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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13-140855-079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9-2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 53252900671401000

红河县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工商业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工商业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县工商业联合会是中共红河县委领导下的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以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非公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为主题,具有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有机统一基本特征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其机关主要职责是:

1.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加强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继承和发扬听党话、跟党走的光荣传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对社会的信誉,自觉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表率和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典范,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上贡献智慧和力量;宣传表彰先进典型,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注重对年轻一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教育培养。

2.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投身光彩事业,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把自身企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富裕与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把遵循市场法则与发扬社会主义道德结合起来,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树立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理念,致富思源、富而思进,自觉投身光彩事业、“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和其他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3.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围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调查研究,参与有关政策的制定,协助推动落实有关政策措施,促进形成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社会环境;密切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联系,深入了解他们的意愿和要求,向党和政府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畅通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的渠道,帮助其提高议政建言水平,积极反映社情民意;按照思想政治强、行业代表性强、参政议政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的标准,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发现、培养、推荐和管理工作。

4.协助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积极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服务载体和机制,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法律、投融资、技术、人才等方面服务,引导非公有制企业贯彻新发展理念,投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自主创新,加快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努力促进国民经济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加强与各地区工商界的联系,促进经贸合作;积极开展民间外交,加强同县外工商界的交流合作;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促进城乡、区域统筹协调发展。承办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的第三方评估等事项。

5.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对所属商会进行指导、引导和服务;对所属商会会员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培训,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培育和发展中国特色商会组织,推动统战工作向商会组织有效覆盖,确保商会发展的正确方向;指导和推动商会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制定商会章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内部管理,发挥政治引导、经济服务、诉求反映、权益维护、诚信自律、协同参与社会治理作用,研究并反映行业发展动态,参与行业标准和行业政策制定,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参与行业协会商会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

6.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协同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同政府部门、工会组织和其他有关企业方代表一道,共同推动劳动关系立法、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与工会就职工工资、生活福利、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协调处理投资者利益和劳动者权益的关系,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积极创造就业岗位,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尊重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依法诚信经营,了解反映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诉求,帮助其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参与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

7.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州工商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今年以来,红河县工商联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工商联和县委统战部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紧扣“两个健康”发展为主题、突出“三性”优势、坚持“四项”工作方针、发挥“五大”职能作用,有力促进了工商联事业健康发展。现将本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0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红河县工商联利用党组会、联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形式,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抓好干部职工教育学习,创新学习方式,围绕各期的学习主题,大力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交流研讨,党组成员轮流发言,在集中研讨的基础上开展“好书荐读”活动,不断营造“比、学、赶、帮”的浓厚氛围,力求做到入脑入心、知行合一。在教育学习活动中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工作症结,紧密结合落实中央部署、省州党委要求和当前正在做的贷免扶补和创业担保贷款、基层商会建设等工作,精心研究制订工作方案,聚焦问题短板,深入调查研究。重点围绕群众关心的创业贷款申办热点难点堵点问题,通过上门走访、蹲点调研、座谈交流等方式听民意、找症结、谋思路。

(二)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是大力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县工商联充分发挥引领作用,与广大民营企业、非公经济人士一起,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普及,及时转达中央、省、州、县疫情防控政策、知识要点。分别在红河县商会微信群和县工商联执委微信群平台,转达中央、省、州县相关会议精神,让企业及时了解疫情防控宣传信息,切实提高疫情防控知晓率,积极引导广大民营企业在疫情防控的紧要关头正确理解、积极配合、科学参与疫情防控。二是凝心聚力主动作为。自疫情爆发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红河县工商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自觉积极履行主业主责,县工商联号召广大民营企业大力弘扬爱心企业家精神,积极担当社会责任,以强烈责任感和使命感,为疫情防控献计出力。广大非公经济人士积极响应号召,全力参与防疫防控“阻击战”。红河县顺和庄园有限公司捐赠品质优良沃柑4600公斤,作为全县奋力抗击疫情一线工作人员们的慰问食品;云南红河红枫农业开发公司为红河县疫情防控工作捐款20万元人民币,为全县疫情防控提供资金支持。全县非公经济人士及非公企业积极响应县工商联关于“团结一心,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倡议”,据不完全统计,县内非公经济人士捐赠口罩、消毒液等各类防疫物资(折合人民币)共达约50余万元人民币,充分体现了非公企业的社会责任担当,切实推动形成了社会力量参与抗击疫情的良好氛围。2月6日,县工商联及红河县商会有关人员深入乐育镇、宝华镇、甲寅镇新型冠状病毒传染肺炎疫情防控监测点,看望慰问新冠疫情防控一线的阻击“卫士”,了解其防疫防控情况,并向各监测点的工作人员发放保温杯40余个、口罩1000余只等“新冠”疫情防控物资。

