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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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xzfbgs/2024-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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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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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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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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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垤玛中学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红河县垤玛中学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垤玛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垤玛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单位主要职能为学校通过组织教师、宣传教师、教育教师、服务教师,切实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学校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学校搞好服务,保障义务教育初中阶段开足开齐课程,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权利及义务。
(1)促进经济发展、增加教师收入。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学校的方针政策和措施,坚持科学发展,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2)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完善学校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努力改善校园环境,不断提高学校生活质量。
(3)加强学校管理,维护学校稳定。加强安全教育,健全教师权益保障机制,维护学校公平正义。
(4)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学校和谐。加强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引导教师有序参与学校事务管理,推进校务公开,促进组织健康发展,增强学校自治功能。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增强学校财务计划执行情况,将学校的财务基础工作进一步做实。
2.增强财务计划的管理,加强计划执行情况,加强财务事先参与决策工作,从源头做好财务管理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有用的决策信息。
3.加强财务日常监督工作,从学校的每笔收支入手,进一步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财经政策,保证学校财务工作的真实、完整,维护学校的整体利益。
4.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为学校争取更多的优惠政策,为学校的发展争取更多的资金。
5.坚持“财务收支两条线”,做到财务票据计算机管理。
6.加强内部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工作,严格按部门职责做好本部门的工作,发挥财务部门应有的作用,加强各部门人员既当家又理财的财务意识,推动学校整体财务工作再上新台阶,为领导分忧、解难。
7.推进了学校财务信息化建设工作,学校财务信息化服务体系初步建立。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垤玛中学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具体是红河县垤玛中学,红河县垤玛中学内设校长办、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总务处、德育处、财务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垤玛中学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58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人),事业编制 5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0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0人),事业人员 5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特岗教师1人。
离退休人员 1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1人。
实有车辆编制 0辆, 在编实有车辆 0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垤玛中学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0,968,170.8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18,042.84元,占总收入的99.5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0,128.00元,占总收入的0.46%。 与上年的9721178.96元增加1196863.88元,增收12.31%,主要分析增长原因是本年度教师人数增加及提高了教师工资,与加大了人员经费的收入,且年末发放政府奖励性绩效增加了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垤玛中学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1,166,574.58元。其中: 基本支出 11,166,574.58元 ,占总支出的 100.00%; 项目支出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与上年7170812.88元比较增加了3995761.7元,提高了35.78%,主要原因是工资支出增加,教育支出增加是由于学生营养餐资金提高,享受生活补助学生人数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垤玛中学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166,574.58元。 与上年10745303.89元比较增加了421270.69元,提高了3.92%,主要原因是工资支出增加,教育支出增加是由于学生营养餐资金提高,享受生活补助学生人数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10,032,855.20元,占基本支出的89.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33,719.38元,占基本支出的10.15%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垤玛中学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垤玛中学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
与上年对比没有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垤玛中学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1,078,406.5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9.21% 。与上年对比 10745303.89元增加了333102.69元,提高3.1%,主要原因是教师基本工资提高,学生人数增加,营养餐、生活补助经费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9,860,318.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00%。 主要用于教师工资福利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83,546.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7%。主要用于教师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34,541.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2%。主要用于教师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垤玛中学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8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车、无接待费、无因公出国费用。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 2020年持平,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0元的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公车、无接待费、无因公出国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垤玛中学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红河县垤玛中学部门资产总额 43744365.35 元 ,其中,流动资产 39752.85 元 , 固定资产 4313131.5元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 , 在建工程 0 元 , 无形资产21481元 , 其他资产0元 (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2429.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2429.5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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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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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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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 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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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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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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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4374365.35
| 39752.85
| 4313131.5
| 3400000
| 0
| 0
| 913131.5
| 0
| 0
| 21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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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3.填报金额为资产 “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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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68690 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6869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68690 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所以GK07、08表为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教育支出是指用于教育方面的全部开支。包括:教育的基本建设投资、教育的经常费用、国家的财政拨款、社会团体和个人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等。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公积金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城乡社区住宅(如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
4.基本支出,为保证我校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办公费等。
5.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900936303201111
附件【红河县垤玛中学.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