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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13-140850-307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9-2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红河县乐育镇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 53252900256201000

红河州红河县乐育镇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红河县乐育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红河县乐育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在红河县党委、政府和镇党委的领导下,乐育镇人民政府承担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建设和管理行政事务。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执行全镇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镇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办理上级各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我镇在县委、县政府、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镇党委工作思路与决策部署,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持续推动“六稳六保,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团结带领全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攻坚克难、砥砺奋进,较好地完成了2020各项目标任务,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44675.96万元,增长8.5%;完成地方财政收入74.26万元,增长2.5%;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7958元,增长8%;存款余额20696.83万元,比年初增长7.06%;贷款余额5678.30万元,比年初增长27.69%

全镇呈现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态势。

1.脱贫攻坚工作圆满收官

我镇脱贫攻坚工作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一达标关键指标,依托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健康扶贫、教育扶贫、金融扶贫、社会扶贫、危房改造、社会保障兜底、基础设施建设等十大工程建设为抓手,创新工作思路,突出重点、多措并举,认真组织实施脱贫攻坚各类工程。全镇建档立卡贫困户16677627人,全部脱贫出列,至此全镇实现全面脱贫,同全省、全国一道同步进入小康社会。

2.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乐育镇把疫情防控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第一时间组建了领导小组及其指挥部,明确了职责分工,制定了周密详细的应急工作方案,全镇上下划分一级网格6个,二级网格82个,三级网格141个,组织镇村组党员干部群众共487人,入户排查603726552人,重点排查外出务工返乡人员2123人,重点排查具有湖北武汉、浙江温州等地旅居史人员81人。全镇红事延办23家,白事简办3家,取消运动会2场次,文艺表演1场次,民俗活动3场次,暂停乐育和大新寨2个赶集日。封闭文化娱乐场所及餐饮等经营场所19家,关闭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取缔麻将娱乐室3家,全面叫停延期5个村委会彝族祭龙,确保了全镇上下社会面管控有序,社会大局稳定。利用全镇51个自然村“村村响20个应急广播,全天候分时段滚动播放普通话+本村民族语言的“双语疫情防控知识。将《致乐育镇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等各类通告、倡议书等材料粘贴于各村醒目、显眼处,并对堵卡点过往车辆人员发放通告、倡议书等宣传材料共18100份,悬挂疫情防控标语60条,印制宣传海报2200份,宣传标语和海报覆盖全镇51个自然村80个村民小组,做到宣传无死角,全镇管控有序稳定。现辖区内店铺已恢复生产经营,并在店内张贴“云南抗疫情、个人健康申报二维码。合理运用四级网格,逐户排查、登记,做好劳务人员的推送工作,组织其到镇卫生院进行健康检查,签订《个人健康申报表》、《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截至目前已签订5300余份;累计统一劳务输送务工人员5270名,其中有序组织输送4批次,共90人。我镇始终将疫情防控作为常态化工作,定期排查,目前暂无发现病例。

3.不断优化产业结构

乐育镇因地制宜、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方式、凝聚内生动力,农业、畜牧业工作取得了可喜成效。

一是调优产业结构,培育富民产业。全镇土地流转种植香蕉4500亩,发展热区水果芒果、沃柑等7200亩,香椿1200亩、花椒3175亩、丛楼、黄精等100亩,中半山区农业特色产业共发展17002020年全镇完成粮食播种面积29179亩,总产量1144万公斤,其中水稻栽种面积13199亩,产量604万公斤,玉米种植面积3700亩,产量112万公斤,完成总产量1144万公斤的任务。积极推广各项农业科技增产措施,现代农业提质增效。我镇积极推广薄膜育秧;扩大优良水稻品种;积极做好水稻优质梯田红米5500亩,其中创建高产示范样板300亩;积极推广稻田养鱼面积2500亩,推广稻田养泥鳅300亩;开展病虫害防治工作、提高农民防治意识;二是畜牧生产呈强劲的发展势头,我镇年内生猪存栏18025头。肥猪出栏15314头,完成任务的100%。大牲畜存栏5066头,肉牛出栏2140头,完成100%。山羊存栏3914只,肉羊出栏6909只,完成任务数的100%。家禽存笼174988只,出笼189500只,禽蛋产量2216吨,分别完成任务数的100%100 %。肉类总产2291吨。全年共完成猪瘟免疫1.8025万头,1.8025万头份,完成年计划数的100%;完成高致病性蓝耳病疫苗1.8502万毫升,猪口蹄疫疫苗1.8025万毫升,完成年计划数的100%;完成禽流感疫苗17.4988万毫升,完成年计划的100%;完成牛羊口蹄疫疫苗0.8980万毫升,完成年计划的100%。牛疫病死亡率在1.4%,羊疫病死亡率了控制在1.8%,禽疫病死亡率控制在4.9%三是积极开展科技培训工作,在大新寨村委会、乐育村委会、尼美村委进行芒果种植、稻田养鱼技术、生猪饲养管理技术等农业科技培训3期,培训人数300人次。全年共开展畜牧业科技培训11800人次,每个村民小组有2人。

