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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40942-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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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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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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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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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哈尼梯田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255601000
红河县哈尼梯田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哈尼梯田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哈尼梯田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红河哈尼梯田红河县辐射区保护与发展方面的政策,编制红河哈尼梯田红河县辐射区保护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起草红河哈尼梯田红河县辐射区保护与发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实施红河哈尼梯田保护与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并负责指导监督。
(2)按照红河哈尼梯田红河县辐射区的发展规划,审核红河哈尼梯田红河县辐射区内新建的建筑设施以及红河哈尼梯田红河县辐射区的开发利用项目。研究制订红河哈尼梯田红河县辐射区保护与发展措施,并组织实施。对辐射区保护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开发、建设等行为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依法保护辖区内的资源,对建设项目进行审核、论证、资源影响评估及前置审批。研究制订红河哈尼梯田红河县辐射区保护与市场开发的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红河哈尼梯田红河县辐射区的公众形象、对外宣传、对外交流业务。
(3)负责开展红河哈尼梯田红河县辐射区湿地野生动植物、森林资源的保护;开展辖区内湿地资源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辖区内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外来有害生物的监测防控工作。
(4)依法对红河哈尼梯田红河县辐射区进行管理,指导查处违反《红河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条例》的行为;保证红河哈尼梯田红河县辐射区健康有序发展。负责开展日常巡逻和监测管护工作,对管辖区内乱搭乱建、乱采滥挖等违法违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
(5)负责规划哈尼梯田红河县辐射区内村落民居建设用地,规范挖沙、采石、取土、采(选)矿等行为,落实挖沙、采石、取土、采(选)矿等区域或补偿措施及政策。
(6)负责组织辖区自然资源、生态资源、民族文化资源的调查和研究,对弃耕、抛荒梯田、毁林开荒、猎捕野生动物、侵占、损毁水利(文)设施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7)组织红河哈尼梯田红河县辐射区资源的普查;负责红河县辐射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抢救和保护。做好民族民间文化资源普查,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和数据库;做好濒临失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培养及精耕细作的传统农耕技术的延续。
(8)协调促进红河哈尼梯田红河县辐射区内项目和旅游产品开发、旅游纪念品生产销售、旅游娱乐;协调管理红河哈尼梯田红河县辐射区内的旅游安全和红河哈尼梯田红河县辐射区的工作秩序。
(9)制定红河哈尼梯田红河县辐射区内人员的教育培训规划;研究制订红河哈尼梯田红河县辐射区内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和等级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教育、培训机构和其他部门的教育培训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开展规划优先落实情况。按照“保护优先、统一规划、科学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开展规划工作,完成《红河县撒马坝梯田旅游减贫实践规划》研究报告,正完善和审定中。
(2)开展系列保护行动落实情况。一是做好哈尼梯田可持续发展项目储备工作。为深入推进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红河高质量跨跃式发展,我局征集了县级相关部门和乡镇的项目推荐后,围绕生态环境治理、梯田监测管理、水改旱梯田恢复、水资源保护和特色农产品开发等项目共上报项目工作。二是力所能及做好水沟修复工作。年内完成修复了宝华嘎他村同女水沟约3.2公里,辐射噶他村、蚬昆村、娘龙村等8个自然村300余户,灌溉辐射梯田约面积300余亩;启动实施宝华龙灯水沟约3.5千米的修复工作,沟头在宝华水库下方,途经借湖村、龙灯村后注入撒玛坝万亩梯田,计划2021年年初完成,将灌溉梯田面积600多亩。三是加强日常巡查,维护好哈尼梯田生态环境。坚持每月不少于1次对核心区梯田进行日常巡查,发现小问题,及时沟通处理,遇到重大事情,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领导汇报,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协助相关部门严肃查处擅自在哈尼梯田景区采沙(石)取土、盗伐林木、乱搭乱建等破坏哈尼梯田的各种违法行为,有效保护哈尼梯田的自然风貌和生态环境。四是抓好宣传引导工作。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条例》《云南红河哈尼梯田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条例》,深刻领会条例实质;深入梯田核心区村寨宣传发放《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条例》《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年初利用“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活动,到宝华镇开展《红河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条例》宣传工作,发放《条例》500余册,捐赠6000元。在宝华和甲寅镇利用“村村响”广播宣传《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条例》;在红河县电视台口播宣传《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条例》;12月,在宝华和甲寅镇组织镇站所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自然村组干部、农耕能手等开展了“红河哈尼梯田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工作培训班”一期,参加培训人员达180余人,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提高了广大干部和群众的保护意识和遵守条例的自觉性;五是开展“四评五进”活动。在宝华和甲寅两镇开展“农耕能手”“梯田歌手”“梯田美少女”“梯田好人家”评选活动,共评出8名,每名奖励1500至2000元不等,提高了自身文化自信,用梯田边典型人物讲好有温度、接地气的梯田故事,让青少年传承发扬老一辈美好品德和民族优良传统,确保哈尼梯田后继有人;对哈尼梯田产业经营的四家企业给予扶持奖励,每家企业补助3万元,为扶持发展哈尼梯田优质农产品,以特色产业发展促进当地群众增收,助推哈尼梯田的整体保护。
(3)压实帮扶责任 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州县党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我局高度重视,把脱贫攻坚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始终把帮扶工作作为日常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年初,成立了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了具体措施。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相关要求,积极开展贫困户走访活动;按照县委组织选派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选派1名驻村扶贫工作队员,严格落实驻村工作队员的生活补助费和工作经费,2020年拨付驻村工作队员驻村村委会8000元和挂联村委会1万元的工作经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达标情况;开展春节慰问,对本单位所帮扶的每户贫困户发放一床三件套被子和一桶香油,共发放22床被子和22桶香油,折合人民币2860元,送节日的“问候”和“温暖”,帮助贫困户树立脱贫信心和决心;开展宣传教育引好路,切实增强贫困群众“紧跟党走,我能脱贫”的信心;引导改善环境卫生的习惯,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收家治家工作,培养良好家庭卫生习惯和人居环境卫生,切实解决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问题,齐心协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坚决打蠃脱贫攻坚战。
(4)抓实支部工作,切实履行党建工作。我党支部高度重视,把党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初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要点、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认真学习新党章,坚决维护党章,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按期足额交纳党费,严格落实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制度,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党建工作量化、细化到人,促使我党支部党建工作进一步规范,并取得良好的效果。
(5)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在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的坚强领导下,在派驻纪检组和县文旅局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及省州纪委、县委和县纪委的决策部署要求,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州委“领导干部十不准”,严格落实和履行我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6)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传播凝聚正能量。我局虽没有签订意识形态目标责任书,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宣传部相关精神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通过利用“云岭先锋”平台,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职工大会和专题会议等,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和省州县委的最新贯彻举措。并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让全系统党员干部养成“每日必学”的良好习惯,教育党员干部做到“四讲四有”,坚定党员干部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强化理论武装、夯实思想基础作为精神礼貌建设的重中之重,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牢牢把握正确舆论方向,始终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
(7)认真开展落实扫黑除恶工作。按照中央、省、州和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要求,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以利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会议等形式,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局不存在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深挖彻查不到位、配合督导工作不到位、查处不力、群众反映强烈、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被上级督导检查发现重大问题的现象。
