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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xjtj/2024-00006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教体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9-1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教育体育(本级)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936304001000      

红河县教育体育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教育体育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教育体育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拟订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起草或拟订教育体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及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负责各级各类教育体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管理全县性重大体育活动,协调指导各级各类体育改革和体育产业发展。    

3.承担教育体育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指导教育体育交流、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对外教育体育交流活动。    

4.负责县属中等专业学校的建立、调整、撤销及发展规模、专业设置的报批工作;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指导各级社会力量办学工作。    

5.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    

6.负责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高中阶段教育和普及学前教育工作的督导,以及其他各级各类教育专项督导;指导基础教育阶段性发展水平及质量的监测工作。    

7.统筹管理教育、体育经费;参与拟订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县级教育体育经费和补助专款、教育体育基建专款的分配管理;监测全县教育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编制教育体育经费安排计划。    

8.负责民族教育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的制定,综合协调管理全县少数民族教育工作,指导管理全县民族中小学和各级各类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协调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体育项目援助;指导民族教育体育工作,配合做好民族体育的传承与发展。    

9.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毒品和艾滋病预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县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    

10.指导全县教师队伍和教练员队伍工作,加强教育体育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制度,主管全县中小学教师、体育教练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指导学校和体育单位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教练员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11.组织实施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指导中等专业学校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12.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和贫困学生资助工作,规划并指导中小学教育体育技术装备的建设与发展,组织实施现代远程教育和信息化教育工作;指导教育体育的安全工作和治安综合整治、安全宣传教育、学校及体育场馆安全和突发事件处置。    

13.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汉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并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    

14.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运动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立德树人,指导师德师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学校文化建设,了解掌握师生和运动员思想状况,及时处理政治性、突发性重大问题。    

15.推进体育领域的公共服务,规划、引导公共体育产品生产,指导县级重点体育设施建设和基层体育设施建设。    

16.实施全民健身规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培训。    

17.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组织和管理全县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和青少年体育训练工作;组织参加和举办体育竞赛;组织协调、监督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18.拟订全县体育产业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规范体育服务管理,组织销售体育彩票。    

19.承办红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红河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坚持六个“常态化”,全面加强党对教育体育工作的领导。一是常态化理论学习。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红河县中小学(幼儿园)领导班子政治理论学习活动方案》,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支部学习+例会学习”等学习方式,开展教育工委会议专题学习7次、县教体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4次,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8次,开展“干部读书班重点学”“领导干部上讲台”讲党史10余次、“党课开讲啦”活动675场次。采取“自学+集中授课”“线上+线下学习”和“理论+实践应用”三结合方式举办“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1期、开展第五期全国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网络培训示范班6人,完成教体系统普通党员进党校参加集中培训。二是常态化从严治党。突出全县教育领域党建重点工作,制定《红河县中小学校2021年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签订《红河县中小学校(园)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党风廉政承诺书》《红河县中小学校领导班子履行“一岗双责”》等4项责任书;开展“清廉机关”“清廉学校”创建活动,召开党风廉政会议9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2次,党组书记专题廉政党课2次,警示教育4次。三是常态化抓实规范化创建。加强党组织“五强五好”建设,按期换届基层党组织24个,新成立基层党组织16个,设立党员责任区445个,创建党员先锋岗917个,创建规范化党员活动室88个,教体系统132个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创建全覆盖,现有省级“云岭红烛.育人先锋”党建示范校7所;抓实党建带群、团、队建工作,成立共青团红河县教育工作委员会,设立党组织领导下的学校少工委121个、共青团16个、工会34个等群团组织;推进党建读物学用平台延伸拓展建设工作,新增党建书屋3个。四是常态化开展党史宣传教育。围绕学党史为重点的“四史”,制定《红河县教育体育系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组成教体系统专项巡回指导组7个、“青年”“学生”和“红领巾”示范宣讲团3个,组建学校学生宣讲团14个、“红领巾”宣讲团13个,累计开展各类宣讲报告会31场次;组织开展“红色教育进课堂”“学党史、庆百年、心向党”“童心向党”主题教育和“红土地之歌”演讲大赛等系列活动100余场,着实加强“四史”学习教育,赓续百年红色基因。五是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实教体局“为民办实事清单”10件,党员个人制定“为民办事清单”1301份,1627项服务,党员走访困难学生问题学生家庭4307个;设立红河县教育服务大厅;组建“学党史、办好事”各类志愿服务队29个,开展党员志愿服务279人次,为身边群众办实事好事17件。开展为群众排忧解难走访慰问711人次,折合金额178785元。六是常态化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和监督。成立红河县教体系统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清理工作 QQ 群和微信群等的网络社群等30余个;选定学校网络信息员、网评员20人,并开展业务培训1期;开展规范办学行为等专项督查工作2次,清理非法青少年儿童书刊5种50余册;开展“反邪教专题教育讲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等专题学习教育活动60余次;设立校园反邪教固定宣传栏68块,签订《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承诺书》1316份,做到全员签订。    

