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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913-141024-207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9-1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残疾人联合会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476201000

红河县残疾人联合会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县残疾人联合会是国家法律确认的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地方组织,是全县残疾人代表组织和主管残疾人工作的事业团体,业务上接受上级残联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对口指导,与各乡(镇)残联机构建立业务关系。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是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乘胜而上开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官之年,县残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增强残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为目标,勇于担当,履职尽责,进一步增强广大残疾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及省州残联的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县残联认真履行残疾人联合会“代表、服务、管理”的职能,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服务残疾人”的工作理念,切实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并按照上级下达的指标任务完成各项工作。

截至20211115日,全县有持证残疾人8021人,其中视力残疾人879人,听力残疾471人,言语残疾192人,肢体残疾4664人,智力残疾339人,精神残疾931人,多重残疾545人;重度残疾人2947人(其中一级残疾868人、二级残疾2079人),轻度残疾人5074人(其中三级1818、四级3256人)。

(一)统筹协调,持续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严格按照“残联审核、民政审定、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金融机构代发到人”的规程,认真排查核实每一位残疾人的信息,并且及时录入“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把符合享受“两项补贴”政策的残疾人纳入享受范围。截至202110月,当月发放两项补贴总人数达5923人次42.228 万元。其中: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217人次22.519万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706人次,19.709万元。全县持证残疾人养老、医疗两项保险参保率达100%;为残疾人和残疾人子女发放助学金人数292.25万元,发放慰问金381.9万元;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200人,投入资金10万元;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示范户2户,分别养殖猪、羊种植经济作物等,投入资金2万元,目前正审核3户;扶持残疾人扶贫示范点1个,带动残疾人13人,投入资金10万元;扶持残疾人按摩店规范化建设1户,投入资金0.4万元;发放困难残疾人家庭60.6万元。

(二)多措并举,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以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和建档立卡残疾人为重点,深入开展残疾人基本医疗康复、基本辅助器具适配、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和其他基本康复服务工作。一年来,为0-17岁残疾儿童康复抢救34人,预计投入资金68万元;为97名听力患者适配助听器,投入资金22.61万元;为6名残疾人免费安装假肢;为19名精神病患者提供住院和服药救助,免费为残疾人发放辅助器具151件、新购置辅助器具90余件,申报残疾人无障碍改造项目142户。使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辅助器具适配率、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均达到90%以上,努力实现“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两个全覆盖。依托开远解化医院迤萨分院公建民营形式深入开展“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中心日常托养人员保持在120人左右,居家托养50人。我县运动员李四英参加全国第十一届残运会荣获女子铁饼、标枪双双第五名,成为我县第一名参加全国级体育运动并获得名次的第一个残疾人。

(三)强化服务,进村入户开展残疾人证办理工作

为了切实解决办证不规范、不精准的问题,确保年底全面完成第三代残疾人证(智能化)发放和推广使用工作,县残联多次组织县人民医院、县同仁医院、开远解化医院迤萨分院等医疗机格有资质的医生深入各乡镇进村入户评残办证和开展三代残疾证的换证工作。对全县2017年以前办理残疾证的残疾人重新评残疾等级,切实解决了人证不符、办证不精准的问题。使我县持证残疾人数据底子清,纳入残联系统管理不遗漏,符合享受惠残政策的贫困户及时享受到相关政策补贴。完成全国持证残疾人基本信息调查工作并录入系统,8000余名残疾人第三代换证工作已进入卡片激活阶段。

二、十五届县人民政府任期工作成效

(一)残疾人社会保障事业更加健全。主动加强与行业部门的协同联动,持续深入做好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持证残疾人养老、医疗两项保险参保率达100%;实施残疾人无障碍改造项目90户,投入资金54万元;两项补贴发放总人数 157342人次977.407万元,其中发放生活补贴人数81689人次507.854万元、发放护理补贴人数75653人次469.553万元;适龄残疾儿童少年428人,入学421人,入学率98.36 %;审核资助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教育24921.35万元;对306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实施燃油补贴7.956万元;审核发放12名残疾人生活困难补助资金1.188万元。