(三)做好非公经济人士的联系服务工作,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根据州工商联《关于统计会员企业节后复工复产情况的通知》要求,我联对县域商会、企业节后复工复产情况进行认真排查,严格对红河焖锅酒业有限公司、自然棕业、工业园区、棕丝厂、棉絮加工厂等异地商会会员企业25家企业复工复产状况和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认真排查。经排查,2020年1月13日至1月27日,离开县域内业主的有20人,其中去往四川的有7人、去往重庆的有4人、去往浙江的有7人、去往石屏的有1人、去往元江的有1人,从南京回来红河探亲企业家属有1人,其余商会、企业业主一直未离开县域内,尚未发现健康不良状况。2月1日后已复工复产的有5家企业,截至4月底,各家企业陆续复工复产,各项工作有序运转。

(四)全力做好定点扶贫工作,确保全县如期脱贫摘帽。

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春节前夕走访慰问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在新春来临之际,县工商联分别深入定点挂钩帮扶村三村乡扎么村委会的扒龙、宗贡、坝茨、朋东4个自然村3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家里,开展新春节日上门送温暖慰问活动,代表单位和个人分别向挂钩包保户送上新春慰问品食用油30桶和慰问金2000元,并勉励他们靠自身勤劳的双手和汗水增收致富,力争早日脱贫出列、安居乐业、幸福安康。根据《关于做好定点扶贫工作的通知》精神,县工商联认真组织全体挂包干部深入定点扶贫村三村乡扎么村委会开展定点扶贫工作。我联全体挂包干部深入扎么村委会的扒龙、龙玛、德龙、宗贡四个村民小组30户建档立卡户家中,与群众收家治家等扶贫迎检相关工作。自今年3月以来,红河县工商联积极派出人员会同挂钩三村乡县属相关部门,积极开展以“看六清、查三张卡、做三件事”为主要内容的脱贫攻坚月挂牌督战,进一步做好查漏项、补短板工作。今年以来,为挂钩联系点三村乡扎么村委会解决扶贫工作经费2万元,为宝华镇解决扶贫工作经费3万元。

(五)抓好创新创业工作,力促民营经济惠民政策落地见效。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2020年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惠民政策,促进创业者创收带动贫困群众脱贫增收,红河县工商联采取开好两个会议、宣传一步到位、注重一项审核的“211”举措,截止8月26日,圆满完成了2020年省、州下达的贷免扶补150人(户)225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20人(户)300万元的发放指标任务。一是开好两个会议。既:红河县工商联领导班子联务会、贷免扶补工作成员单位联席会。在省、州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指标任务还未下达之前,提前研究部署贷免扶补、创业贷款发放相关工作,做实做细发放、审核指标任务措施。 二是宣传一步到位。充分利用微信工作平台等多媒体手段,向县工商联执委群、商会群、干部职工群,广泛宣传《云南省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咨询及申办程序30问》、《2020年创业担保贷款所需材料》、还款方式等相关政策要求,力促创业申办者最大限度了解政策要点,提前做好申办准备,有效增加创业者申办成功率。三是注重一项审核。按申办要求发放、收集《贷款申请书》、《创业计划书》、《贷款审批表》等相关材料,组织专业力量认真审核,会同贷款发放金融系统(县信用联社)深入创业经营地,深入核查申办者提供信息的真实性。红河县工商联今年受理的创业担保贷款25人(户)、贷免扶补183人(户)中,经认真细致核查,申办者有不良信用记录、经济实体不实等不符合政策审批的共38人(户),其中申办创业担保贷款的5人(户)、贷免扶补的33人(户)。通过以上举措,有力杜绝了贷款不做事、想做事贷不着款的不良现象,进一步确保了惠民政策落地见效。

