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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913-140930-346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9-0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红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县妇计中心隶属红河县卫生健康局主管的独立核算、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属于国家事业全额拨款补助的非盈利性医疗单位。是集妇幼保健、临床医疗、培训指导为一体的医疗保健机构,承担着辖区孕产妇死亡、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妇幼卫生服务及技术管理等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实施妇女保健服务,包括青春期保健、婚前和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老年期保健。重点加强心理卫生咨询、营养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等妇女常见病防治;儿童保健服务,包括胎儿期、新生儿期、婴幼儿期、学龄前期及学龄期保健,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托幼园所卫生保健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重点加强儿童早期综合发展、营养与喂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心理行为咨询、儿童疾病综合管理等儿童保健服务。开展妇幼卫生、生殖健康的应用性科学研究并组织推广适宜技术。提供包括妇女儿童常见疾病诊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助产技术服务、产前诊断、产科并发症处理、新生儿危重症抢救和治疗等的基本医疗服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单位工作开展情况

负责全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妇幼包)实施及绩效考核;婚前医学检查;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出生缺陷监测;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免费提供避孕药具项目;《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开展妇女儿童常见疾病诊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助产技术服务、产前诊断、产科并发症处理、新生儿危重症抢救和治疗等的基本医疗服务。围绕全生命周期服务理念,努力做好妇幼卫生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努力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

2.取得的成效

提高全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妇幼包)实施及绩效考核,让更多孕产妇及婴幼儿得到基本的健康检查;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让更多适龄生育夫妻提高生育质量;成功预防和减少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开展农村妇女两癌筛查,使更多农村妇女在妇女病方面提前知晓与干预,减少疾病率发生;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减少传染病的发生率;开展对妇女儿童常见疾病诊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助产技术服务、产前诊断、产科并发症处理、新生儿危重症抢救和治疗等的基本医疗服务,为全县妇女儿童保健和计划生育提高良好的基础与保障,为全县妇女儿童的管理和计划生育做出明显的成效,孕产妇死亡和婴幼儿死亡率逐渐降低,为进一步妇幼工作发展做出坚实的基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3,241,382.1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12,985.54元,占总收入的50.7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3,608,396.58元,占总收入的27.25%;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920,000.00元,占总收入的22.05%收入同比上年增加4359811.65元,增长率49%,增长原因为本年度本单位收入爱德基金会大地新芽项目款2880000元;楚雄三和司法鉴定所拨入协作费40000元;项目收入增加409400元,事业收入增加1193062.53元,人员经费减少162650.88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0,752,167.27元。其中:基本支出6,262,559.32元,占总支出的58.24%;项目支出4,489,607.95元,占总支出的41.7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支出同比上年增加3145261.43元,增长率为41%,原因是本年度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增加36959.32元(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增加),卫生健康支出增加3002135.11元(包括事业支出和阿里巴巴大地新芽项目支出和其他项目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06167.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62,559.3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77406.89元,原因是妇幼工作开展过程中收入增加随之药品耗材也成正比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6.8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3.2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489,607.95元。与上年对比增长2467854.54元,主要原因为新增阿里巴巴母婴关爱“大地新芽”项目,农村妇女常见病筛查及宫颈癌、乳腺癌早期筛查数量增加,基本公卫项目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分别为:大地新芽”项目对1000名建档立卡及贫困高危孕产妇进行健康检查,对200名孕产妇及300名婴幼儿提供营养包服务,按对象要求发放250个孕产家庭礼包,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共提供104套出诊访视工具,开展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产科儿科能力提升培训班, 为558例母子提供不少于15次/母子科学喂养管理 ,配备一批相关医疗设备;农村妇女常见病筛查及宫颈癌、乳腺癌早期筛查,完成4721人次,完成率100%;基本公卫对孕产妇的健康管理和新生儿的健康管理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45,692.70,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7.16%。与上年对比增长518486.26元,主要原因分析基本公卫和重大公卫工作开展较上年均速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3,782.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8%。主要用于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缴纳;

  9.卫生健康(类)支出5,585,743.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89%。主要用于妇幼卫生工作的开展,如:妇女病筛查、“两癌”筛查、基本公卫服务项目、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手术减免、防治艾滋病母婴阻断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6,16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9800元,支出决算为14,784.00元,完成预算的14.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784.00元,完成预算的14.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无公务接待费,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784.00元,且主要用于危急孕产妇急救、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等所需正常开支。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9,347.36元,增长-38.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9,347.36元,增长-38.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度车辆维修少。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784.00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784.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784.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危急孕产妇急救、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红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资产总额17,717,722.51元,其中,流动资产8,617,943.73元,固定资产3,891,487.1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5,208,291.66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254,463.35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448,770.86元,固定资产增加-4,402,599.17,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5,208,291.66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10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7717722.51

8617943.73

3891487.12

1030864.05

47851.40

 

2812771.67

 

5208291.66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12,915.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12,915.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12,915.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财政拨款支出,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收入的支出数。

 



附件【红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