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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4095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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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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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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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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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红河县浪堤镇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红河州红河县浪堤镇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红河县浪堤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红河县浪堤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浪堤镇党委、政府设置5个综合办公室和7个事业单位。
5个综合办公室:(一)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史志编纂、广播电视、统战、民族宗教、对台、侨务、外事、文秘、督查督办、电子政务、保密、档案、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应急管理、政务服务、自身建设等职责,负责镇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和“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二)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机关党的建设、干部人事、组织、机构编制、老干部、大学生村官、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党代会、党组织换届选举、村级干部和村级后备干部的管理等职责。(三)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林业和草原利用和保护、水利建设与管理、投资促进、交通运输、工业商务和信息化、统计、审计、能源开发和管理、通信、电力、粮食和物资储备、搬迁安置、市场监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教育体育、文化旅游、科协、商会、红十字会、防震减灾、气象等职责。(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信访、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反恐、反邪教、禁毒、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见义勇为等职责。(五)扶贫开发办公室。承担扶贫开发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各级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协调各部门开展扶贫开发工作,指导贫困村开展扶贫开发,做好扶贫监测、统计、宣传、信息交流等工作,负责扶贫开发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督查等职责。
7个事业单位:(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林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农村土地承包、农村经济经营等服务性工作。机构类型为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所级。(二)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文化产业发展和旅游资源开发、景区、文物普查保护、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机构类型为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所级。(三)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建设、人居环境、园林绿化、城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交通管理等服务性工作。机构类型为主要承担社会服务职责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所级。(四)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会救助、医疗救助、救灾救济、退役军人事务、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残疾人权益保障等服务性工作。机构类型为主要承担社会服务职责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所级。(五)信息技术服务中心。承办本镇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全镇信息化基础设施和软硬件支持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负责全镇信息数据平台建设、电子政务、“互联网+”等服务性工作。机构类型为主要承担社会服务职责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所级。(六)项目服务中心。承办组织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包括基础设施项目和公共服务项目)的前期工作,以及项目建设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并实时掌握项目推进进度;负责协调本镇投资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负责对各单位帮包推进项目情况的调度监测等服务性工作。机构类型为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所级。(七)财政所。承担编制本镇财政预决算职责;负责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负责对行政区域内财政资金实施监督;负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负责本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负责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也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我镇将继续以巩固提升脱贫质量,实行全镇脱贫为目标,继续推进乡村振兴战实施,全力打造生态宜居乡镇,推进浪堤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切实抓好乡村振兴及脱贫质量提升。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二是抓实帮扶措施,确保脱贫攻坚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加快项目建设力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使用各类扶贫资金,做到资金使用安全,资金效益发挥作用;四是积极做好台账资料收集整理和查缺补漏,并对全镇村级台账资料进行规范化整理;五是加强作风建设。加强扶贫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基层扶贫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及素养,确保在2020年顺利实现脱贫出列。
(二)产业发展上实现新跨越。一是确保完成主要经济指标,围绕我镇实际特点,探索式寻找适合我镇发展的产业,争取实现浪堤支柱性产业“零”的突破;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产业发展奠定基础。
(三)打造乡风文明生态宜居乡镇。一是进一步改善镇容村貌,提升我镇整体对外形象;二是持续加大投入完成妥勺樱花谷建设项目,逐步形成完整的旅游项目环境,带动全镇经济发展;三是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主流价值宣传,加大花果山红色革命文化宣传,建成浪堤村史陈列馆,真情实景展示浪堤红色革命历史,传承花果山红色革命文化,讲好花果山红色革命故事,弘扬花果山红色革命精神。
(四)实现治理有效上取得新进展。一是进一步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村“三委”干部队伍建设;二是突出基层党建引领。加强各村工作组、村“三委”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三支队伍的教育管理,提高服务能力,切实为群众办好事、实事;三是在建成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基础上,进一步配齐便民服务中心内配套设施,建章立制,优化服务功能,发挥便民、利民作用;四是完善村规民约,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调动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的积极性;五是打造平安浪堤,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为浪堤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五)生活富裕上迈上新台阶。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农业科技和生活、生产技术、知识技能培训力度,组织群众集中开展农技、就业技能培训;二是贯彻落实好各项惠农政策,促进农民减负增收;三是夯实农业基础,为农民增收创造条件。加大信贷扶持力度,支持农民自主创业;四是加强镇社会帮扶组织建设,加大社会帮扶力量建设,积极培养、吸收社会帮扶志愿者队伍,继续做好社会救助等政策兜底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红河县浪堤镇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浪堤镇人民政府
2.浪堤镇财政所
3.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4.水利站
5.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6.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7.林业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红河县浪堤镇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红河县浪堤镇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39,232,648.3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243,502.96元,占总收入的87.2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989,145.40元,占总收入的12.72%。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8.03%,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扶贫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红河县浪堤镇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39,537,541.71元。其中:基本支出12,680,167.91元,占总支出的32.07%;项目支出26,857,373.80元,占总支出的67.9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6.85%,主要原因是2020年扶贫工作较多,相关开支有所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红河县浪堤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680,167.9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5.08%,主要原因是2020年扶贫工作较多,相关开支有所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079,973.78元,占基本支出的79.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600,194.13元,占基本支出的20.5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红河县浪堤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857,373.80元。与上年对比上升33.28%,主要原因是上年扶贫项目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太阳能路灯工程、残疾人无障碍改造项目、浪堤镇整乡推进项目共支出4091740.60元;2020年脱贫攻坚普查经费支出133718.00元;无害化户厕管护工程支出920109.70元;2020年草原生态补贴161000.00元;农村危房改造政府兜底统建户、农户自建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达标补助项目128825.00元;2020年浪堤镇第一书记工作经费,稻鱼共作项目支出1045980.00元;2020年度上海对口帮扶支援洛那村委会功能提升项目支出4875000.00元;红河县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厕所革命〕支出500000.00元;2019年4类重点对象CD级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支出50000.00元;2020年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5750000.00元;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巩固提升工程支出1894799.00元;2020年农村房屋综合提升项目支出20173.00元;2020年热区水果新植补助、就业信息员补助、劳动力以奖代补补助 630300.00元;2020年四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支出160000.00元;浪堤镇农村危房改造巩固提升工程支出1711500.00元;2020年非四类重点对象无力建房户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支出795590.00元;2020年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支出600000.00元;2020年不满足基本使用功能住房改造项目支出26880.00元;农村房屋综合提升项目1223815.00元;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巩固提升工程1472361.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红河县浪堤镇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339,240.6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85%。