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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40905-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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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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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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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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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935701000
红河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规范性文件。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工作机构与高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4、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发展。
5、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6、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7、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8、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9、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10、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1、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2、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3、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民族文化走出去。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成就
2019年全年发借书证61本,共有办证读者647人。接待读者41213人次/年,书刊流通76142册次;其中,外借人次9011人,外借册次10101册;流动服务点流通书刊1000册次/年;赠书1300余册,光盘200盘。图书馆、农家书屋、乡镇文化站等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
春节期间,开展春节游园活动,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举办了《篆刻艺术欣赏及书画作品用印》公益文化讲座;“侨乡红河书友会——阅读悦美”读书活动;“4·23世界读书日·文化扶贫·悦读人生”系列活动;红河县2019年大成教育“希望之星”英语风采比赛活动;“关注盲人阅读”2019年红河县盲人智能听书机培训班;《壮阔东方潮 奋进新时代——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微信展等一系列活动。
2.体现红河特色的文化精品不断涌现
为参加红河州2019年“白鹇奖”文艺汇演暨决战脱贫攻坚、献礼国庆70周年文艺晚会,红河县共创编6个节目,舞蹈类:《地鼓舞》、《乐作舞》;脱贫攻坚节目:舞蹈《帮扶》;曲艺类:《哈尼四季生产调》;民乐弹唱:《梯田颂歌》;歌曲:组合《我在梯田边等你》。
完成了《生的狂欢》大型舞台剧的前期准备工作;完成了首部哈尼剧《莫批阿波》的剧本创作及音乐制作;采编创作的文艺作品有《春苗》、《梯田秋韵》。
两个舞蹈类节目《地鼓舞》、《乐作舞》,采风、音乐制作阶段已完成,舞蹈编排已现雏形,下一步进入提高阶段。曲艺类《哈尼四季生产调》已完成文字脚本,进入音乐创作阶段。弹唱类节目《梯田颂歌》已完成音乐创作,进入配器阶段。歌曲类(组合)《我在梯田边等你》已完成歌词创作,进入歌曲创作阶段。完成《莫批阿波》剧本创作,并进入排练阶段。
红河州推出的展演剧目《哈尼古歌》于9月10日参加了由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主办,以“礼赞新中国·奋进新时代”为主题的第十五届云南省新剧目展演。国庆期间举办了《你好新时代.红河县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合唱晚会》和“欢庆和谐盛世·展望辉煌未来”红河县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文艺晚会 。10月21日,我局组织18名工作人员参加了为期十天的“云南省三区文化人才支持计划第七期二班培训”。抽调我县人员参加的《哈尼古歌》将于11月2日至8日到北京中央党校、中央民族大学进行汇报、交流演出。11月底,成功举办2019年长街宴。
3.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成效显著
设立非遗名录是保护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手段。一年来,我局坚持以“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工作方针,加大投资力度,积极推进非遗名录保护工作。截至目前,有非遗传承人84人,其中:国家级传承人3人,省级传承人8人,州级传承人32人,县级传承人41人,有《哈尼族多声部民歌》、《乐作舞》两个国家级保护名录;有《哈尼族服饰(奕车)》、《傣族传统制陶技艺》、《哈尼族奕车传统文化保护区》、《“乐作舞之乡”》、《地鼓舞》大羊街乡车普村哈尼族(奕车)传统文化保护区省级保护名录五项;有《仰阿娜》、《竹编工艺》、《啊邑莫赫(彝族母舞)》、《彝族刺绣技艺》、《哈尼族焖锅酒酿制技艺》州级保护名录五项。
2019年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人员先后到13个乡镇收集整理,采集县级非组织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资料;组织参加了红河州非遗代表性项目《哈尼多声部民歌》、《四季生产调》调演;和2019年“非物质文化遗产日”展演活动;《哈尼族奕车服饰》参加了第五批国家级项目的申报工作;和州非遗中心一起举办了一期《哈尼族多声部民歌》培训班,共培训学员80人。
4.文物保护力度不断加强
2019年1-3月按计划完成了红河县迤萨镇古民居第八批国保申报工作,对有保护价值的文物作出筛选,做通户主的工作,消除户主的担心,与户主签定申报协议,完成该项工作“四有档案”整理记录。按规定完成了红河县东门楼及迤萨民居的白蚁危害防治工程项目经费申报工作。完成了省级及以下文物保护单位、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项目申报和可移动文物预防性项目的申报。7至9月完成省文物局《开展文物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云文物联发〔2019〕1号)文物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出动48人次,每月检查130个点,共整治火灾隐患6处,截至目前无火灾事故发生。做好云南省文物局(云文物[2019]34号)已经批复的红河县东门楼及迤萨民居白蚁防治项目按计划推进工作。目前完成蚁防治项目设计方案和预算,按正常程序进入政府采购,在本月施工方可进场施工。按计划完成红河州对红河县的文物安全目标责任考核的各项工作。
