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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140954-512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9-2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935701000

红河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规范性文件。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工作机构与高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4、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发展。

5、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6、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7、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8、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9、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10、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1、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2、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3、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民族文化走出去。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狠抓项目建设,搭建文化展示平台撒玛坝景区环形游步栈道、樱花谷游步道及游客服务中心已经投入使用,哈尼民俗文化博物馆、购物街建设项目已完成主体进入室外景观施工阶段,计划今年内投入使用,景区于今年101日试运营;半山酒店有序推进;红河县游客集散中心建设项目稳步推进;马帮古城景区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满足了游客的需要,提升了我县旅游品质。

2.强化创建申报,推进旅游革命。根据上级关于旅游革命各项工作安排布署,对照相关创建标准,完成红河县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申报工作;完成宝华村、龙玛村、他撒村、桂东村、他竜村5个旅游名村创建申报工作;完成宝华镇、甲寅镇、乐育镇3个旅游名镇创建申报工作;积极推进撒玛坝国家4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

3.拓展智慧平台,助力文化传播。景区智慧化快速推进,全面完成红河县城、撒玛坝景区、马帮古城景区名片编辑和上线展播,实现了导航、导览、语音讲解;强化数字建设,上传各类文章8212万余字,景区图片1400余张,景观视频25段,景点讲解录音30段;持续开展宣传促销。与腾云公司、同程旅游、360公司、新浪云南公司等新媒体签订合作协议,积极开展文旅资源宣传推介事宜;开展了以“爱旅游 爱生活”为主题的“5.19”中国旅游日,在全县营造关注旅游、参与旅游、支持旅游、推动旅游的良好氛围;利用“红河文旅资讯”微信公众平台和抖音平台宣传推介红河文化旅游信息。共发布162条新闻信息和节庆活动预告。

4.加强旅游安全管理,保障市场秩序平稳有序2020年,依托上级体系建设,推动旅游管理方式转变。成立红河县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部,完成了1+3+N”的机构组建,抽调在岗在编人员20人。完成了管理中心、业务部门、涉旅企业的账号激活。认真清理旅游行政执法权力,确定行政处罚76项、行政检查5项、其他行政职权11项。截至目前,以高效快捷处置旅游投诉9起;制定了《红河县涉旅企业诚信指数评价办法》,联合县市管局、县公安局等多家部门完成了133家涉旅企业的规范指数评价;在县文旅局设置退货中心1个,在撒玛坝景区设置退货点1个,准备退货准备金1万元。目前,暂无退货业务发生。

5.积极开展图书事业服务工作。一是县图书馆实施免费开放天天开馆,每周开放42小时全年发放借书证174本,累计办证785人。接待读者50812人次/年,书刊流通13033册次/年;流动服务点流通书刊2000册次/年;赠书2000余册。二是联合开展了2020年新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主题活动;利用4·23世界读书日等系列活动,开展阅读宣传、送书进企业、送文化进校园。三是积极做好公益性讲座和培训工作。联合开展了“网上公益课程 团聚梦想,助力公考”;举行李信忠老师“摄制《红颜小脚》的认知与思考讲座;中国图书馆学会“声采飞扬”青少年英语口语阅读风采活动等等,营造了全民学习、全民阅读的良好氛围。

6.多措并重丰富群众文化。一是举办了“乐作舞公益培训”、“文艺进军营新兵欢送文艺惠民演出”文化惠民演出48场,受益观众78350人次;二是整理、编创出一批人民群众喜欢的文艺节目,其中男子群舞《耕》荣获白鹇奖,由红河县参与的大型歌舞剧《哈尼古歌》获金孔雀奖.民族民间舞奖,大型舞台剧《马帮•女人》、哈尼剧《莫批阿波》、歌舞剧《生的狂欢》正有序推进。三是举办各类大小培训4期,受益人次1930人次,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7.非遗保护工作有序开展。我县境内有各类保护名录59项,国家、省、州、县级传承人共有303人。不断挖掘传承和发展好厚重的民族传统文化。目前,完成两个第六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哈尼梯田稻谷农耕习俗》、《莫搓搓》及车志雄、李摸者、张分叁、李干举等18个第九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开展了“乐作舞”全县大普查,对我县“乐作舞”进行抢救性记录,共收集整理“哈尼族口传文化”音频、视频等资料共计300G。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联合开展非遗展示、展演、展览、宣传传播、普及非遗知识和健康生活理念。

8.文博工作平稳有序。受疫情影响,县博物馆124-413日期间全面闭馆。于414日恢复开放,截至目前接待游客41268人次,免费讲解728场次,累计开展各种教育活动16场次。认真做好“甲寅文化博物馆”的大纲撰写和“密林深山、边地烽火--红河县党史陈列室”陈列展览提升改造前期工作及哈尼民俗文化博物馆的陈列大纲、方案评审等前期相关工作。完成红河县博物馆三级馆申报的资料整理和上报工作。全年多次开展了多形式、多主题的展览活动。严格执行安全保卫值班制度和监控室管理制度,对安全保卫岗位落实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强化宣传,利用检查和活动发2000余份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单,呼吁大众一起保护文物。