与上年对比下降11.88%,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以前年度存量资金以及使用不出去的扶贫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846,693.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76%。主要用于支付人民政府日常工作产生的水电、邮电费;购置办公设备的费用;公务用车的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干部职工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培训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73,51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主要用于群众文化及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28,165.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9%。主要用于支付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396,499.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和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3,629,248.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81%。主要用于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农村社会事业支出;其他农业农村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365,12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主要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红河县浪堤镇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72000.00元,支出决算为340,707.28元,完成预算的125.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6,112.28元,完成预算的53.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4,595.00元,完成预算的71.5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因扶贫工作外出和下村较多,导致相关开支增加。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20,420.45元,增长6.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41,710.45元,增长39.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1,290.00元,下降9.8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因扶贫工作外出和下村较多,导致相关开支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6,112.28元,占42.88%;公务接待费支出194,595.00元,占57.1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6,112.2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6,112.28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194,59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94,59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5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6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培训会议餐费、脱贫攻坚分析研判会住宿费、火灾时参加灭火的县级和乡镇护林员餐费等。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红河县浪堤镇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87,218.1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99843.28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付日常工作产生的水电、邮电费;购置办公设备的费用;公务用车的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红河州红河县浪堤镇部门资产总额8258437.51元,其中,流动资产6967361.10元,固定资产1254329.3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618926.1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0866.4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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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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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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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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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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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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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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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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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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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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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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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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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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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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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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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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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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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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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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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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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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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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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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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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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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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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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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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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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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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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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843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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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6736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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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432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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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55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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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527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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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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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53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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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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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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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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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74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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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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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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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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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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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因本单位无此公开事项,特此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2900256501111
附件【红河州红河县浪堤镇2020年决算公开表2021092211370448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