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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xczj/2024-0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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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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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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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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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红河县宝华镇2020年度部门决算
红河州红河县宝华镇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红河县宝华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红河县宝华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
2.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农村和谐。
3.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扶持典型进行示范引导,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农村服务体系、村乡规划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4.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5.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6.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7.加强对村民委员会选举、村务公开、资产财务的指导和监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9786元,增长11%。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064万元。各项存款余额21100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880万元,增长8.9%,各项贷款余额6484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209万元,增长22.9%。完成预算内拨款收入1132.05万元,支出1132.05万元。顺利完成宝华镇第二届第四次会议所确定的各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一)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筑牢疫情防控严密防线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我们同舟共济、科学防治,全镇人民守望相助、众志成城,构筑起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钢铁长城。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州县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成立了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及指挥部,立即启动疫情防控一级响应,召开疫情防控工作专题会议12次,层层压实防控责任。明确隔离观察点,设置3个防控卡点。建立镇、村、组三级网格管理体系,将全镇分为390个网格5340户24622人进行地毯式摸排。累计投入23万元抗疫资金,组织党员自愿捐款共3.25万元,被县级部门表彰党员1名、基层党组织1个。持续做好餐饮服务场所、公共场所检测,并在各村组、公共场所粘贴“云南健康码”二维码。建立疫情防控宣传微信群51个,及时推送疫情相关信息;发放宣传海报、宣传单、预防指南等13200张,标语170条。扎实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八类”重点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通过广泛宣传引导群众自防自控,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有效阻断疫情传播。积极组织开展防疫演习活动,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全方位加强对疫情的联防联控,扎实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确保全镇“零病例”。
(二)勠力同心,迎难而上,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
我镇持续发力,以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有效的举措,确保一鼓作气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经2020年贫困对象动态后,全镇共有建档立卡户1722户8003人,2020年脱贫116户468人,贫困发生率从建档初期的31.3%降为零,脱贫监测户137户769人、边缘户86户406人,均已消除返贫致贫风险。6个行政村道路硬化、电力、广播电视、宽带网络、公共服务等建设方面均已达标。完成塔龙、贵丛2个易地扶贫搬迁点复垦复绿165户,进一步加大后续产业扶持和公共设施配套建设。累计投入农村危房资金5093.67万元,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508户、农村危房巩固提升1054户,补助2009-2016年建房942户。协调安排各类公益性岗位359人,生态护林员159人。发放建档立卡户小额贷款42户179.2万元。发放鸭苗8500只,完成规模化养殖稻田鱼6000亩、泥鳅400亩。建档立卡贫困外出务工1452户2821人,发放劳动力转移以奖代补36.44万元,开展各类就业培训、实用技术培训10期600人次,全面提升了贫困人口素质能力。顺利通过第三方评估检查和全国脱贫攻坚普查,实现与全省全州全县同步脱贫出列。
(三)加大投入,补足短板,基础设施有效改善
持续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有效补齐基础设施、人居环境短板,通过项目建设拓宽发展路子,不断夯实脱贫致富的基础。2020年基础设施总投资3137.57万元,行政村基础设施得到极大改善,实现全镇60个自然村进村道路硬化。新开挖产业毛路朝阳村委会5.5公里,嘎他村委会美德村3.6公里;硬化产业路2条23公里;完成苏红村村内道路硬化及苏红到龙甲、苏红到达普道路硬化提升。完成修建三面光水沟5条36公里,完成建设宝华村沙吾沙巴、达龙2条水沟4公里。完成集镇集中供水管网改造、俄垤村农村饮水巩固提升输水管道工程项目和宝华村委会供水工程,实现集镇和6个村委会居民安全饮水有保障。村民活动室建设51个,实现所有自然村活动场和路灯全覆盖。新建村委会所在地公厕2座,改造提升1座,户厕1356座,排污沟25公里,新增垃圾桶500余个。完成红河县宝华镇生态梯田鸭养殖基地建设并投入使用。完成哈尼梯田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学校援建项目。完成期垤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俄垤村委会第四批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项目。省委宣传部协调帮扶资金70余万元进一步提升嘎他、期垤人居环境。
(四)强化配套,盘活资源,旅游发展初见成效
在梯田原生态系统保护利用上下足功夫,依托撒玛坝万亩梯田优势强力打造旅游扶贫强镇。完成旅游征地60余亩。完成撒玛坝游客服务中心项目和停车场项目建设、景区大门改造提升、撒玛坝景区道路改扩建工程。2020年国庆中秋“双节”实现撒玛坝景区封闭运营,游客数量达10.6万人次、旅游经营收入50.84万元,顺利通过4A级景区评选。完成长街宴特色购物街及民俗文化展览馆主体工程。投入200万元完成龙玛村美丽乡村项目建设,稳步推进苏红半山酒店项目建设,打造龙玛、塔龙特色民俗客栈10余家。成立宝华镇电商扶贫项目中心,进一步推广优质红米、梯田鱼、嘎他鸭蛋等特色农产品销售市场。成功举办十月年哈尼长街古宴等一系列活动,拍摄扶贫短剧《错爱》,带动全镇特色旅游发展。