(二)强化四个“聚焦”,有效推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一是聚焦思政队伍建设,推进全员育人。指导落实学校开足开齐思政课小学83所、初中14所、高中1所、中职学校1所(县职中);配备中小学思政课教师154名;选配学校德育处主任34名。不断优化思政教育阵地,目前已创建省级青少年禁毒教育示范学校1所、州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示范基地1个、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4所。二是聚焦养成教育工作,推进全程育人。制定《红河县中小学(园)学生养成教育工作方案》,集中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整治、校园手机排查、学校内全面禁烟禁酒等督查8次;通过班会、团队会、国旗下讲话、经典国学诵读等形式,开展红河县禁毒宣传“进校园”活动、学生读红色经典、讲家乡变化、谈心得体会等主题活动350余场次,开展“学守则,学规范”“良好习惯,助人成长”“说文明话 做文明事”等养成教育主题活动170次,开展养成教育学科教学活动200节、主题班会300余次,有效发挥课堂育人实效,扎实推进学校“五育并举”和“三全育人”工作。三是聚焦校园“五个一”建设,推进全方位育人。制定《红河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在各中小学(园)开展“五个一”创建活动方案》《红河县中小学生研学综合实践活动方案》等方案,创立红河县库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马帮森林公园、县博物馆3个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组织开展“6.15节能宣传周”“校园环境整洁行动”等活动70余次;组织开展生态文明校园“五个一”创建活动,设立班级生态小菜园150余个,校园生态小花园68个、校园小垃圾分类站260个、校园健身小广场34个、校园小爱国主义教育基地34个。现有州级“劳动教育示范学校”5所、省级“绿色学校”2所。四是聚焦心理健康教育,推进学生健康成长。协调团委、妇联等部门开展州级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1期,开展中小学生、留守儿童“诚信之旅”心理健康教育活动1次;组织实施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1次,已完成小学12918人、初中11913人、普通高中3965人、中职学校47人;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5万余份;建成红河县第一中学、红河县第二中学、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园心理健康辅导室5个,建成宝华镇中心完小等乡村留守儿童帮扶中心9个。五是聚焦家校协作,推进多维协同育人合力。通过家校联系卡、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加大学生养成教育的宣传力度,组织各学校共发放“家校联系卡6次”(30余万张),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4万余封,开展“家校合力,营造心灵港湾”家庭教育专题讲座15场、召开家长会136次,有效推进家校协同育人。    

(三)扎实四个“推进”实现基础教育稳步发展。一是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实施“一村一幼”项目建设,完成迤萨镇、乐育镇、浪堤镇等12个乡镇中心园以及迤萨镇勐龙、洛恩乡草果、宝华嘎他等21所村级幼儿园全日制办园;完成全县120所幼儿园(含公建民营1所、民办8所)普惠性幼儿园全覆盖,落实2021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资金46.82万元。截至目前,已经完成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0.2%,较去年75.89%提升了14.31%,完成州级85%的指标。二是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制定《红河县推进幼儿园和小学科学衔接工作实施方案》以及“红河县城区学校中小学(园)2021年秋季学期招生方案”,规范招生、录取工作,有效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落实教育城域网转网建设新增加4所;完成2021年新增义务教育专网建设新增149条,并投入使用;完成红河县一中、县一小、县二小等学校教学多媒体设备配置120套;完成了教育信息化2.0行动项目的申报并开展应用培训2次,公益项目覆盖183所学校7万多师生;完成红河县第一小学援建“人民兵工精神主题”展室、多媒体配置等500万元。全县2021年已经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6.88%,有效完成州级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5%的指标。三是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完成红河县新建高级中学设施设备已全面招投标完成并开始施工安装,投入食堂设备、课桌椅、床架及办公家具、实验仪器设备、多媒体信息化设备等2500万元。通过改扩建或新建普通高中、综合高中试点等方式,有效增加县域内高中阶段教育学位2055个(中职198人);推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推进红河哈尼梯田文化传承学校与红河州民族师范学校共建红河傣陶班项目,完成红河县职业中学与云南领奕职业教育集团签订合作办学协议,协作安排教师33人,投入440万资金建成高铁乖务、中西面点、美容美甲、手机维修等实训室,改扩建学生宿舍192间等项目。分批分组,组织全县教职工进村入户开展中职招生宣传动员工作,截至目前完成中职和普通高中升学5497人,其中,升学率达到93.14%,其中,中职升学2822人(含往届917人),中职升学率达57.63%。全县2021年高中阶段毛入学了达85.81%,完成州级高中阶段毛入学率85%的指标。四是推进专门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制定《红河县专门学校筹建工作方案》,成立红河县专门学校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和红河县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协调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法院等5个部门组成35人的教育队伍,其中,固定20人,兼职15人;协调红河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排查认定残疾学生444名,其中随班就读残疾学生315名,“送教上门”服务学生129名;开展特殊教育工作业务培训会3期,参训208人次;落实2021年适龄儿童入学安置评估、分类安置23人,其中16人随班就读、3人送教上门,3人延缓入学、1人重度残疾不安置。    