加强文物保护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红河县文物修缮管理办法》,通过电视、广播、发传单等各种方式并将该管理办法宣传到广大百姓中去,呼吁大众一起保护文物。全年共发了6000多份有关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单。送流动展览进校园、进社区。通过“红河遗珍展”展板、悬挂宣传横幅、有奖答题、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内容直观、全面、系统的宣传了红河文物的有关知识。
5.文化市场监管和审批工作有序进行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张贴海报200余张,制作悬挂宣传横幅13幅,制作《红河县文化和旅游局扫黑除恶宣传手册》300余份,充分利用电子屏幕、宣传标语、横幅、微信群、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
切实加强文化市场监管。除日常巡检,重点加强节假日、两会、中高考期间的集中检查。今年来,出动执法车辆11余台次,出动执法人员50人次,对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娱乐场所KTV、网吧、星级酒店、旅行社)共15家进行突击检查,查处无证经营文化单位31家,引导26家办理证照。重点检查黄赌毒、收取保护费、敲诈勒索、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未成年人进网吧等违法违规行为。摸排3条涉黑涉恶线索,已报县扫黑办。加大对文艺演出文化市场的监督管理,做到逢会必到,有演必查,共出动执法车辆4台次,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检查文艺演出4场。通过各方努力确保了我县文化市场健康有序。
严格依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审批新注册登记KTV等营业性娱乐场所,截至目前审批了3家KTV,1家文艺表演团体。
6.旅游经济持续增长
2019年,景区接待国内外游客数大幅度提升,完成预计接待人数。
7.重点项目建设稳步推进
通过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着力打造两个核心景区升级改造、曼板游客集散中心等一批重点项目,努力构建红河县旅游支撑点。
一是撒玛坝景区升级改造项目。投资1250万的撒玛坝万亩梯田6公里游步环形栈道已逐渐成型,3.765公里石栈道及2.5公里木栈道均已竣工验收。投资600万的游客中心改造及停车场建设项目已竣工验收,已建成游客服务中心一幢、137个停车位的停车场1个及3A级旅游厕所1座。大科寨村委会至撒玛坝观景台公路改造项目已完成项目建设。撒玛坝片区花海建设项目已完成项目建设。预计投资9200万的土司文化展览馆、购物街建设项目已进入外立面和室外景观施工阶段。撒玛坝景区内部提升改造项目中大门提升改造子项目已完工,道路的提升改造,年内可完成。
二是红河县马帮古城景区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建设项目。与马帮古城建设指挥部整合各类旅游口资金1.5亿元,将共同打造占地面积60公顷的马帮古城堡一座,目前子项目路网项目1号路、2号路及核心区项目的拆迁、勘察、设计、招标工作等前期工作,进入施工阶段。
三是游客集散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投资5000万元,在红河旅游大环线的节点曼板,打造占地约60亩的集游客集散、停车、休闲娱乐、购物为一体的大型游客集散中心1个;项目完成施工图设计、审图、招投标等工作,已于5月签订施工合同后进场施工,目前已完成场地平整,正在搭建钢筋加工棚、混凝土搅拌站等临时设施,改移施工场地内的原市政给水管网及河道挡墙的施工。
四是苏红传统村落改造复兴项目。苏红传统村落改造复兴项目已完成上百户居民的征房征地工作、村落地质灾害治理及L1道路建设工作,正在做村庄环境整治工作;苏红进村路,已完成前期及招标工作并进场施工,正在进行挡土墙支砌及原道路扩宽土方拉运施工;针对民房的样板房改造已完工,已进入公建部分的施工工作。。
五是他竜古村落改造项目。由迤萨镇实施,计划投资约2900万元,主要包含文庙、武庙、寨门、停车场和民居立面改造等项目。目前已完成进村道路建设、村内青石板铺设及排污水管、饮水管的安装;游客咨询点、停车场、活动室、文庙两边耳房的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做外部装修及文庙、武庙、寨门的设计修改方案。
六是红河县马帮古城景区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红河县凹腰山游客中心)。项目计划投资1250万元,主要包含游客咨询中心、配套旅游展示用房、A级旅游厕所、智慧旅游系统软件建设、生态停车场、道路硬化、护坡及其它室外附属工程。目前景观广场已基本完工,游客中心已完成主体工程,室内正在进行装饰装修工程;室外正在进行道路及绿化工程施工;护坡治理工程正在做设计方案。
七是樱花谷游步道建设项目。项目计划投资200万元,主要包含约2.7公里青石板游步道、休息亭、休息凳、观景平台及相关附属设施。目前已完成2423米青石板游步道的施工,剩余320米延长线的游步道休息亭、观景平台建设工作将于本月启动。
八是桂东游步道建设项目。项目计划投资200万元,主要包含约700米长、1.5米宽、0.08米厚的石板栈道。目前项目已完工并投入使用。
九是旅游厕所建设项目。红河县2019年旅游厕所建设任务为5座,目前已完工3座,在建1座,1座正在进行征地等前期工作。
8.“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快速推进
紧扣“一机游”的目标任务,持续发力,完成了手绘地图上线、“一机游”铺码、扫码识景、撒玛坝景区票务系统安装;新增慢直播播放点位4个,累计达到9个;完成了智慧停车场硬件按照;年内,进行事件直播3次;完成了2个新增智慧厕所、景区免费WiFi、景区安防系统的合同谈判;完成了第一批涉旅企业的诚信评价,正在推进第二批涉旅企业的评价工作;启动了景区网页的修改完善和数据填充,景区公众号运转正常。通过新媒体积极开展文旅资源宣传推介、市场营销、游客招徕和项目招商等工作,让游客迅速了解我县的丰富多彩的旅游资源,使我县文旅宣传网络化,国际化,市场化。
9.多措并举,强化旅游宣传营销
成功举办了2019年“红河县撒玛坝开秧节”大型民俗展演活动、“仰阿娜”活动,并结合民族节庆活动开展了“印象红河”抖音短视频征集大赛,吸引众多当地人及外地游客参与,反响热烈,达到较好的宣传效果,进一步打响了“云上撒玛坝·醇情哈尼人”的知名度。参加了2019南亚东南亚国家商品展暨投资贸易洽谈会、宣传红河,提高红河的知名度,向全国人民展示红河新形象。同时推介红河投资环境,拓展招商引资渠道,吸引境外客商及国内的企业来红河投资发展。结合中国旅游日在我县小花园广场举行以“文旅融合、美好生活”为主题的2019年“中国旅游日”集中宣传活动。预计,2019年1-8月,接待国内外游客68.09万人次,同比增长22%。实现旅游业总收入9.43亿元,同比增长30%。
10.景区秩序与安全平稳有序