(二)残疾人康复服务更加完善。针对残疾人不同需求,探索“量体裁衣、按需施救”的个性化、精准化康复救助机制,推进“康复全覆盖、救助无盲点”工作体系。为630-17岁残疾儿童实施康复抢救,为428名听力患者安装适配辅助器具,为4名儿童开展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为13名符合康复条件脑瘫儿童进行免费救治,为22名视力残疾人开展盲人定向行走训练,为49名残疾人免费安装假肢,为21名儿童患者实施了畸形矫正手术,为救助78名残疾儿童到相关医疗和康复机构进行康复治疗,为112名精神病患者提供住院和服药救助,发放辅助器具666件。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辅助器具适配率、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均达到90%以上,实现“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两个全覆盖。

(三)残疾人就业竞争力不断提高。深入开展就业状况摸底排查工作,全县5308名劳动力半劳动力残疾人实现就业创业4235人,转移就业率达79.8%。争取培训资金60万元,对1000余名残疾人开展傣陶制作、种养殖、面食制作等实用技术和专业技能培训。2021年度残保金审核57家单位,征收残保金81.99万元;建设省州县级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各1个,投入资金40万元,辐射带动残疾人344人;实施残疾人自主创业项目32人,投入资金18.7万元;发放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30.3万元;扶持残疾人按摩店规范化建设1户,扶持资金0.4万元。

(四)扶残助残活动更加丰富。认真组织开展元旦春节慰问、“全国助残日”、“爱耳日”、“爱眼日”、“残疾预防日”等活动,广泛宣传政策法规、残疾预防、康复知识和开展健康义诊、咨询和维权服务等。据初步统计,2018年来共发放宣传资料1.75万份、物资2800份;发放慰问金2.13万元;免费测量血压420人次、义诊850余人、咨询100人次,现场新鉴定办理残疾人证70余件;发放老花眼镜、轮椅、腋杖、助行器等760余幅;残疾人体育事业实现新突破。张庆宏运动员荣获省第十一届残运会暨第五届特奥会游泳运动员男子S6100米仰泳金牌,50米自由泳银牌、男子残疾类4×50米自接力第二名和体育道德风尚奖的好成绩;2020年选送的石头寨籍田径运动员李四英进入全国奥运训练营,并在2021年陕西西安举行的全国第十一届残运会暨第八届特奥会上荣获女子铁饼F38级第五名、女子标枪F37级第五名、女子铅球第六名,是我县在全国的残疾人运动会上取得成绩的第一人;2021年选送张沙保举重运动员到屏边县专业训练;积极组织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捐款,为771名学生购买校服、鞋子、爱心书包等,价值5万余元。开通县残联官方微信公众号,推广信息41条,被县级以上媒体采用报道信息9条。

三、存在困难问题

(一)贫困残疾人内生动力不足。由于红河县基础差、底子薄,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仍然较慢,加之贫困残疾户内生动力不足,脱贫主体认识不强,自身脱贫能力低,“等靠要”依赖思想比较严重,部份残疾人如果保障措施不到位,存在返贫的风险。

(二)残疾人各项惠残政策落实不到位。残疾人需要康复服务、辅助器具适配、困难就助的对象较多,但因县级财政困难,当前除了“两项补贴”得到保障以外,残疾人其他各项惠残政策得不到相应的保障。由于我县财政困难,行政事业单位的残疾人保障金列入不了财政预算,每年残疾人保障金征收较少,难于满足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贫困救助等服务需求。

(三)残疾人就业难度大。长期以来残疾人的就业一直是个难题,目前,在我县行政企事业单位登记就业的残疾人只有64人,实现就业的比率很低。另外,由于能接受中、高等教育的残疾人比例较低,远不能适应用人单位的招工要求,即使在少数就业的残疾人中,其收入水平也普遍偏低。

(四)残联基层队伍不稳定,基础工作不扎实。由于乡镇残联理事长变动比较频繁,导致乡镇对残疾人工作情况不熟悉、底数不清楚,工作难于落实。另一方面,社区和行政村残疾人联络员,由于年龄大、文化程度低,工资较低,每月发放的工资只是州级补助的250元(社区联络员)和80元(行政村联络员),所以工作积极性不高,残疾人基层服务、动态更新管理、收集基础数据较难。

四、第十六届县人民政府任期工作重点

县残联将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着力推进组织改革和服务创新,主动融入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巩固农村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切实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努力开创新时代残疾人事业发展新局面。

