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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xczj/2024-00021
  • 发布机构
    红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9-09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22201000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以更严的纪律管好纪检监察干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坚持依规依纪从严治党,切实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突出反腐倡廉建设重点,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推动“两个责任”全面落实,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以更严的纪律管好纪检监察干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红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分别是:

1.红河县纪委县监委机关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9人。其中:行政编制8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2019年年末,单位实有在职人数89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1,994,703.1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94,703.1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2958092.22元,主要原因为一是在职在编人员工资变动;二是在职在编人员社会保障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1,998,928.54元。其中:基本支出10,448,261.14元,占总支出的87.08%;项目支出1,550,667.40元,占总支出的12.9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2856272.41元,主要原因为一是在职在编人员工资变动;二是在职在编人员社会保障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红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448,261.1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55605.01,主要原因为一是在职在编人员工资变动;二是在职在编人员社会保障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4.1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5.8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红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50,667.4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00667.4,主要原因为谈话室建设资金增加。用于13个乡镇谈话室建设和机关2个谈话室改造提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98,928.54,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2856272.41元,主要原因为一是在职在编人员工资变动;二是在职在编人员社会保障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709,506.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25%。主要用于2011101行政运行支出9979506.16元,2011104大案要案查处支出430000元,2011199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3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61,735.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5%。主要用于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34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44965.92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5429.6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69,448.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8%。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8,23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2%。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10000元,支出决算为342,758.79元,完成预算的8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99,940.79元,完成预算的115.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2,818.00元,完成预算的28.5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八项规定,业务接待减少。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138,738.38元,增长68.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40,297.38元,增长87.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559.00元,增长3.5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经费紧张,一是公务用车修理费尚未结算,二是根据八项规定,业务接待减少。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9,940.79元,占87.51%;公务接待费支出42,818.00元,占12.4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9,940.7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99,940.79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保障机要通讯、执纪执法、巡察、及各类专项检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2,81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2,81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0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级、州级、各县市、各乡镇办公办案人员发生的食宿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98,051.2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95847.67元,主要原因为办案业务量倍增, 导致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及其他办公经费增长。主要用于公务交通补贴支出,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机关日常运行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中国共产党红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7,852,576.12元,其中,流动资产3,437,960.89元,固定资产4,414,615.2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58,242.00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789,003.66元,固定资产增加-1,630,761.66,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852576.12

3437960.89

4414615.23

2955150.34

1192875.00

 

1459464.89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3,541.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3,350.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191.0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3,541.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9年度部分涉密的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未在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内中公开。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国家基本养老保险:是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强制实施的为保障广大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养老保险费用来源,一般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或单位和个人双方共同负担,并实现广泛的社会互济。基本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

(三)职业年金:是一种补充养老保障制度,既不是社会保险,也不是商业保险,而是一项单位福利制度,是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依据自身经济状况建立的保障制度,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承担因实施职业年金计划所产生的所有风险。

(四)住房公积金:反映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补贴等。

(五)基本医疗保险: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避免或减轻劳动者因患病、治疗等所带来的经济风险。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222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红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表2020090902453352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