2019年,针对景区的安全工作,进行了针对各种安全事项的学习,增强了工作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且在景区存有安全隐患处通过放置各类警示标牌提醒游客存有安全隐患,增强游客安全防范意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营造了一个安全、稳定的旅游环境。
11、旅游扶贫工作扎实开展
以创建全省旅游扶贫示范县为契机,深入实施旅游经济开发带动扶贫,结合旅游资源分布情况,计划打造4个旅游扶贫示范镇,打造20个特色旅游扶贫村,培育200户旅游扶贫示范户,带动303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13355人发展旅游业脱贫致富。
围绕“房入会、田入股、文化入景、农特产品入市”思路,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旅游业脱贫致富。“房入会”方面,大力发展农家客栈、特色民宿、休闲农庄、农家乐等经营项目。“田入股”方面。由村干部或“明白人、带头人”或龙头企业牵头成立梯田“稻渔共作”合作社,开展休闲旅游体验活动,提高梯田综合产值。目前,全县共引导发展了258个农民合作服务社。“文化入景”方面。鼓励景区景点周边村寨建办文化演艺企业或协会,景区举办大型小型观光体验旅游。目前已创建红河哈尼梯田文化传承学校自主培养旅游文化人才,打造了梯田实景演出节目,将继续办好“开秧门”民俗活动、“仰阿娜”姑娘节、“长街宴”、万人歌舞节等民族节日活动,带动群众增收。“农特产品入市”方面。通过旅游产业的发展,打造梯田红米、葛根、梯田鱼、梯田鳅、梯田鸭、山地鸡等农特产品品牌,提高农特产品附加值,实现产业发展、旅游发展与精准扶贫同步发展。
截至目前,累计引导发展旅行社、旅游商品加工、旅游商品销售等旅游企业12家、宾馆及乡村客栈150家(其中:县城58家,乡村92家)、农家乐80家、共有床位4386张,餐位9900人;共引导发展了258个农民合作服务社;创建了红河县电商产业园,已入驻企业16个、专业合作社8个、民族文化展演馆3个、快递公司3个,建成线下体验店24个。今年直接增加旅游行业就业岗位200余个,带动157户农户从事旅游配套产业,已间接拉动1300余名贫困人口脱贫。5月,组织负责扶贫工作的基层一线人员参加了省文化和旅游厅在弥勒举办的《2019年云南省乡村旅游开发建设暨旅游扶贫培训班》为期5天的学习培训。
12、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平稳
2019年,县委、县政府下达的目标考核任务指标数是:完成项目入库7.5亿元,完成项目投资5亿元。我局已完成项目入库一个,即红河县撒玛坝万亩梯田景区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250万元。完成上报投资1250万元,项目已完工。
红河县撒玛坝综合服务区长街宴购物街及土司文化展览馆建设项目增加投资于2019年8月30日完成招投标工作,现已组织施工方进场施工。
13、招商驱动旅游项目大建设
今年以来,我局积极开展旅游招商引资工作,继续包装、储备优质旅游招商引资项目,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我县旅游产业。目前已上报红河县撒玛坝梯田景区长街宴购物街营运管理项目和红河县撒玛坝梯田旅游风景道2个提报项目。
14、党建引领文旅融合
一是完善党的组织架构。因机构改革,上半年我局对局党组织进行调整:由原来的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总支部委员会变更为红河县文化和旅游局总支部委员会,下设文旅支部、退休老干部支部、哈尼梯田管理局支部三个党支部。
二是过好党的组织生活。全面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期足额交纳党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按时召开,每月按时开展主题党员活动日活动。
三是提升党员干部素质。加强党员干部学习,积极组织开展了十九大会议精神、学习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意识形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学习活动;抓好党员作风建设,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19人,主要是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临聘人员。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38,265,866.4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265,866.4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因我局为2019年机构改革成立的新单位,因此无上年数据不可同比。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36,892,184.37元。其中:基本支出14,684,906.87元,占总支出的39.80%;项目支出22,207,277.50元,占总支出的60.2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因我局为2019年机构改革成立的新单位,因此无上年数据不可同比。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684,906.87元。因我局为2019年机构改革成立的新单位,因此无上年数据不可同比。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2.7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7.2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文化和旅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207,277.50元。因我局为2019年机构改革成立的新单位,因此无上年数据不可同比。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19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乐作舞4.4万元,2019年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红河县撒玛坝万亩梯田景区资金、红河县马帮古城景区资金2016万元,2019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东门治理白蚁工程款11.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964,783.3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49%。因我局为2019年机构改革成立的新单位,因此无上年数据不可同比。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9,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主要用于公务员综合考评奖、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以及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工作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44,63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3,300,679.