(四)优化师资管理,深入推进新时代教师队伍发展。一是创新教师管理制度。制定《红河县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直聘1368人,竞聘1789人,起草研究《红河县基础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改革工作实施意见》,完成校长职级制“一级、二级”申报25人;有效安排定向免费师范生培养新教师15人,办理教师资格证192余份。二是加强教师培训培养。通过“线上+线下”“教育管理+教学技能”等多形式整合教育资源,组织开展“红河县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项目”教师培训、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校地合作”培训等教师能力提升培训累计达1709人次;组织开展“国培计划(2020)”骨干教师培训108人(幼儿教师101人)、云南省中西部项目乡村新教师入职培训179人、校(园)长“三段式”“送培进校”等培训79人(幼儿园长50人);年度县级组织校长和教学副校长开展领导干部领导力突破培训共101人。三是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指导学校成立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34个,落实校级领导包年段、中层干部包班级、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包“问题学生”的“德育三包”责任制,完善育人机制。制定《红河县教体系统2021年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月活动方案》以及“学习身边榜样”等活动方案,开展教师“十项准则”“七不准七做到”学习和张桂梅、朱有勇、吴建智等身边典型的“学习身边榜样”教育活动60余次;开展师德师风专题教育及警示教育活动累计35次;举办“师德师风与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6场;签订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书》《承诺书》3800余份。四是坚持“典型引路、榜样示范”。组织师德标兵评选活动1次、优秀乡村教师评选活动3次,选树省、州级优秀乡村教师13人、州级骨干教师4人、红烟园丁奖1人、县级“我身边的好老师”60人、县级师德标兵10人、优秀教师人20人、优秀青年教师10人、先进教育工作者10人。    

(五)增强教育服务,有效提升教育质量。一是推进“双减”工作落地见效。成立红河县“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红河县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工作方案》,指导学校建立了课后服务“一校一案”,落实学校课后服务“5+2”模式和“五项管理”,指导学校制定作业管理办法、建立年级组或班主任统筹管理作业的机制、作业定期检查制度全覆盖。全县现有97所义务教育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均出台了作用管理细则,提供课后服务覆盖率达100%,课后服务时间达标的学校覆盖率达到100%,开齐开足国家课程学校覆盖率达到100%,起始年级按照课程标准实施零起点教学的学校覆盖率100%。通过开展排查抽查工作、“双随机”联合检查等方式,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规范督查3次,民办教育改革与发展专项督查1次。全县4所学科类培训机构,现已转型3所,终止办学1所,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达100%,并与县农行协商顺利完成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银行监管工作。二是加强教科研活动实施。成立红河县命题专家库,完成试题库试卷定稿34套,指导并且配置各中小学教科室主任31个;制定《红河县教育体育局2021-2022学年度教育教学“手拉手”结对帮扶工作方案》,实施教育教学“手拉手”帮扶结对6组;开展校本命题研究,青年教师说课暨课堂讲赛等活动4次;制定《红河县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园)长任课及教学管理办法》,实施校长“1+1+2”教学模式;开展“语数外”教师教学交流和研课磨课活动31场。2021年教研室向云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推送一等奖论文8篇、二等奖论文19篇、三等奖论文44篇、鼓励奖论文7篇共计78篇,创红河县教育论文新高。三是加强教育质量提升。制定《红河县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加强高中教育质量提升,2021年全县高中本科上线合计247人,本科上线人数超额完成州级指标,其中,一本上线10人,上线率位列边六县第一名,二本上线237人,超额完成州级指标155人。    

