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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13-140957-276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9-2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42701000

红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保障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合法权益,协调指导《宗教事务条例》的贯彻落实。

2.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政策建议。

3.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

4.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配合处理涉及民族和宗教方面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5.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6.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把民族团结工作融入到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中心工作之中,融入到各民族群众生产生活实践中。深入实施一把手工程、普惠工程、凝心聚力工程“三大工程”,建立部门联动、共建共创“两项机制”,广泛开展“十进”活动。红河县成功创建为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迤萨镇、垤玛乡创建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红河县第一中学、迤萨镇大黑公村、浪堤镇安品村等22家创建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县直机关工委、县政府办等29家创建为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及100户示范家庭。进一步深化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铸牢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二是拓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载体和方式,深化典型宣传推广。全面加强氛围营造和舆论宣传,激发全县上下参与开展民族团结工作热情,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先进典型、成功经验,多角度、全方位报道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活动,唱响民族团结进步“主旋律”,凝聚民族团结进步“正能量”。全县共制作永久性固定标语170条、大型宣传牌2块、宣传展板18块;应用红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侨乡红河统战官微、梦想红河微信公众平台、《彩云谷红河》手机报、红河县电视台等媒体编发民族宗教信息178条,出《民族团结进步红河样本》一书,以街天、民族节日等人员集中的时间,深入各乡镇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法律咨询、文艺演出等多形式开展民族理论政策、民族基本知识、法律法规等宣传。发放《宗教事务条例》、《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宣传折页、宣传画、挂历等宣传材料5150余份;民族团结宣传扇子、环保袋、围腰等13700余份。民族宗教系统宣传信息省里采用40多条、州里采用60多条,信息工作在全州、全省名列前茅。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红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599,146.7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29,146.72元,占总收入的95.6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0,000.00元,占总收入的4.38%。与上年收入2,222,635.99元对比减少623,489.27元,减少28.05%,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的民族文化建设项目减少,2020年上级没有安排民族文化建设项目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773,186.08元。其中:基本支出1,456,305.72元,占总支出的82.13%;项目支出316,880.36元,占总支出的17.8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总支出2,566,106.99元对比。减少792,920.91元,减少30.89%,主要原因是本年8月有1人正常退休,人员经费减少及上级补助的民族文化建设项目减少,2020年上级没有安排民族文化建设项目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56,305.72元。比上年1,763,102.99元,减少306,797.27元,减少17.4%;主要原因是本年8月有1人正常退休,人员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62,152.72元,占基本支出的72.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94,153.00元,占基本支出的27.0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发展目标,民族团结示范创建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6,880.36元。比上年803,004.00元,减少486,123.64元,减少60.53%;要原因是上级补助的民族文化建设项目减少,2020年上级没有安排民族文化建设项目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5,716.0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89%。与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46,393.99元对比,减少810,677.91元,减少31.83%。主要原因是本年8月有1人正常退休,人员经费减少及上级补助的民族文化建设项目减少,2020年上级没有安排民族文化建设项目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27,501.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00%。主要用于支付人员工资及民族宗教管理、民族团结示范创建工作中产生的广告宣传费、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印刷费等各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3,203.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3%。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55,01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7%。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0,000元,支出决算为6,946.00元,完成预算的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946.00元,完成预算的7.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21,622.00元,下降75.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1,622.00元,下降75.6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6,946.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6,946.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6,94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民宗部门工作调研及工作检查;接待部份来访乡村干部群众。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

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6,683.00元,与上年573,184.00元对比,减少216501元,减少37.7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浪费,压缩办公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红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256307.29元,其中,流动资产193742.12元,固定资产62565.1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468004.79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1697.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310.8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56307.29

193742.12

62565.17

 

 

 

62565.17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12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12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 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42701111



附件【红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091803290450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