(五)保护生态,守住绿色,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向好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高度契合宝华镇实际,坚持治理、保护、修复并重,强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行“河长制”,加大水源地保护执法检查力度,加强河道监管执法。启动撒玛坝哈尼梯田国家湿地公园勘界立标,完成梯田恢复700余亩。加大饮用水源地综合治理、矿山治理工程。严格执行生态红线政策,全力保护和建设好梯田水源涵养林。扎实开展退耕还林工作,2020年完成退耕还林6635亩。发放生态牧草补贴19.5万元。积极申报借胡为省级美丽乡村,龙甲、朝阳、嘎他为州级美丽乡村,正在创建省级卫生乡镇。通过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梯田湿地面貌恢复、生态旅游等一系列措施,确保全镇辖区内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六)突出特色,发挥优势,农特产业全面推进
我镇始终以“突出资源优势、抓牢政策机遇、发挥区域优势”为方向,做大做强传统产业,引进培植新兴产业。全镇夏秋两季粮食作物种植28203亩,粮食总产量13555.4吨。经济作物种植19751亩,甘蔗种植4198亩,芭蕉芋种植3000亩。种植荔枝1160亩、芒果4000亩、脆柿子1446亩、文山雪梨2600亩,种植芒果、花椒、桃子2696.4亩,进一步壮大林业生态产业。生猪存栏12869头;大牲畜存栏3662头,出栏1336头;山羊存栏2732只,肉羊出栏2201只;家禽存栏133911只,出笼169999只;完成肉类总产量1789吨,禽蛋产量达346吨。收购嘎他红心鸭蛋10万枚。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4725户211.54万元。
(七)以人为本,统筹保障,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教育方面:建设完成宝华小学教学楼、宝华中学宿舍楼,进一步改善教育教学环境。镇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通过验收。扎实开展控辍保学“清零行动”,贯彻执行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和雨露计划教育资助政策,推动教育普惠性资源共享。卫生计生方面:认真组织开展完成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认真贯彻“二孩”政策和疾病“预防为主”的健康扶贫方针政策,持续打好防艾战。按时开展新生儿常规疫苗注射、孕产妇保健、卫生监督等工作。发放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扶助金、特抚金、独生子女奖学金等10.31万元。实现卫生院和6个村卫生室全面达标。社保方面: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和全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续保和上报人员增减变化情况。完成养老保险参保15738人,发放养老保险待遇3489人470.57万元,完成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20352人。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养老保险参保率100%;医疗保险财政代缴率100%;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100%,门诊报销比例提高至90%以上。全镇就医3025人次,医疗保险治疗总费用1582.86万元,报销总费用1145.56万元。2020年全镇外出务工6500人次。民政方面:全镇多次开展农村低保动态识别与精准施保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共有农村低保678户1438人、五保33户33人、临时救助751户3366人。2020年发放低保、五保、临时救助、孤儿救助、残疾人补贴等补助金额618.18万元。安全生产方面:对水库、中小学食堂、各类饮食店、小卖部等重点场所进行安全检查2次,整改其他事故隐患3处。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强化镇道公路、村道公路养护,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监督和整治力度,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国土方面:组织开展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共排查乱占耕地建房图斑349个,调查769户,录入系统298宗。严厉打击各类土地违法行为,成功制止2处,强制拆除违章建筑1处,发放责令停止通知书7起。畜牧兽医方面:积极宣传能繁母猪保险,严格检验屠宰肉类,依法处理检验出的病害制品,积极有效阻击非洲猪瘟疫情。累计发放能繁母猪死亡赔付138头15.18万元。林草方面:广泛深入开展防火宣传活动,层层签订护林防火责任书,加强护林防火值班值守。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12份,采伐168立方米。兑现2018、2019年天然商品林19051亩38.1万元,2019年生态公益林补偿14646亩14.65万元,2020年度个人生态公益林面积1258亩1.26万元。
(八)持续深化,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得到保障
以“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为标准,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维护一方稳定和平。深入开展“扫黑除恶”“缉枪治爆”专项斗争,保持对违法犯罪活动严打高压态势。2020年共受理治安行政案件38起,查处治安行政案件34起,处理违法行为人12人,刑事案件立案26起,录破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破案率23%;解决纠纷16起,处理交通事故28起;收到群众主动上缴各类枪支6支,收缴枪支6支。狠抓毒品综合整治,增强全民参与禁毒,查获吸毒人员32人,收戒吸毒人员24人,破获零星贩毒案件2起。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排查矛盾纠纷50起,调解30起。认真做好查信办案工作,共收到信访件3件,办结3件,信访突出问题有效化解。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九)夯实基础,建强堡垒,政府效能不断提升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健全公开制度,提升公开质量。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转文风优会风,推行“一站式”服务,让高效服务成为行动自觉。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决惩治各类腐败行为。围绕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不断提升干部职工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努力营造干部能上能下、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干部职工生活工作环境日趋改善、干群关系日益密切,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更加浓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红河县宝华镇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宝华镇人民政府
2.宝华镇财政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红河县宝华镇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红河县宝华镇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34,815,442.6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815,442.6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比上年减少了12725335.25元,主要原因分析:扶贫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红河县宝华镇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49,239,334.93元。其中:基本支出11,819,308.31元,占总支出的24.00%;项目支出37,420,026.62元,占总支出的76.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比上年增加14804091.53元,主要原因分析:上年乡镇岗位、年终奖今年支出,村级人员工资增加,今年有脱贫攻坚普查、人口普查项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红河县宝华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819,308.31元。比上年增加了1517642.71元,主要原因分析:接待次数及人数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425,062.45元,占基本支出的79.