(六)强化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改善办学条件。一是固定资产稳增长。2021年,县政府向县教体局下达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入库任务为60000万元,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完成任务50000万元。截至目前,完成入库任务30022万元,完成全年入库率50.04%;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9889万元,完成全年投资率59.78%。二是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完成2021年体彩公益金润雨计划项目,总投资240万元,项目已完工并投入使用;完成教体系统中小学幼儿园厕所200座(含校舍内附属厕所)建设改造;实施2021年“薄改提升”项目,项目含13个单体项目,总投资1723.63万元,2个单体项目已开工,11个单位项目正在推进前期工作;实施2021年校舍维修改造项目,项目含14个单体项目,总投资935.61万元,14个单体项目均已开工,计划2021年12月30日前竣工投入使用;实施2021年学前教育改造项目,项目含4个单体项目,总投资298.89万元,计划2021年12月30日前竣工投入使用;红河县现代职业教育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投资6668万元,目前已完成可研编制及专家评审、完成申报专项债券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续建红河县高级中学建设项目,目前项目已进入收尾阶段,项目累计完成投资约27864万元;完成红河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600万元,目前项目已完工投入使用。    

(七)构建教育资助体系,有效推进惠民政策落地见效。加强工作协调,积极对接上海长宁区结对帮扶工作,多渠道筹集教育奖助资金,有效落实从幼儿园的普及普惠、中小学各项补助政策、中高职及大学等奖助学金等各类惠民资金,确保学生的教育保障。一是精准贫困学生认定。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低保、特困供养、残疾孤儿学生”四类重点保障学生认定,其中小学18251人,中学6550人;巩固提升“义务教育有保障”成果,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2次,召开控辍保学调工作度会5次。二是加强惠民政策落实。落实“两免一补”、奖助学金、雨露计划等各类教育惠民资金约10290.73万元;办理完成2021年生源地助学贷款2408人,发放贷款金额2047.696万元。三是加强社会扶贫项目实施。协调中国扶贫基金会、上海万宏、苏尔寿集团等爱心企业和人士,完成捐赠多媒体、乐器、课外读物、衣服等物资约17.03万元,图书1万余册,配备营养加餐项目资金95万元,落实困境儿童学生资助60.64万元,建设价值30万元的2所中学浴室。    

(八)突出“四化”管理,有效推进校园安全和谐稳定。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网格化。制定印发《红河县县级领导挂钩联系乡镇学校工作方案》《红河县教育体育局压实中小学教职工校园安全责任工作方案》《红河县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性侵害工作督查实施方案》以及《红河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切实强化学校安全“1+N”包保责任制的通知》,建立了从县级到乡(镇)党委政府、村委会三级和从县教体局到学校参与的县乡两级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从局机关到各学校层层压实责任,领导干部到普通职工一一细分任务,实现局领导干部按片区包学校全覆盖、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和普通教师按校点包校园全覆盖、班主任和科任教师按班级包学生全覆盖“三全覆盖”,真正把安全责任细分到了教师个人,将安全效益惠及到了学生身上。制定《红河县校园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红河县校园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红河县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红河县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专班,健全学校安全问题隐患整治工作体系、建立长效机制。制定《红河县校园安全专项整治月活动实施方案》《红河县校园及周边环境集中整治月活动方案》等方案,协调公安、司法、市管等部门,开展各项安全综合督查15次,组织机关60余名职工分片联系入校蹲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120余人次。配置“一校一警”警员200人,配备法治副校长112名,学校消防副校长10人,安保人员300人(其中专职安保246人,宿管员54人)。二是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多元化。召开县级各类校园安全会议10余次,教体系统内累计召开安全会议30余次;组织县级安全教育培训3次,教体系统校(园)长、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工作培训会议8余次,其中干部职工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工作及专题部署会3次,线上线下防电信诈骗知识培训2次,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及校园安全管理培训3次,参训教职员工达4500余人次;安装反诈骗APP全覆盖,教师签订《防范电信诈骗承诺书》共4100余份(含临聘人员),学校与学生签订电信诈骗承诺书78000余份,同时以“小手牵大手”发放安装反诈APP家长通知书70683份;指导学校设立校园欺凌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40余个;通过校内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专题讲座等形式,聘请学校法治副校长、消防副校长等定期开展校园法治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等活动累计290场次,向师生、家长签订《杜绝校园欺凌从我做起》承诺书7万余份。落实“1+2+5”法治教育模式,即要求每一位教师必须会上法治课,要求学校每周二、周五利用不少于1小时的课后服务时间,加强学校师生的法治宣传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和遏制思想极端事件防范和教育。落实“每节课最后1分钟,每天最后一节课最后5分钟,每周、重大节假日最后30分钟必讲安全”的“1.5.30”安全教育活动。三是加强安全管理智能化。全县各学校门卫室八件套标准化配置;视频监控290所4833个,已全部联网。一键报警装置290套,已全部联网;实现全县教体系统校园安全实时监控平台建设村一级全覆盖;完成甲寅镇、宝华镇等5各乡镇共安装10套防溺水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全县学校基本完成封闭管理,三防建设基本达标。四是加强“护学岗”工作常态化。制定印发《红河县教育系统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工作方案》,组织各中小学(园)结合实际设立了“护学岗”,通过联合学校保卫干部、保安员、教职工、治安志愿者等多方力量,采取在校园周边巡逻、校门口站岗、校外公路疏导交通等多种方式,实现全县各学校组建“护学岗”村一级全覆盖,筑牢校园周边安全防控网。创建防震减灾科普示范校省级1个,州级2个,创建11所州级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平安校园示范学校省级8所,州级12所。    