(一)做好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政策衔接。主动融入乡村振兴计划,巩固农村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县残联将配合相关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整合资金资源,加大贫困残疾人的帮扶力度,落实各项扶贫政策,切实解决好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产业发展等各种问题。特别是加大种养殖残疾人明白人、带头人的扶持,让他们带动周边残疾人共同发展。

(二)依法推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落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为主体,系列法规规章为补充的残疾人法律法规体系,保障残疾人享有合法权益更充分、更公平。 进一步修改完善中共红河县委、红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与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制定更加完善的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等政策措施,更好地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

(三)落实惠民政策注重“特惠”。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和省州县实施规定,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满足残疾人对美好生活向往等方面扩大政策覆盖面和残疾人受益面。

(四)实施好残疾人教育及就业促进工作。认真抓好残疾人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提升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提高就业率,从根本上改变残疾人的生活状况及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积极联络行政机关单位及企事业单位,做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稳定就业工作,为残疾人就业创造条件,不断提高残疾人就业率。如果没有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督促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建议政府将财政供养的行政机关单位及企事业单位的残保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确保应交尽交。

(五)实施好残疾人康复和残疾预防工作。根据残疾人的康复需求,抓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项目的实施,落实好残疾人托养、医疗康复各项政策,最大限度地改善各类残疾人身体功能,更好地提高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同时,“十四五”期间计划扩建和增加托养中心设施设备,让托养中心建成集精神病康复和残疾人托养于一体的综合性托养服务中心。

(六)加强基层残疾人队伍建设和社区康复工作。社区康复是各项康复重点工程的落脚点,也是满足广大残疾人基本康复需求,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战略目标的主要策略、基础和途径。为加强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于2019年中国残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下发了《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标准》,其中在人才队伍方面提出了残联组织要建立基层残疾人组织和社区康复协调员队伍,要求乡镇(街道)、居(村)民委员会配备社区康复协调员,并且配备率>90%。但我县因各乡镇康复设施建设不完善、地方经济困难等原因,没有配备社区康复员,也没有开展社区康复工作。“十四五”期间,将按上级残联的要求组建一支能够胜任社区康复工作,具有奉献精神,热心为残疾人服务的社区康复协调员队伍,推动我县社区康复工作规范、科学开展。同时,为了提高残疾人联络员的工作积极性,恳请州级预算时给予适当提高工资待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 红河县残疾人联合会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 个。 分别是:

1.行政单位:红河县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红河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所

3.红河县残疾人联合会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室、教育就业扶贫科、康复科

4.红河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所暂未设机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残疾人联合会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 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 人),事业编制 9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5 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2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 人),事业人员 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5人)。

离退休人员 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0 人。

实有车辆编制 1 辆, 在编实有车辆 2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残疾人联合会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916,612.4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66,612.45元,占总收入的98.2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71%2021年度总收入数2,916,612.45元比上年总收入数6,142,885.91元减少3,226,273.4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数2,866,612.45元比上年数4,793,331.93元减少1,926,719.48元,占总收入减少数的59.7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占总收入增加数的0.00%;事业收入0.00,占总收入增加数的0.00%;经营收入0.00,占总收入增加数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占总收入增加数的0.00%;其他收入50,000元比上年数1,349,553.98元减少1,299,553.98,占总收入减少数的40.28%

全年收入与上年度相比减少幅度有所扩大,分别如下:

20212080501款收入为0元,较上年的19,945.60元减少了19,945.60元,其主要原因是2021年不在列支此款;2080505款收入198,959.36元比上年收入数172,551.40元减少26,407.96元;2081101款收入1,739,470.18元比上年收入数2,537,583.48元减少798,113.30元,其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县级残保金未按全额拨款,其二是第三代残疾人证换证工作基本结束;2081104款收入260,000元比上年数259,200元增加800元;2081105款项收入数216,500元比上年596,000元减少379,500,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残疾人培训次数减少;2081199款项收入142,680元比上年127,300元增加15,380元,208999款项收入为4,795.91元,此款项上年未单独列支;2101101款项收入59,427.22元比上年81,400.41元减少21,973.19元;2101102款收入1,252元较上年数15,551.04元减少14,299.04元,2296006款项收入242027.78元比上年983,800元减少741,772.22元。其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康复资金未及时列支而被财政收回(冲减本年收入);2299999款项收入1,5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残疾人联合会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3,485,542.38元。其中: 基本支出 2,496,654.52 ,占总支出的 71.63% 项目支出 988,887.86 ,占总支出的 28.37%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 ,占总支出的 0.00%2020年度支出合计5,437,634.51元。其中:基本支出2,265,137.92元,占总支出的41.66%;项目支出3,172,496.59元,占总支出的58.3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 2021年支出数5,437,634.51元相比减少1,952,092.13元,具体分析如下:

2021年基本支出数2,496,654.52元比2020年支出数2,265,137.92元增加231,516.60元,其主要原因为正常晋升的工资薪金;项目支出为988,887.86元较2020年支出数3,172,496.59元减少2,183,608.73元,项目支出的减少最主要原因是由于县级财政限制拨付县级残保金,红河县残疾人联合会对县级残保金未能充分利用开展项目的实施和推进,其次是由于2021年上级拨入项目资金相比2020年有所减少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96,654.52元。与上年数2,265,137.92元对比增加支出231,516.60,增加原因为正常晋升的工资薪金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1,987,802.65元,占基本支出的79.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08,851.87元,占基本支出的20.3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残疾人联合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88,887.86元。 与上年数总支出数3,172,496.59元对比减少2,183,608.73 。其中2081101款比上年减少支出1,233,339.08元,2081104款减少支出194,126元,2081105款减少支出177,400元,2091199款项减少支出206,564元,2296006减少支出372,179.65元。项目支出减少最主要的原因是本年度上级补助的资金收入减少,所以本年度开展残疾人事业实施项目减少,开支也相应减少。 项目开支及开展情况如下:

残疾人康复项目已完成并支出49.76万元(其中彩票公益金支出23.76万元);

残疾人教育和扶贫项目已完成并支出21.65万元;

其他残疾人事业项目的支出14.27万元,项目已完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残疾人联合会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098,966.9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88.91% 与上年支出数3,590,681.97元相比减少支出491,715.05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增加126,919.0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7,077.35元,家庭和服务支出减少579,583.44元,其他资本性支出较上年减少46,128元。

今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7,620.35元,与上年支出数609,800元相比减少372,179.65元;其主要原因受今年拨入款项和项目数量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36,787.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99%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及农村贫困残疾人的培训、生活补助等投入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0,679.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6% ,主要用于在职员工的社会医疗保障;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1,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奖励优秀的公务员。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残疾人联合会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9,100元,支出决算为29,202.13元,完成预算的100.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789.13元,完成预算的 131.93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413.00元,完成预算的66.7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略高于预算数102.13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减少5,558.22元,下降15.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增减率为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931.22元,下降23.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73.00元, 增长4.1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幅度不大,但有效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只减不增,实现了逐年下降的总体目标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789.13元,占67.77%;公务接待费支出9,413.00元,占32.2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19,789.1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19,789.13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其中有1辆特种车主要用于为残疾人事业开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另1 由县政府统一调配至政府车辆平台使用。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9,41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 9,41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残疾人事业工作中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残疾人联合会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5,096.76元,与上年支出数307,963.11元相比增加支出57,133.65元,其主要原因是红河县残疾人托养中心成立及其他精神病医院、特殊学校等的正常运作,使经费运行有所增加,主要用于对红河县残疾人托养中心精神病医院、特殊学校中残疾人管理的经费支出的:慰问金、康复训练及疫情防控等补助支出。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1231日,红河县残疾人联合会部门资产总额5,938,078.75 ,其中流动资产171,496.76 ,固定资产5,766,581.99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 ,在建工程0 ,无形资产0 ,其他资产0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2,532.8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88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 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938078.75  

171496.76  

5,766,581.99  

5619420.98 

10800.23 

  

136360.78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3.填报金额为资产 “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88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88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残疾人康复:是指在残疾发生后综合运用医学、教育、职业、社会、心理和辅助器具等措施,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者补偿功能,减轻功能障碍,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

2、残疾人托养中心:是指为符合条件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运动功能训练等方面的社会服务。

 

 

 

 

监督索引号53252900476201111



附件【红河县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