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94,245.86元,占基本支出的20.2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红河县宝华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420,026.6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286448.82元,主要原因分析实施项目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红河县宝华镇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453,532.9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0%。与上年对比增加15225785.35元,主要原因分析各项人员经费,工资收入等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248,337.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02%。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生产补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产补贴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公共安全类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05,11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2%。主要用于文化体育与媒体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22,538.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0%。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71,107.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7%。主要用于卫生健康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8,084,585.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60%。主要用于农林水利事业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606,845.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5%。主要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红河县宝华镇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82000元,支出决算为262,134.30元,完成预算的54.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0,878.30元,完成预算的155.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1,256.00元,完成预算的24.5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接待人数及次数比预算减少。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130,687.77元,增长99.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93,512.17元,增长120.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7,175.60元,增长68.7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有脱贫攻坚普查、人口普查项目,公务用车较上年增加,公务接待较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0,878.30元,占65.19%;公务接待费支出91,256.00元,占34.81%。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0,878.3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0,878.3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91,25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1,25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8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公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红河县宝华镇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16,608.0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342099.33元,主要原因分析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红河州红河县宝华镇部门资产总额54147204.93元,其中,流动资产14296036.05元,固定资产13,862,944.4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5,988,224.43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344280.2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093846.0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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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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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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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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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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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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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54147204.93
| 14296036.05
| 13,862,944.45
| 2113830.4
| 796500
| 0
| 10952614.05
| 0
| 25,988,224.43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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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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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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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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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所以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2、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监督索引号53252900256301111
附件【红河州红河县宝华镇 2021092309141818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