(九)落实四个“到位”,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一是思想认识到位。全县教体系统严格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定期召开系统内疫情防控工作会议30余次,坚持底线思维,做到思想不放松、工作不懈怠、执行不打折,筑牢疫情防控防线。2021年红河县教体局参加省州县疫情防控工作会议20余次,组织全县教体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会议、视频调度会8次。邀请县卫健局、疾控中心专家开展疫情防控、传染病防控、艾滋病防控等培训2次。二是责任压实到位。严格落实各项防控策略,查漏洞、补短板、强弱项,做到学校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常态化防控监督。成立县教体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教体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专班达398人。指导各类学校成立工作专班35个。指导各学校完善疫情防控方案、应急预案并集中组织各学校开展了应急演练2次,开展学校疫情防控督导检查4次,明察暗访1次,落实疫情及时监控,坚持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建立了“县、校、班”分级负责制(即局长、校长、班主任负责制),全面排查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及行动轨迹78000余人。三是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到位。按照省、州标准,指导各学校储备至少1个月的疫情防控物资,落实采购疫情防控物资:口罩10万余只,体温枪50把,消毒液500KG,其余疫情防控物资不等共计10万余元。四是师生员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到位。截止2021年12月31日,教职工符合条件可接种4705人,完成第一剂疫苗接种4697人,完成第二剂疫苗接种4682人,完成第三剂疫苗接种3159人;3-11岁学生符合条件可接种48637人,完成第一剂疫苗接种48345人,完成第二剂疫苗接种47508人;12-14岁学生符合条件可接种16101人,完成第一剂疫苗接种15889人,完成第二剂疫苗接种15685人;15-17岁学生符合条件可接种7656人,完成第一剂疫苗接种7595人,完成第二剂疫苗接种7542人;18岁及以上学生符合条件可接种1078人,完成第一剂疫苗接种1077人,完成第二剂疫苗接种1075人,完成第三剂疫苗接种305人。    

(十)提升公共体育服务水平,推进体育事业健康发展。一是加强体育队伍发展。成立红河县学校体育专业委员会,同时成立足球、篮球、排球、田径、啦啦操、乒乓球、羽毛球、武术、体操、摔跤等10个委员会分会。指导各校组建运动队223支运动队(含村完小)。现有获得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581个,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65个,一级指导员28个。现有篮球、足球、羽毛球、排球、跆拳道、老年人体育协会等共6个体育运动协会。二是加强体育活动开展。举办2021年首届教体系统教职工运动会20各项目,达700余人;开展红河县2021年校园足球集中培训暨比赛1次;开展红河县2021年校园篮球足球乒乓球田径啦啦操周末联赛等各类体育活动1次;承办红河州“三级联赛”西部赛区1场,达600余人;红河县第一中学女子足球队实现州三级联赛四连冠。三是体育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加大体育投入,不断完善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年内新建篮球场1块,足球场3块(其中7人制2块、5人制1块)。全县现有室外运动场地635块,室内运动场地5块,其中篮球场529块,全民健身路径77个,标准足球场3块,非标准足球场18块,以及其他各类田径等运动场地。体育场地面积52.5153万平方米,人均体育面积1.85平方米。全县行政村以上体育健身工程覆盖率100%,分钟健身圈在城市社区的覆盖率达100%以上,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率100%,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率100%,每万人足球场地数为0.15%。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教育体育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 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0个。    

