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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40833-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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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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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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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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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宝华镇中心完小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宝华镇中心完小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宝华镇中心完小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单位主要职能为学校通过组织教师、宣传教师、教育教师、服务教师,切实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学校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学校搞好服务。
(1)促进经济发展、增加教师收入。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学校的方针政策和措施,坚持科学发展,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2)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完善学校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努力改善校园环境,不断提高学校生活质量。
(3)加强学校管理,维护学校稳定。加强安全教育,健全教师权益保障机制,维护学校公平正义。
(4)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学校和谐。加强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引导教师有序参与学校事务管理,推进校务公开,促进组织健康发展,增强学校自治功能。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学校认真切实贯彻县财政局文件精神,在县教育局、宝华镇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针对年检和财务经费专项督查中提出的财务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理性分析,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措施。
一是建立领导小组;二是严格资金的管理使用。学校的一切资金,由学校财务人员按有关规定统领统支,没出现以任何理由单独收支现象,对本学校的预算执行情况及财务收支进行检查和内部审计工作,及时足额把财政下拨的公用经费、贫困生生活补助资金、学生营养餐资金分配给各村完小,不挤占,不挪用,不降低标准,确保专项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随时接受专项检查,实行校务公开,学校重大经济活动,严格按我校制定的重大经济活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三是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督查,督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四是公示,自觉接受家长社会的监督。取得了以下工作成效:
1.完善期垤小学、嘎他小学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为俄垤小学安装了防雷设备;将宝华小学大门修缮为电动伸缩门。
2.修缮各个校点教学楼围栏杆及楼梯防道门防道栏。
3.积极配合宝华镇党委政府对宝华小学征地工作。
4.食堂管理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规,从业人员持证上后岗,定期进行体检。食堂的油、盐、柴、米、肉、蔬菜等都是定点采购,严格保管,并当天公示所采购物资的单价和数量。对食物、蔬菜清洗、烹饪等,学校有严格的操作流程、措施和记录。做好食品留样监督检查工作,坚持做到每天一小查,每周一大查,做到登记记录,强化责任。
5.为改善教学环境和学习环境。幼儿园教室增添60套学生课桌椅,及时更换了一批破乱的课桌椅。
6.维修工作及时、服务到位,凡是影响到教学工作的事都及时处理,今年维修更换节能灯882个,更换阀门水龙头共342个,及时维修了办公楼、师生宿舍及教室门窗,维修了学校的用电线路及自来水管道,零星维修服务201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宝华镇中心完小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宝华镇中心完小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特岗人员4人,事业人员1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宝华镇中心完小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20,844,008.4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376,518.45元,占总收入的97.7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67,490.00元,占总收入的2.24%。比上年总收入20,029,529.26元,增收4.07%,主要分析增长原因是本年度教师增加并提高了教师工资,同时加大了人员经费的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宝华镇中心完小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20,899,171.53元。其中:基本支出20,899,171.53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比上年总支出20,136,106.92元,增支3.79%,主要分析增长原因是教师增多,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宝华镇中心完小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899,171.53元。与上年总支出20,136,106.92元对比,增支3.65%,主要分析增长原因是增支了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353,273.35元,占基本支出的87.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545,898.18元,占基本支出的12.1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宝华镇中心完小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宝华镇中心完小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359,031.3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42%。比上年的19,695,336.92元,增支3.26%,主要分析增长原因是教师增多,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17,381,619.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3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3,145,357.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04,711.9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27,890.98元,资本性支出103,66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85,546.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4%。主要用于养老保险1,571,594.59元,事业单位离退休70,807.00元,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43,145.13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891,864.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891,864.73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宝华镇中心完小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无拨款“三公”经费。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350.00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50.00元,下降10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由于本年受疫情影响,我校没有公务接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宝华镇中心完小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红河县宝华镇中心完小部门资产总额5,333,355.00元,其中,流动资产0.00元,固定资产5,311,855.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1,5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3,66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3,66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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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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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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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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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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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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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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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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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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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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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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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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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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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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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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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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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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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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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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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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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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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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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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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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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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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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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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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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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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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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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33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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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18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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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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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88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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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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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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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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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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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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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数据,所以公开表为空表;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数据,所以公开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教育支出是指用于教育方面的全部开支。包括:教育的基本建设投资、教育的经常费用、国家的财政拨款、社会团体和个人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等。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公积金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城乡社区住宅(如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
4.基本支出,为保证我校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办公费等。
5.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附件【红河县宝华镇中心完小.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