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141000-933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9-13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组织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20301000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组织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研究和指导全县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研究提升党的基层组织力,增强党的基层组织政治功能;探索各类新的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新兴业态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研究规划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工作,制定全县党员发展计划和措施,组织新时期党的建设理论研究。

2.研究提出列入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县管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县委管理干部的考察、任免以及工资、待遇、退(离)休审批手续的办理;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

3.统一管理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励、工资福利、培训等事务;研究拟订全县公务员管理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负责公务员对外合作交流、申诉控告等。

4.研究制定全县干部队伍建设的具体政策和措施,组织落实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

5.指导全县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全县组织、干部、人才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制度。

6.负责全县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调查研究、检查督促,及时向县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7.研究和指导全县干部教育工作,拟订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县管干部和以及有关党政干部进行培训;指导、协调、检查各党(工)委、党组和部门的干部教育工作;统筹抓好全县干部培训基地、乡镇党校及其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8.负责全县人才工作的指导、检查、综合、协调;代县委管理一批优秀专家和拔尖人才,并组织开展有关活动。

9.指导全县机构编制工作,管理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10.统一管理老干部工作,贯彻执行党的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指导、协调、督促各单位抓好落实。抓好县老年大学(红河县老干部活动中心)活动场所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

11.研究指导全县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工作,指导干部审查、历史遗留问题的审理工作,管理党员、县管干部的申诉和来信来访工作。

12.完成县委和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突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个主题主线。

2.抓好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这个主责主业。

3.做好庆祝建党100周年相关工作这个重大任务。

4.加强基层组织体系建设这个执政基础。

5.强化人才队伍建设这个重要支撑。

6.提升老干部工作这个重要组成。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组织部;

2.红河县党员教育中心(加挂红河县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3.红河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红河县党群服务中心;

5.红河县老年大学(加挂红河县老干部活动中心牌子)。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组织部内设12个机构:办公室、干部科、组织科、公务员、干教科、干监科、信息科新闻办、党教科(加挂红河县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人才办、离退休干部管理科(加挂红河县老干部活动中心牌子)、党群服务中心

挂靠4个单位:公务员局、老干部局、非公党委、党代会常任制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6,799,700.9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71,030.95元,占总收入的98.1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28,670.00元,占总收入的1.89%。与上年对比,减少了5,278,991.62元,降低43.7%,主要原因:2021年未使用零余额用款额度年末收回,并冲减收入,致使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7,016,960.33元。其中:基本支出6,123,710.53元,占总支出的87.27%;项目支出893,249.80元,占总支出的12.7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了5,018,724.32元,降低41.7%,主要原因:部分资金年底拨付,未能及时支出,致使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组织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123,710.5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5,446,974.12元,降低47.08%,主要原因是部分资金年底拨付,未能及时支出,致使基本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697,994.32元,占基本支出的76.7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25,716.21元,占基本支出的23.2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组织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93,249.8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428,249.80元。上浮92.1%。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增项目经费,换届经费35.5万元,致使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换届工作经费354099.8元;2021年党员教育经费538450元2021年贫困县驻村扶贫工作队专项经费7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96,508.3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1%与上年对比,减少了4,986,415.32元,降低41.61%。主要原因是部分资金年底拨付,未能及时支出,致使决算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370,081.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05%。主要用于部机关干部职工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组织工作、干部工作、人才工作、公务员工作等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6,927.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0%。主要用于在职干部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调出人员职业年金记实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8,799.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4%。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医疗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7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贫困县驻村扶贫工作队开展工作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3,190.00元,支出决算为25,218.60元,完成预算的20.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984.60元,完成预算的27.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234.00元,完成预算的14.3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单位持续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关于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要求,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大力压缩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成本,2021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较年初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0,987.90元,下降30.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030.90元,下降20.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957.00元,下降42.9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单位持续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关于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要求,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大力压缩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成本,2021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较上年度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984.60元,占63.38%;公务接待费支出9,234.00元,占36.6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984.6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984.6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开展部机关日常组织工作、干部工作、人才工作、公务员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23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23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州级调研、指导县级工作的上级有关部门工作组及相关人员。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05,264.2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856,204.37元,降低37.86%。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单位持续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关于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控制机关运转成本支出,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度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机关正常运转所产生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组织部资产总额4,979,017.90元,其中,流动资产1,654,112.36元,固定资产3,318,572.1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6,333.4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24,127.4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7,704.9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 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979,017.90

1,654,112.36

3,318,572.14

2,753,013.13

 

 

565,559.01

 

 

6,333.4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3填报金额为资产 “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4,50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5,58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8,919.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74,508.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203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组织部2022090902220114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