(六)积极参与庆祝建党99周年系列活动。根据县委的要求,7月1日,县工商联一名副主席深入三村乡扎么村委会上了题为《回顾党的光辉历程》的廉政党课,并与扎么村70余名党员共同学习交流巩固扎么脱贫攻坚的成果思路举措。7月7日,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党员到中共云南省第一次党代会会址查尼皮缅怀革命先烈、重温入党誓词活动。

(七)大力开展教育培训,提高企业家能力素质。9月18日至24日,选派了4名非公经济人士到井冈山市委党校参加小微企业成长培训班学习;9月6日至12日选派了1位副会长到安徽合肥市参加民营企业家乡村振兴专题研修班培训;9月23日至29日,选派了张宏玲等5位民营企业代表到珠海中山大学参加小微企业培育培训班;推荐云百草药业有限公司等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云南省企业家绿色发展专题培训班。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企业家的政治素质和能力水平,促进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健康成长。

(八)组织开展民企评议工作,有力推动营商环境改善。根据省州工商联部署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相关工作。组织规模以上企业4户、小微企业17户、个体工商户4户三个层次25户的民营经济代表参评,兼顾不同行业、不同产业的企业,确保参评企业具有代表性,围绕政府24个部门,30 项职能,在提供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奖励和其他办事服务过程中的态度、质量、效率、廉洁等方面的综合表现进行评议,最终评议结果报县政府办公室予以通报,并报县考评办作为评议部门综合考评依据。

(九)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增进发展共识。一是召开红河县工商联六届四次执委全会,县工商联执(常)委、行业商会会长、县工商联全体干部职工约5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听取了县工商联常委会关于《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助力决胜脱贫攻坚》工作报告,会议认真总结了过去一个阶段的工作,安排部署下一步主要工作,传达学习全国民营经济统战工作会议精神、民法典知识。二是开展红河县商会联谊会,今年10月,红河县商会60余名会员组织开展了以“科学防控 、持续稳产、携手共进、共求发展”为主题的联谊会,通过参观学习、产业考察、创新创业分享、互助共建等活动,充分发挥工商联作为党委、政府联系非公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把广大非公经济人士凝聚在一起,促进交流、增进共识,引导非公经济人士不断增进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凝聚起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磅礴力量。三是是开展“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发日活动。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更好地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检察产品和法治保障,10月26日,会同县检察院在检察院共同举行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8家民营企业家走进检察机关,倾听民企呼声,增进司法认同,凝聚各方力量,齐心协力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四是积极开展法治体检进企业活动。自今年6月以来,县工商联结合部门主责主业,并会同县司法局、县法院、县检察院等职能部门,形成合力,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分两批深入建筑类、农业类、交通类等21家民营企业,积极开展法律政策宣讲、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服务企业风险防范化解,助力企业稳产稳工稳岗、推动优化企业营商环境等提供服务。

(十)积极开展“万企帮成村”帮扶活动。紧紧围绕省、州“万企帮万村”行动精神,积极发挥工商联的职能作用,倡导各行业、异地商会发挥优势,弘扬时代新风,带领更多会员企业参与到行动中,重点在产业、就业、公益等方面开展了帮扶助推活动,为全县脱贫攻坚贡献力量。以产业帮扶增动力、就业帮扶增收入、公益帮扶增助力、消费帮扶增活力、智力帮扶增后劲的“五帮五增举措,助推全县如期脱贫出列。

1.产业帮扶增动力。始终坚持走产业帮扶的路子,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产业扶贫,以市场为导向,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提高贫困户的自我“造血”功能,为贫困户增收致富注入了新鲜血液。如库博公司、沣菌源公司等企业实施了产业异地集中式扶贫。截止2019年底,产业帮扶金额532.94万元、受帮扶2783户11132人。

2.就业帮扶增收入。按照“就业一人带动一户”的思

路,开拓就业空间,挖掘就业岗位,确保脱贫攻坚工作有实效。为地方解决了社会就业压力,解决了贫困户的增收难问题,带动了贫困村贫困户的经济发展。如红河谷辣木公司、齐心集团、库博农业、红枫农业公司等企业对贫困建档户实施了就业扶贫。截止2019年底,就业帮扶金额480.55万元、受帮扶181户724人。