内设机构5个,即教科室、电教室、资助中心、活动中心,教师发展中心,机构规格股所级,各设主任1名,为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类型:专技类。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教育体育局(本级)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16人。其中:行政编制 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2 人),事业编制 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13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2人),事业人员 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 20 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20人。    

实有车辆编制 1辆, 在编实有车辆 1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教育体育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30,693,413.4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520,613.49元,占总收入的91.4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172,800.00元,占总收入的8.55%。 与上年对比收入332619972.04元对比减少201926558.55元,主要原因分析新建高级中学建设项目资金2021年收入减少,义务教育改薄资金,现代化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比上一年减少,因此总体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教育体育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18,588,043.91元。其中: 基本支出 33,520,177.84元 ,占总支出的 15.33%; 项目支出 185,067,866.07元 ,占总支出的 84.67%;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 与上年对比255344673.55元对比减少了36,756,629.64元,主要原因是新建高级中学建设项目资金2021年收入减少,义务教育改薄资金,现代化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比上一年减少,因此收入减少,总体支出就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教育体育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520,177.84元。与上年39,636,800.35元对比减少6,116,622.51元,主要原因为是减少了教师培训费、以及减少了出差、下乡活动,增加了视频会议等,因此基本支出比2020年减少。工资福利支出2,562,914.89元,占基本支出的8%。商品与服务支出5,490,489.85,占基本支出的1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466,773.10元,占基本支出的7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教育体育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5,067,866.07元。与上年215,707,873.20对比减少30,640,007.13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新建高中和一中扩建项目已基本完工,支出的项目款减少因此本年度项目支出情况减少 。比较2020年增加了2021年体彩公益金润雨计划项目,总投资240万元;完成教体系统中小学幼儿园厕所200座(含校舍内附属厕所)建设改造;实施2021年“薄改提升”项目,项目含13个单体项目,总投资1723.63万元;实施2021年校舍维修改造项目,项目含14个单体项目,总投资935.61万元;实施2021年学前教育改造项目,项目含4个单体项目,总投资298.89万元。总体比较2020年减少了普通高中建设项目资金7039万元,减少“改薄资金”2019万元,减少现代化工程项目资金1090万元,其他校舍工程项目资金相比2020年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教育体育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15,876,012.6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8.76% 。与上年249243921.71元对比减少33367909.07元 ,主要原因是新建高级中学建设项目资金2021年收入减少,义务教育改薄资金,现代化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比上一年减少,因此收入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就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192552594.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为2109797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商品和服务支出为4,988,437.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为25,466,773.10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资本性支出为182,857,887.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728,995.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为308,695.16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商品和服务支出为230277.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为12,420,300.00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4,422.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为144,422.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0,4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主要用于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为10400000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 。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教育体育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2966.2元,支出决算为9969.00元,完成预算的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969.00元,完成预算的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2000.00元,完成预算的1.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视频会议,减少下乡调研、检查、督查工作人次,导致相应的费用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30436.8元,减少75.3%。其中:因公出(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2,849.80元,减少74.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7587元,增长25.8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下乡调研、检查、督查工作人次相对于2020年有所减少,导致相应的费用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969.00元,占79.94%;公务接待费支出2000元,占20.0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969.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969.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下乡检查工作、调研、交流学习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工作交流、学习、上级部门检查、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教育体育局(本级)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88,437.45元, 与上年6,773,836.61元对比减少1785399.16主要原因是教师培训经费、劳务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红河县教育体育局资产总额428559031.8 ,其中,流动资产12,049,609.51 ,固定资产4,813,424.80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元 ,在建工程411,695,997.50 ,无形资产0 ,其他资产0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 1147451122.9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928007.14固定资产减少170881元,在建工程增加153170791.7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价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价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价值170881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价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 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28559031.8         

12,049,609.519         

4,813,424.802         

2,413,735.80        

236415         

         

         

         

411,695,997.5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3.填报金额为资产 “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23,094.4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23,094.42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0,023,094.42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红河县教育体育局2021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三公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上年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本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结转下年,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规定结转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办公费等。    

5.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900936304001111      



附件【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