4.民生政策全面落到实处

教育方面。我镇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位置。一是认真落实国家、省、州、县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的资助补助政策,实现全镇在校生“两免一补和营养餐全覆盖。2019年至2020年在校生雨露计划补助17957.9万元,生源地贷款146109.92万元,“爱心助学金补助476.1万元,保障每一个孩子不再因贫失学。二是更进一步推进“控辍保学。我镇联合司法所、学校、派出所、村委会、村小组、驻村工作队等成立控辍保学劝返突击队,常态化开展劝返复学工作,发现一人,劝返一人,形成控辍保学长效机制。2020年以来,共计发放控辍保学宣传材料500余份,集中下村劝返6次,县外省内劝返3次,发放控辍保学四步法材料150份,共计劝返逃课、厌学、疑似辍学生等70余人。

医疗卫生方面。我镇基认真贯彻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逐步分解落实各项工作指标,纳入镇政府工作目标和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加强“基本公共卫生工作领导机构,成立了以副镇长为组长的基本公共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了《乐育镇基本公共卫生实施计划》,并对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开展定期检查(每年4次)。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定期召开爱国卫生专项活动会议(每季度1次)。通过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使我镇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得到进一步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群众的健康。

社会保障方面。全镇2020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参保缴费人数10755人,已参保缴费9509人,缴费率88.41%。其中建档立卡户符合参保缴费的是4052人,已缴费4052人,缴费率100%2021年医疗保险应缴26326人,截止20201225日数据,已缴21889人,缴费率83.15%,建档立卡户100%参保缴费。2020年共救助7253443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88.6万元;全年共发放低保金184.0830万元;我镇共有特困户40人,分散供养40人,全年共计发放特困供养金42.6049万元;定期发放残疾人“两补与孤儿生活保障金;全镇共有80岁以上老人503人,共计发放高龄补贴金27.7950万元。

文化服务方面。我镇积极扶持推动文化广场建设,继续完善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实现了全覆盖,加强对6个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活动室、活动广场、戏台等建设内容的使用和管理,积极培育文艺骨干及文艺队伍,农村文艺队达16,民间文艺表演人员285人。认真落实农家书屋免费开放工作。对全镇6个农家书屋进行指导,制度全面重新上墙。6个村委会共建设6间村史室,大新寨村委会建设了一座大新寨刺绣展览馆。定期组织开展群众文化娱乐活动等。

5.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强化

继续加强水利交通建设。一是保障农村安全饮水。建成容量分别为260立方与300立方的蓄水池两座用于集镇供水。全镇6个行政村51个自然村80个村民小组均通自来水,供水率达到100%二是持续落实河长制工作。年内共召开河长制工作会议4次,每月巡河人员定期巡查,出动清理人员25人,清理乐育境内勐甸河及乐浪公路旁龙车水沟垃圾近1吨,清理路边乱堆弃土5处,垃圾3车。三是加快道路项目建设,年内实施了孟卡到乐浪公路、窝伙垤至龙为2条共3.2公里进村路硬化,车玛道路硬化,新开挖窝伙垤村内道路一条,然仁村委会妥色至尼美村委会比姿村毛路开挖2.6公里,大新寨阿女垤至乐浪公路连接线毛路开挖1.76公里,妥色村内道路硬化等,动员引导群众加强村道养护,要求每条村道有一人养护,养护率达到了90%以上。