(8)积极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按照红河县关于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相关文件精神和会议部署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把开展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召开爱国卫生专项行动会议,及时传达文件和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成立了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层层压实责任,为扎实开展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并制定工作计划,每周五作为本单位的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日,对本单位公共区域内打扫卫生及清理卫生死角和本单位办公室进行全面打扫和消毒,免费向公众开放卫生间使用,并做好消毒工作。督促指导本单位负责卫生区域内的餐饮和商店等经营户开展卫生大扫除,并向他们宣传爱国卫生7项专项行动塈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成果工作会议精神及相关知识以及门前五包责任制,引导他们积极参与到爱国卫生运动中,确保卫生达标,营造安全的卫生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哈尼梯田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哈尼梯田管理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哈尼梯田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104,567.9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04,567.9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1.99%,主要原因是哈尼梯田保护专项经费和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哈尼梯田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408,236.43元。其中:基本支出1,191,596.43元,占总支出的84.62%;项目支出216,640.00元,占总支出的15.3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05.5%,主要原因是哈尼梯田保护专项经费支出和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哈尼梯田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91,596.4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3.88%,主要原因是哈尼梯田保护专项经费和人员经费支出有所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84,714.91元,占基本支出的65.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06,881.52元,占基本支出的34.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哈尼梯田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6,64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哈尼梯田保护专项经费有所增加。具体项目开支用于哈尼梯田保护维修维护费,216640元全部用于开展2020年梯田维修维护。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哈尼梯田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8,236.4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05.5%,主要原因是哈尼梯田保护专项经费支出和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2,154.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04%。主要用于办商品和服务支出28154.45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002,902.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2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61553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1367.0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0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9,398.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9,398.4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3,781.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1%。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3,781.51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哈尼梯田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0000元,支出决算为32,253.00元,完成预算的80.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253.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32,253.00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2,253.00元,增长1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以前年度无开支相关经费,集中由2020年支付。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32,253.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32,25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2,25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哈尼梯田保护与利用等相关工作接待,批次达32次,人次达352人,发生费用为32253.00元。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哈尼梯田管理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主要原因为县级财政财力有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红河县哈尼梯田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130893.07元,其中,流动资产80664.14元,固定资产50228.9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2254.6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432.0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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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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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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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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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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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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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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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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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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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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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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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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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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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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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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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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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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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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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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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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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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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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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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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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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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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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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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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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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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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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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89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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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66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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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2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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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2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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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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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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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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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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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知识产权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知识产权事务(款)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项):指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知识产权事务(款)专利试点和产业化推进(项):指专利分类试点以及实施国家专利产业化工程、扶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及其产业化等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900255601111
附件【红河县哈尼梯田管理局(决算报表)2021091608294857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