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5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三公经费、会议、培训费、委托业务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90,256.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7%。主要用于养老保险金、职业年金、退休费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07,334.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1%。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12,88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7,538.41元,完成预算的73.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1,036.41元,完成预算的82.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502.00元,完成预算的17.9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本单位在“三公”经费支出中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逐年减少的相关规定。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5,105.13元,下降3.3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46,926.87元,增长63.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2,032.00元,下降66.2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本单位在“三公”经费支出中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逐年减少的相关规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1,036.41元,占82.04%;公务接待费支出26,502.00元,占17.9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1,036.4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1,036.41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6,50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6,50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拓展红河县旅游市场、文化交流、招商引资、旅游革命工作接洽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59,409.94元,因我局为2019年机构改革成立的新单位,因此无上年数据不可同比。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8.39万元,水费0.69万元,电费5.23万元,邮电费0.99万元,差旅费17.47万元,维修(护)费27.77万元,公务接待2.65万元,劳务费0.05万元,工会经费1.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43万元,其他交通费16.3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6.6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红河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资产总额16928416.26元,其中,流动资产6,584408.62元,固定资产10344007.6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因我局为2019年机构改革成立的新单位,因此无上年数据不可同比。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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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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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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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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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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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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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6928416.26 |
6584408.62 |
10344007.64 |
854214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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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186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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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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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49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49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8,498.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2900935701111
附件【红河县文化和旅游局表(公开表)2020090803331651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