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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xzfbgs/2024-00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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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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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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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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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20301000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研究和指导全县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研究提升党的基层组织力,增强党的基层组织政治功能;探索各类新的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新兴业态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研究规划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工作,制定全县党员发展计划和措施,组织新时期党的建设理论研究。
2.研究提出列入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县管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县委管理干部的考察、任免以及工资、待遇、退(离)休审批手续的办理;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
3.统一管理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励、工资福利、培训等事务;研究拟订全县公务员管理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负责公务员对外合作交流、申诉控告等。
4.落实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
5.指导全县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全县组织、干部、人才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制度。
6.负责全县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调查研究、检查督促,及时向县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7.研究和指导全县干部教育工作,拟订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县管干部和以及有关党政干部进行培训;指导、协调、检查各党(工)委、党组和部门的干部教育工作;统筹抓好全县干部培训基地、乡镇党校及其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8.负责全县人才工作的指导、检查、综合、协调;代县委管理一批优秀专家和拔尖人才,并组织开展有关活动。
9.指导全县机构编制工作,管理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10.统一管理老干部工作,贯彻执行党的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指导、协调、督促各单位抓好落实。抓好县老年大学(红河县老干部活动中心)活动场所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
11.研究指导全县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工作,指导干部审查、历史遗留问题的审理工作,管理党员、县管干部的申诉和来信来访工作。
12.完成县委和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突出政治建设,加强党员干部理论武装。突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内容,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年各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57次,党委(党组)会议等集中学习97次,开展“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专题主题党日活动978次,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60期5642人,举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中心内容的理论教育等专题培训、研讨班培训县处级领导干部、部门负责人、乡镇党政正职120余人次,各乡镇各单位分级分类开展政治理论集中学习40余场,开展新任科级领导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等重点对象的集中培训班5期370人次。
2.突出政治标准,打造过硬干部队伍。继续推行县处级领导班子挂钩联系乡镇、部门挂钩包保行政村、乡镇领导班子包村等责任制,完善农村党员做实事积分考评、村干部绩效考核、公务员日常量化考核、事业人员绩效考核、机关党员积分量化考核、科级干部专项考评等制度,实现责任包保考评量化全覆盖。充分做好干部动议酝酿方案,认真召开好“五人小组”会议,旗帜鲜明地树立在脱贫攻坚一线考察识别和选拔任用干部的导向,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定期开展脱贫攻坚一线分析研判工作。截至2019年11月底,共调整干部477人,提拔119人,其中脱贫攻坚一线提拔干部83人。在上海交通大学开展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专题培训班4期165人,向州委组织部推送17名学员参加红河州干部专业化能力提升训练班。完成公务员职级套转574人,完成县公安局人民警察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套改176人、警务技术职务晋升10人。启动开展了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工作,完成541名实职科级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工作,对全县1331名公务员人事档案核查工作已完成。进一步拓宽渠道,调整、充实尤其是基层纪委监察、宣传和公安队伍。严格把握人员调动关口,做好人员有序调任,清理清退全县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下级部门工作人员69名,其中公务员25人,事业人员44人。
3.突出政治功能,全面提升基层党建质量。一是打牢基层党建基础。全面开展“五个专项”整治工作,清理违规发展党员9人,对全县24个党(工)委下属1076个党支部全体党员开展信教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逐一排查未发现党员信仰宗教情况,集中整顿8个软弱涣散村党总支和1个软弱涣散社区党总支,认真开展组织生活制度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发《红河县基层党组织工作手册》,筹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馆、党史馆、党群工作室,推进红河红机关立体党建工程,积极探索以机关、企业、社区组织联建、活动联推、场所共用、业绩共创“两联两共”理念的党建工作,累计创建1126个规范化党支部(占应创建总数的93.2%),建立村组干部岗位补贴正常增长长效机制,村组干部待遇得到大幅度提高,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制度、村级班子及成员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和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建立村组小微权力清单,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机制,104个便民服务站点完成为民办事19.21万件,党务公开1037条。成立众创空间和红河集品云仓,与云南广播电视台国际频道合作制作党建促脱贫攻坚电视专题栏目《密姹红河谷》累计103期。同时,建立组工干部分片联系党工委、党委选派党建工作联络员,以“区域化”管理的方式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督查指导。二是抓实党建促脱贫攻坚。推进完善13个党建脱贫“双推进”教育实训基地,巩固发展113个股份合作经济项目,申报了9个行政村集体经济强村项目450万元,县级财政投入1310万元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施党员互帮互助工程,创建217个党建脱贫综合示范村,县级财政落实驻村队员生活和通信补贴政策。三是高位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专项斗争纳入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基层党建年度考核内容,列入党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万名党员进党校”的必学内容,开展了“扫黑除恶—基层党组织在行动”活动周、组织系统“大走访、大排查、大宣传”活动和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执行软弱涣散党组织由县委书记和县级领导班子成员挂点整顿、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班子成员包村整顿、驻村第一书记驻村整顿制度,建立“销号”台账,对涉黑涉恶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挂牌督办。全面完成3099名在任村组干部和263名村组干部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联审,清理144名、已补齐144名。
4.突出政治引领,为跨越发展提供人才支撑。选派4名专业人才对口交流学习,选派2名专业人才到上海市长宁区挂职进修学习,接收3名专业人才到我县帮扶,加快红河县顺和庄园尼章光省级专家工作站科技成果转化步伐,积极申报红河县沣菌源和红河县中海渔业基层专家工作站,与昆明学院、红河学院等高校合作,建成红河学院农学专业大学生创业实习基地一个,与昆明学院达成校县、校企战略合作意向,进一步完善聚才平台。
5.突出政治主线,有序推进主题教育。一是成立县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建工作专班和13个巡回指导组,制定印发主题教育实施方案。二是营造舆论氛围,在红河县电视台播放46条,梦想红河微信公众号推送74条,手机报发布59条,彩云红河谷客户端发布54条。此外,被省级云报客户端采用3条,云南日报采用5条,红河日报采用10条,红河州电视台采用8条。三是以微信学习群、送学上门形式开展学习3671人次(全县流动党员955名、行动不便党员256名);党建联络员覆盖领学3288人次,覆盖726个党组织6400余名党员;互帮互助学习小组开展2200余次;各级党组织创建微信学习群128个,开展学习体会分享交流活动532次,微党课讲授52次,确保全员覆盖。四是全县党员干部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线贯穿始终,全县各单位各部门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72次,参学党员干部1337人次;开展集中学习活动394场次,参学党员24748人次;各级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支部主题党日471人次;讲授专题党课300余场,覆盖全县党员9000余人次。五是真学促改,县委查摆问题201个(其中:专项整治问题103个,省委巡视反馈问题11个,边学边查边改问题87个),整改完成问题123个,取得阶段性成效问题56个,未完成整改22个,顺利通过贫困退出省级前置核查、贫困县退出州级审核暨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调研工作;县级部门主要领导到帮扶贫困村讲党课83场,机关党员谈学习体会、农村老党员谈家乡变化、务工党员谈外界发展交流活动138场562人次,参加党员5891人;139个县级机关支部与贫困村党支部联合召开支部党员大会161场(覆盖521个农村支部),参加党员7541人(其中农村党员5367人),收集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意见建议196条,开展人居环境提升活动327次,庭院卫生整治7000余户;全县各机关支部与帮扶贫困村党组织联合开展主题党日252场次,为群众办好事实事1761件,解决脱贫攻坚“清零”问题298户。六是以学习我县主题教育、脱贫攻坚涌现出来的“红河州优秀共产党员”“2019年首届‘感动红河’人物特别奖”吴志宏同志为契机,紧紧围绕“为民服务解难题”,组织党员干部帮助解决贫困群众生产生活中困难问题,以实际行动向模范学习、向模范看齐,切实为民办实事。
