00元,下降2.19%,主要原因分析:深化预算管理,减少了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度支出合计1,002,249.26元。其中:基本支出948,851.38元,占总支出的94.67%;项目支出53,397.88元,占总支出的5.3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47397.88元,增长789.96%,主要原因分析: 红预算〔2018〕500号工作经费23397.88元、 红预算〔2020〕143号机关党委工作经费30000.00元本年列入项目,致使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48,851.3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201.45元,增长1.41%,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变动,致使支出增加。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58,545.33元,占基本支出的90.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0,306.05元,占基本支出的9.52%。平均在职人数6人/月,人均支出158141.90元/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3,397.8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7,397.88元,增长789.96%。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上年无项目支出;二是本年把红预算〔2018〕500号工作经费23397.88元、 红预算〔2020〕143号机关党委工作经费30000.00元列入项目,致使项目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2,249.2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05,699.33元,增长11.78%。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变动,增加了工资福利等支出;二是加大脱贫攻坚工作力度,相应的增加了相关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37,271.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5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646,545.1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8703.9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716.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9,467.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18667.3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5,509.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4%。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45509.97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0000元,支出决算为1,550.00元,完成预算的1.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50.00元,完成预算的1.9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有关政策要求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230.00元,增长17.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30.00元,增长17.4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接待村委会干部对接精准扶贫工作。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550.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1,55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306.0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452.32元,增长 39.25%,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会计核算进一步规范,本年将公务交通补贴列入其他交通费用核算;二是精准扶贫增加差旅费、公务用车平台经费等相关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46599.61元,其中,流动资产43889.44元,固定资产2710.1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104.9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97.2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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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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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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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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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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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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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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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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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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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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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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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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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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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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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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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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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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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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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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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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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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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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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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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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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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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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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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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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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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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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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59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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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88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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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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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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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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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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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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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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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数据,所以公开表为空表;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数据,所以公开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上年结转,上年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本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转下年,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规定结转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为保证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退休费、办公费等。
6.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我单位机关运行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286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