3.公益帮扶增助力。弘扬企业家时代新风,开展了感

恩心、添光彩和奉献爱心行动。如红河县红协石膏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县石膏集散中心)捐赠了100万元,助力迤萨镇脱贫攻坚;红河县云梯酒店为全县精准扶贫捐赠200万元;齐心集团捐赠了16.7万元物资、元宝房地产6万元爱心助学等。截止2019年底,公益帮扶金额468.94万元、受帮扶4659户18636人。

4.消费帮扶增活力。加强与建档户农特产品的购销对

接,积极与上海市长宁区工商联东西协作对接,促进双方交流与合作,促进了旅游和消费扶贫,助力脱贫攻坚。如:长宁区工商联(商会)对红河县嘎他红米种植专业合作社购买软红米、紫米5000斤,消费扶贫5万元、受帮扶建档户10户32人,每户增收2000元左右。云南椹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收购桑椹收购586户鲜果9.95万公斤,支付资金59.7万元。截止2019年底,共计消费扶贫金额62.45万元,促进农特产品的流通,促进农民增收。

5.智力帮扶增后劲 。依托各个企业公司党组织、产

业示范基地和生产线平台,村企之间建立稳定的技能培训和就业互动关系,常态化面向贫困群体开展技能培训,帮助贫困群众提高转业就业能力,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如蜜姹红柑、库博、沣菌源、牛多乐庄园等企业为帮扶村开展了技能培训,受技能培训贫困人口203人。

    “致富思源、富而思进”。广大民营企业弘扬光彩事业精神,发挥企业引领作用,为全县脱贫攻坚奉献力量。2019年,全县预脱贫出列的71个贫困村得到帮扶,全县民营企业参与帮扶51家,企业实施项目62个、帮扶资金达1545.38万元(其中,产业帮扶532.94万元、就业帮扶480.55万元、公益帮扶468.94万元、消费扶贫62.45万元),受帮扶建档户8233户32932人。广大企业家爱心和社会责任,不断增强了全县贫困村的发展内生动力,促进了贫困农民持续增收,为全县如期脱贫出列注入了强大的社会力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946,371.2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1,079.29元,占总收入的89.9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5,292.00元,占总收入的10.07%。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77177.3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1985.33元,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有所增加;其他收入增加15192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县政协和人事局拨入工作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930,678.84元。其中:基本支出920,678.84元,占总支出的98.93%;项目支出10,000.00元,占总支出的1.0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6761.24元,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办公经费、水电费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工商业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20,678.84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20811.24元,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办公经费、水电费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75,278.29元,占基本支出的84.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5,400.55元,占基本支出的15.7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工商业联合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00.00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5950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开展“贷免扶补和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中所产生的各种费用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1,079.2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45%。与上年对比增加59485.33元,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办公经费、水电费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06,85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05%。主要用于保障县工商联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 。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6,148.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47%。主要用于保障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遗属补助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8,079.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7%。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00元,支出决算为2,097.00元,完成预算的10.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97.00元,完成预算的10.4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规定执行,2020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支出,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陪同人员,压缩了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的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2,223.00元,下降51.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增减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元,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223.00元,下降51.4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规定执行,2020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支出,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陪同人员,压缩了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的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2,097.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2,09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9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州工商联领导及工作人员到县工商联指导检查工作,乡镇、村委会到县工商联办事等人员。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101.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221元,主要原因分析办公费、其他交通费、工会经费有所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寄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32069.15

97654.11

 34415.04

0

0

0

34415.04

0

0

0

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红河县工商业联合会部门资产总额132069.15元,其中,流动资产97654.11元,固定资产34415.0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748.9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809.9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

 

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国有基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贷免扶补:是指从2009年起,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为首次创业人员在云 南省自主创业提供贷款支持、税费减免、创业服务、资金补助等方面的扶持措施。

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是指通过政府出资设立担保基金,委托担保机构提供贷款担保,由经办商业银行发放,以解决符合一定条件的待就业人员从事创业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一项贷款业务,包括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的开办经费和流动资金。

财政拨款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71401111



附件【1、2020年工商联决算公开报表(上报)2021092304205734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