人居环境持续改善。一是认真开展退耕还林工作,年内新植退耕还林面积77.5亩;二是推进村内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村内道路硬化37966平方米,建成村民小组公房29幢,村文化活动舞台四座,垃圾池48座,文化氛围营造730平方米,安装路灯675盏,种植绿化树25000株。三是稳步推进“厕所革命,经过第一轮摸底排查,我镇共有户厕总数3052座,其中卫生户厕2585座,非卫生户厕467户;截至目前,我镇完成户厕改造1249户,公厕建设92座,其中新建水冲式公厕58座,实现了集镇所在地和行政村全覆盖。

6.社会稳定工作持久推进

一是持续做好“扫黑除恶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在各自然村张贴《关于在全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在全镇主要道路和各行政村显著位置悬挂户外广告牌4个,悬挂宣传标语12条,在51自然村喷涂扫黑除恶宣传标语89,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发放举报信封4700个,召开群众大会宣传扫黑除恶知识24次,在5个服务窗口单位显眼位置张贴摆放扫黑除恶举报平台二维码。在每个村委会都设置了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二是全力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对村干部和人民调解员开展了调解方面的培训,逐级调解群众矛盾纠纷,年内共受理矛盾纠纷件33,调处成功24件,9件正在调处中目前无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三是加大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整治。开展“扫黄禁赌专项行动,全镇悬挂宣传横幅12条,张贴宣传画报51张,刷墙体宣传标语51条,分发禁毒宣传资料2000余份;共出动警力180人次,治安力量200人次,清查出租屋56间、网吧1间,KTV2间、发廊2间、旅馆3家,目前辖区内未发现涉黄、涉赌场所。四是加强防范管理,集中开展消防、安全生产大检查,召开消防、安全生产工作会议6次,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截至目前全镇共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6次。开展节前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反邪教警示宣传教育工作、强化交通安全管理等,给人民群众足够的安全感。

7.政府自身建设持续推进

一是加强政务服务。我镇积极配合县级“互联网+政务”建设工作,2020年我镇多次组织工作人员下村进行“一部手机办事通APP”实名注册工作,帮助村民开展APP实名认证,现我镇已有2030人完成“一部手机办事通实名认证;通过互联网政务系统,完成网络办件2364件;定期政务公开,公开事项78件。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共召开13次党委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下发《中共乐育镇委员会关于调整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的通知》,开展集体廉政提醒谈话1次、讲授廉政专题党课2次、开展主体责任提醒谈话25人次。镇党委、政府与6个村党总支、村民委员会、镇属各单位签订了《乐育镇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7份。三是自觉接受镇人大代表的法律监督和政协委员的民主监督,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工作成效显著,共输送4名合格兵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不少矛盾和问题。一是资源开发滞后,产业升级难度大。

受人才、资金和群众综合素质等因素制约,我镇现有的资源还未得到充分挖掘和整理,开发工作较为滞后。目前,尼美梯田、红星水库、阿姆山等景点还未融入旅游环线;思陀土司文化还仅限口耳相传,缺乏内涵和实际载体;大新寨村的彝族尼苏传统刺绣工艺品虽然较为独特,但产量小、成本高,还未真正形成产业。群众在旅游环线的综合开发中还未真正得到实惠,缺乏自我创新意识和开拓意识,产业转型升级较为困难。二是财政收入有限,资金短缺制约发展。我镇是典型的传统农业乡镇,境内无规模化工业企业,第三产业占比小,镇内基本无财政收入,大部分靠上级财政支持。我镇在建项目多为上级实施,镇内自建项目占比小。由于向上级争取的资金有限,需专款专用,加之镇财政收入有限等因素制约,难以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项目进行政策扶持,更难以以自身力量推动本地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三是基础设施薄弱,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弱。我镇农业是典型的靠天吃饭,小农经济占据主导地位,农业基础设施还很滞后。农业基础设施薄弱影响了我镇发展规模化和产业化农业,农业产出效率低,由于地形地貌因素,发展现代化农业困难大。 

对上述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逐步解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红河县乐育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乐育镇人民政府,属于行政单位;