9.依法规范管理,文化旅游市场繁荣有序

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加大文化市场专项治理力度,截至目前,累计出动工作组80余次,320余人次开展行业检查和服务工作。检查KTV、网吧70家次,对57家宾馆酒店进行检查2280余家次,并扎实做好了酒店宾馆的检查和宣传工作。疫情期间,将同心酒店、侨乡园酒店设置为滞留游客定点接待处;处置康藤帐篷营地酒店退还房费预定款1起,金额3000元。开展娱乐场所行业乱象专项清理,经过执法检查,有1KTV存在无证经营违法现象。按照规定,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10.旅游扶贫、脱贫攻坚工作持续推进

全力完成行业扶贫各项工作,完成了宝华镇、甲寅镇两个省级旅游扶贫示范镇的创建工作,完成了甲寅镇他撒村、迤萨镇他竜村、大羊街乡堵波村三个省级旅游扶贫示范村创建工作。同时明确责任,采取措施,积极组织干部职工持续落实“挂帮包”“转走访”工作。

11.固定资产投资有力推进

完成固定资产入库216058万元(含2019年结余26954万元);完成投资上报131796万元;在库结余为78245万元。在库项目12个,均已按照发改局的要求上报固定资产投资投资任务,累计完成投资131796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8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5.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00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213,427,649.8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3,427,649.8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2020年收入比上年多175161783.4元,主要是因为2020年收到红河县景区停车场及旅游配套设施建设60000000元,红河县撒玛坝梯田旅游风景道项目70000000元,红河县撒玛坝梯田旅游风景道项目专项债券资金50000000元,所以收入比上年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206,355,631.52元。其中:基本支出14,935,435.52元,占总支出的7.24%;项目支出191,420,196.00元,占总支出的92.7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2020年支出比上年多169463447.15元,主要是因为2020年支出红河县景区停车场及旅游配套设施建设60000000元,红河县撒玛坝梯田旅游风景道项目70000000元,红河县撒玛坝梯田旅游风景道项目专项债券资金50000000元,所以支出比上年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935,435.52元。与上年对比2020年的日常运转支出比上年高250528.65元,主要是因为物价上涨,编外人员增加,所以日常运转支出比上年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673,479.01元,占基本支出的64.7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261,956.51元,占基本支出的35.2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文化和旅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1,420,196.00元。与上年对比,2020年项目支出比上年多169212918.5元,主要是因为2020年支出红河县景区停车场及旅游配套设施建设60000000元,红河县撒玛坝梯田旅游风景道项目70000000元,红河县撒玛坝梯田旅游风景道项目专项债券资金50000000元,所以项目支出比上年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355,631.5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2.77%与上年对比2020年支出比上年少9609151.85元,主要是因为2019年3月以前未进行机构改革,体育和广播电视局的资金较多,改革后这块资金划出去,所以支出比上年小。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4,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1%。主要用于公务员综合考评奖/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以等工作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5,37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以前年度结余教育类资金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1,515,451.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6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三公经费、会议培训费、委托业务等)、对个人和家庭对补助;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41,670.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3%。主要用于养老保险金、职业年金、退休费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79,138.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2%。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8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0%。主要用于2019年城市旱厕和A级旅游厕所建设补助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3,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8%。主要用于哈尼梯田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学校援建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经费支出预算为425000元,支出决算为86,747.74元,完成预算的2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2,969.74元,完成预算的3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3,778.00元,完成预算的13.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局认真执行厉行节约制度,反对铺张浪费,所以决算数比预算数小。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60,790.67元,下降41.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8,066.67元,下降56.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7,276.00元,增长27.4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局认真执行厉行节约制度,反对铺张浪费,所以决算数比预算数小。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2,969.74元,占61.06%;公务接待费支出33,778.00元,占38.9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2,969.7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2,969.74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33,77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3,77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红河县旅游市场、文化交流、招商引资、旅游革工作等接洽发生的支出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61,956.51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86.63万元,手续费:0.0081万元,水电费:3.5万元,邮电费:0.84万元,差旅费:19.68万元,公务接待费:3.38万元,劳务费:5.94万元,委托业务费:18.66万元,工会经费: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5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33.2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9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红河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资产总额32408964.52元,其中,流动资产13481274.19元,固定资产9247216.5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9680473.76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480548.2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96791.0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2408964.52 

13481274.19 

9247216.57 

8284489.13

 

 

962727.44 

 

9680473.76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63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5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5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所以此表为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2900935701111



附件【红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决算公开表(修改)2021092203222747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