6.突出政治属性,打造过硬组工队伍。以机关党建示范点创建为契机,积极争创“侨乡先锋”。一是坚决履行好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立足部门职能,自觉把讲政治贯穿于组织工作全过程,在干部工作中突出政治标准,在基层党建中突出政治功能,在人才工作中突出政治引领,在自身建设中突出政治属性,切实把严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关口”。二是教育引导组工干部具有识人的慧眼、容人的雅量、举人的觉悟,多想如何举贤荐能,不讲个人进退,不争名利地位,始终保持平和平实的心态,使甘为人梯成为组工干部的职业品格。三是加强对组工干部专业素养、专业方法、专业能力的培养锻炼力度,着力补齐素质短板、方法短板和能力短板,提升履职尽责本领,锐意进取提高组织工作质量。四是严格执行《云南省组工干部“十不准十必须”》,规范组工干部言行,塑造组工干部“形象最好”的行为标签,以扎实过硬作风推进组织工作展现新气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红河县党员教育中心(加挂红河县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红河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红河县党员服务中心、红河县老年大学(加挂红河县老干部活动中心牌子)。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因机构改革,县委老干部局并入县委组织部后增加在职在编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退休人员10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0,890,155.6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25,155.60元,占总收入的99.4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5,000.00元,占总收入的0.60%。与上年对比下浮51.53%;,主要原因分析是2019年减少了对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及设施配套项目经费的投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0,863,975.19元。其中:基本支出10,843,975.19元,占总支出的99.82%;项目支出20,000.00元,占总支出的0.1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下浮53.57%,主要原因分析是2019年减少了对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及设施配套项目经费的投入。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组织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843,975.19元。与上年对比下浮53.57%,主要原因分析是2019年减少了对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及设施配套项目经费的投入。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2.8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7.1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组织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000.00元。与上年对比下浮88.35%,主要原因分析是专项业务工作已完成,项目资金未继续投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建设组织工作网络信息化平台。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38,975.1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7%。与上年对比下浮53.67%,主要原因分析是2019年减少了对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及设施配套项目经费的投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472,870.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40%。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65,718.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3%。主要用于离退休老干部管理费、解困金、公用经费、特需费及老年大学办学经费和在职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9,661.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4%。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医疗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0,72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3%。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7,000元,支出决算为38,467.97元,完成预算的30.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697.97元,完成预算的24.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770.00元,完成预算的6.1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了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接待费的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7,558.69元,下降31.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2018年对比,增长率为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4,698.69元,下降32.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860.00元,下降26.9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了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接待费的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697.97元,占79.80%;公务接待费支出7,770.00元,占20.2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697.9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0,697.97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77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77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州级调研、指导县级工作及乡镇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参加县级组织工作培训等发生8批次65人次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17,408.94元,与上年对比下浮79.47%,主要原因分析是2019年减少了对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及设施配套项目经费的投入。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机关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资产总额5,343,530.22元,其中,流动资产1,787,544.39元,固定资产3,555,985.8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838,223.25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250,064.42元,固定资产增加2,588,158.8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为0.00元,在建工程为0.00元,无形资产为0.00元,其他资产为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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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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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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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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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5,343,530.22 | 1,787,544.39 | 3555985.83 | 2953951.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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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2033.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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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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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0,607.8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3,667.7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940.1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0,607.8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上年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本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结转下年,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规定结转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办公费等。
五、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我局机关运行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七、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203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宣传部2019年决算公开报表2020101509030600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