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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41025-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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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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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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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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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红河县垤玛乡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红河州红河县垤玛乡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红河县垤玛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红河县垤玛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执行全乡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乡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
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2.全力开展乡村振兴工作;
3.爱国卫生、厕所革命等专项行动;
4.疫情防控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红河县垤玛乡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红河县垤玛乡人民政府
红河县垤玛乡人民政府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机关设置有5个乡级机构,即: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设置6个事业单位,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垤玛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垤玛乡信息技术服务中心、垤玛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垤玛乡国土与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垤玛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红河县垤玛乡财政所
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红河县垤玛乡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红河县垤玛乡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30,576,536.6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352,196.62元,占总收入的99.2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24,340.00元,占总收入的0.73%。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073935.84元,增加3.64%,主要原因分析为2021年调入人员增加,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红河县垤玛乡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31,305,155.12元。其中:基本支出10,964,962.42元,占总支出的35.03%;项目支出20,340,192.70元,占总支出的64.9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447039.91元,增加4.85%,主要原因分析为2021年乡村振兴、两污、基础设施项目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红河县垤玛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964,962.4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46183.19元,减少10.21%,主要原因分析为本年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只并入部分计算导致其他收入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045,173.52元,占基本支出的82.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19,788.90元,占基本支出的17.5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红河县垤玛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340,192.7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93223.1元,增加15.26%,主要原因分析为2021年乡村振兴、两污、基础设施项目增加,因此项目支出增加。主要原因分析为2021年集镇、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增加,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垃圾处理及配套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全年共支付3735004元、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全年共支付3688930元、垤玛乡重点示范集镇项目全年共支付1090000元、厕所革命项目资金全年共支付3848600元、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全年共支付169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红河县垤玛乡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158,252.6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34%。与上年对比增加1399637.13元,增加4.9%,主要原因分析为2021年乡村振兴、两污、基础设施项目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408,277.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25%。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办公费、接待费、差旅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16,432.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15,201.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7%。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生活补助、办公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293,108.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7%。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2,225,233.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7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委托业务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红河县垤玛乡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8000元,支出决算为238,754.71元,完成预算的9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2,181.71元,完成预算的9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6,573.00元,完成预算的92.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压缩“三公”经费。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减少92,954.59元,下降28.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增加 5,385.41元,增长6.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8,340.00元,下降40.15%。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压缩“三公”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2,181.71元,占38.61%;公务接待费支出146,573.00元,占61.3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2,181.7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2,181.71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日常干部职工出差参加会议、下村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6,57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6,57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2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乡村振兴检查督导、厕所革命检查督导、危房改造检查督导等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红河县垤玛乡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3,6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71281.3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危房改造、厕所革命工作。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红河州红河县垤玛乡部门资产总额3508818.38元,其中,流动资产1803638.88元,固定资产1705179.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449359.0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55465.53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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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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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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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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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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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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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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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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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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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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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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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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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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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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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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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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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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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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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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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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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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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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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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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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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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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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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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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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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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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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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88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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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363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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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1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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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9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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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858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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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68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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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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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322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3223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3223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四、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五、结余结转: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六、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七、转移支付:指货币资金、商品、服务或金融资产的所有权由一方向另一方的无偿转移。转移的对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财政转移支付主要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转移支付)两种。
监督索引号53252900256801111
附件【红河州红河县垤玛乡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