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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140945-506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9-1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43501000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基本职能是:1.承办州政府文件、指示在红河县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县政府向州政府报告、请示的拟稿、审核、上报工作,以及州委、州政府及其部门转由县政府办理的事项;2.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3.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4.研究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部门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5.根据县政府领导指示,对县级各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6.负责起草或参与起草县委、县政府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文稿;负责起草或参与起草县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和其他文稿;7.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州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对重大决策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调研;负责县政府现场办公会等重大会议的前期调研、准备工作;8.督促检查各乡镇、各部门对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指导县、乡镇人民政府系统政务督查工作;9.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交由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0.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红河县人民政府及领导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办理县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11.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清理和汇编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12.负责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政务信息工作;13.负责全县外事工作;14.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及办公室领导、州政府办公室总值班室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领导、州政府办公室总值班室的指示;15.承办县政府和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聚焦主责主业,增强以文辅政能。一是加大对中心工作的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办公室协调职能,紧紧围绕年度经济指标任务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等中心工作,加强政策指导,加大沟通协调,实现主要经济指标保持正增长,脱贫攻坚如期实现摘帽,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有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提升。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响的第一时间,迅速建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牵头组建专项督查组,深入防控一线对各乡镇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二是加大对重大项目推进的统筹协调。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督促项目业主落实主体责任,推动红河县景区停车场及旅游配套设施建设武庙停车项目顺利开工,督促解决撒玛坝景区封闭运营、元蔓高速公路征迁等重点工作存在的问题,协调推进勐甸水库、新建高级中学、县人民医院迁建等重大项目建设。三是加大对重大活动的统筹协调。主动加强与县委、人大、政协办公室和各县市政府办公室、州级机关重点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到提前谋划、提早介入,高标准配合做好上海市长宁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省委宣传部等单位赴红河县开展对口帮扶调研、各级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红河县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县现场复核等重大活动。截至目前,共组织重点工程、项目等领导调研和视察活动70余次。

2.信息服务精准有力。充分发挥县政府办以文辅政的作用,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积极关注经济发展重点、社会舆论焦点、群众关心热点,吃透上情,摸准下情,及时、全面、准确报送政务信息。截至目前,共收集乡镇、部门信息来稿共8000余条,上报各类政务信息、理论文章700余篇,编发《政务信息》1086条,《政情快报》27216条,编写政府常务会议新闻通稿18期,被州政府《红河信息》《红河政报》和《信息专报》采用21条,为领导知情决策提供了有力的信息参谋服务。

3.政务保障规范有序。建立健全办公室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办文办会办事全流程管理,全力提高政务工作水平。一是写好文稿。坚持把写好文稿作为办公室工作的主业首页,准确把握中央、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的决策部署,始终紧贴理论前沿,紧跟政策形势,紧扣工作中心,切实将上级的大政方针与红河经济社会发展高度统一起来,将领导工作思路与红河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紧密结合起来。截至目前,共组织起草领导讲话、汇报材料等各类文稿450余篇。二是精心办文。坚持树立立足于细、着眼于实、贯穿于精的理念,严把公文起草关、审核关、发文关、收文关四个关口,坚持急件急办、特件特办、密件专办的要求,切实提升公文办理效率和质量。截至目前,共承办请示、报告795件,接收办理各类公文6540件,出台各类会议纪要44期。同时,认真落实基层减负年要求,强化发文管理,全年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三类重点精简文件数量明显下降。三是细心办会。坚持精益求精的工作标准,强化会议统筹管理,大力精简各种会议,特别是对涉及乡镇、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会议,能够统筹协调做到合并召开。严格规范办会程序,注重会前准备、会中组织、会后落实,切实提高会议效果。截至目前,共接收、转播和召开各级电子政务视频会议系统信号112场次,承办县政府常务会议18次、专题会议100余次,组织大型会议、活动70余次,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召开会议数压缩30%

4.督查扎实有效。把政务督查作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环节来抓,以《政府工作报告》目标责任分解、县政府重点工作、会议议定事项、领导批示、信箱留言、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等为督办重点,实行项目化对标、清单化销号、创造性落实、督查式管理,确保中心工作开展到哪里,政务督查就跟进到哪里。加大民生实事项目督查力度,对疫情防控、土地增减挂钩、农村水费收缴、农村厕所革命等工作进行反复督查,建立滞后项目清单制度和完成销号制度,确保重点工作顺利推进、重大项目如期完成。截至目前,共承办县政府交办督办事项53件,县长批示事项28件,督办政府工作报告和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10次,发出《政务通知单》15份、《政务督查通报》6期、《政务督查专报》13期,开展会议督查30余次。今年以来,县政府督查室督查次数与去年同比减少36.14%,在督查减负的同时,确保成效提质,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有效推动了政府工作,保持了政令畅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1.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红河县数据发展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8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0人),事业人员9.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度收入合计6,707,634.1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88,634.11元,占总收入的96.7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19,000.00元,占总收入的3.26%。与上年总收入7569100.49元相比,减少861466.38元,减少11.38%,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变动,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31616.38元,减少10.13%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6,810,701.80元。其中:基本支出6,771,068.84元,占总支出的99.42%;项目支出39,632.96元,占总支出的0.5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总支出8164476.46元相比减少1343774.66元,减少16.4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和年初预算工作经费减少,故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771,068.84元。与上年基本支出8154476.46元相比,支出减少1383407.62元,即减少16.97%,主要原因是:1.人员变动,工资福利支出减少350426.47元;2.本年年初预算的工作经费减少,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463245.65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252,111.25元,占基本支出的77.5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18,957.59元,占基本支出的22.4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632.96元。与上年项目支出10000.00元相比,本年增加29632.96主要原因本年财政拨入2020年度基层走访慰问和活动相关经费40000.00该经费主要用于基层走访时发生的办公费和其他零星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35,395.1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96%。与上年支出7888935.57元相比,减少1353540.40元,即减少17.1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和年初预算工作经费减少,故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502,819.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2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827598.8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45782.59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5512.42元和设备购置费946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4,71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主要用于办公室4715.00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93,841.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2%。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610410.6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81,018.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0%。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281,018.47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7%,主要用于扶贫支出5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3,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会议费。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71,629.14元,完成预算的15.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9,529.14元,完成预算的27.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00.00元,完成预算的1.4%“三公经费”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做预算时仅考虑“三公经费”每年递减原则,不能准确预算经费额度,且在实际工作中若当年发生费用,但年初预算额度不足时,费用就无法报销,故往年编制预算时预算数大于决算数;2.财务人员编制凭证时经济分类填制错误,误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290.00元列入办公费中,导致决算数偏小3.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用其他收入支出,属于其他资金支出范围。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01,801.67元,下降58.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3,203.67元,下降59.7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务人员编制凭证时经济分类填制错误,误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290.00元列入办公费中,另外有47985.0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在非财政拨款收入中支出,属于其他资金支出范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402.00元(20202100.00元,2019698.00元),增长200.8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报账不及时。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9,529.14元,占97.07%;公务接待费支出2,100.00元,占2.9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9,529.1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9,529.14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政务督查、调研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2,1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1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政务工作开展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59,413.96元,与上年数1992103.35元相比减少732689.39元,即减少36.7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年初预算工作经费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差旅费和委托业务费等,保障机关正常运行。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3129450.54元,其中,流动资产849917.21元元,固定资产2279533.3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37066.0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79411.37元(计提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12.95 

84.99 

227.95 

163.41 

 

 

64.54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1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1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本单位本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特此说明。

2.本单位本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特此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上年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本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结转下年,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规定结转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办公费等。

五、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43501111



附件【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091311242757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