2乐育镇财政所,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

3)乐育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乐育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乐育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红河县乐育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属于其他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红河县乐育镇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红河县乐育镇人民政府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红河县乐育镇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33,128,432.4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970,581.45元,占总收入的93.4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157,851.00元,占总收入的6.51%。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4389791.98元,增幅15.2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314740.98元,增幅8%;其他收入增加2075051元,增幅2506%;主要变动原因:2020年增加了脱贫攻坚普查经费和疫情防控工作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红河县乐育镇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32,957,612.23元。其中:基本支出11,434,019.17元,占总支出的34.69%;项目支出21,523,593.06元,占总支出的65.3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3144798.21元,增幅10.5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05644.95元,减幅4.24%;项目支出增加3650443.06元,增幅20.42%;主要原因:增加了扶贫涉农项目资金的预算和使用。如半山区种植补助、贫困村设施建设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红河县乐育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434,019.17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235,893.29元,占基本支出的80.7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98,125.88元,占基本支出的19.22%。与上年对比减少505644.95元,减幅4.24%。主要原因:政府人员调动减少,工资福利支出相应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红河县乐育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523,593.0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650443.06元,增幅20.42%,主要原因:增加了扶贫涉农项目资金的预算和使用。如半山区种植补助、贫困村设施建设等。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红财体制发〔2020〕16号红河县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补助金66000元,已用全部于发放疫情防控城乡社区工作者补助。

2.红预算〔2020〕500号桂东龙车村特色示范户项目资金900000元,已全部用于桂东龙车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已验收。

3.红财农发〔2020〕26号红河县2020年脱贫攻坚普查经费144630元,已全部用于脱贫攻坚普查期间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并顺利开展了脱贫攻坚普查工作。

4.红财农发〔2019〕66号2019年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建省级补助资金1045690元,已全部用于农户户厕建设、改造。

5.红财农发〔2019〕101号2020年农牧民补助奖励专项资金119250元,已全部发放给了符合补助条件的农牧民。

6.红财整合〔2020〕21号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政府兜底统建户、农户自建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达标户补助金80000元,已全部补助给符合政府兜建条件和人均建筑面积不达标户。

7.红财整合〔2019〕32号2020年非四类重点对象无力建房户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专项资金18408266.1元,已全部用于补助非四类重点对象无力建房农户。

8.红预算〔2019〕500号2015年第二批中国传统村落资金239925.53元,已全部用于传统村落基础设施建设。

9.红财整合〔2020〕22号中半山区特色农业补助专项资金56831.49元,已全部补助给符合条件的农户。

10.红财整合〔2020〕22号中半山区特色农业补助专项资金 463000元,已全部补助给符合条件的农户。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红河县乐育镇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135,797.7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47%与上年对比增加4195620.01元,增幅15.57%。主要原因:增加了扶贫涉农项目资金的预算和使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273,888.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57%。主要用于发放机关干部职工的工资福利,开展日常工作产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90,56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5%。主要用于机关文化体育事业编制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98,562.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9%。主要用于乐育镇人民政府去世离休人员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补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66,258.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干部职工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0,719,350.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55%。主要用于扶贫涉农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430,337.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8%。主要用于机关自然资源等相关事业人员的工资福利发放。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6,831.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主要用于机关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单位: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红河县乐育镇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67000元,支出决算为213,506.83元,完成预算的58.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7,819.83元,完成预算的90.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5,687.00元,完成预算的2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厉行节约,杜绝浪费资源现象。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36,655.26元,增长20.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9,031.74元,下降10.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5,687.00元,增长1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20年开展了脱贫攻坚普查,本单位依据上级下发接待文件,对普查组予以接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7,819.83元,占73.92%;公务接待费支出55,687.00元,占26.0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7,819.8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7,819.83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和人口普查工作和下村开展政府各项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55,68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5,68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0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20年开展脱贫攻坚普查,本单位依据上级下发接待文件,对普查组予以接待。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红河县乐育镇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93,196.4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59031元,减幅30.62%。主要原因: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镇党委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及其他一般公用经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红河州红河县乐育镇部门资产总额29647735.39元,其中,流动资产26809633.84元,固定资产2786752.5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51349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7191.7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08816.6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9647735.39 

26809633.84 

2786752.55 

1424928.35 

29895.63 

0

1331928.57 

0 

0 

0 

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1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1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1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红河县乐育镇人民政府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4.其他收入:指除财政预算外的,外单位或者上级部门给予开展有关工作的工作经费和专项业务费等资金。

5.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2900256201111



附件【红河州红河县乐育镇.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