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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13-141005-874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9-1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红河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和城乡规划及测绘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实施意见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拟订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拟订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管理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贯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落实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省级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负责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承担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3)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制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4)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

15)统一领导和管理红河县林业和草原局。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新冠肺炎疫情来势汹汹,国际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中国迎难而上,勇敢面对。在以习近平同志为领导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国上下艰苦努力,国内疫情蔓延势头得到基本遏制,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红河县自然资源局按照中央、省、州、县部署,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全面推进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1)土地要素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一是耕地占补平衡项目顺利实施。2020完成2个土地整治项目验收,正在报验1个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2个土地证整治项目和1个提质改造项目建设正在进行报验前的竣工结算、审计、自检自查等工作,2个提质改造项目正在建设中。二是项目用地报批稳步推进。完成峨山至石屏至红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初审工作,预审面积为39.39.6025公顷(农用地32.5711公顷(耕地14.0277公顷);建设用地0.2257公顷,未利用地7.0314公顷)。年初计划的3个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报件按计划推进,现正开展土地勘测定界报告编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土地征收等前期工作。三是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进一步落实。年初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数为24.7490公顷,截至目前,共供应国有建设用地90宗,供地总面积7.5202公顷,完成供地计划数的30.39%,合计出让金收益2631.9121万元。四是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持续加强。年内处置批而未供土地1.0997公顷,完成率为17.71%,无闲置土地处置任务;盘活86宗存量建设用地,面积为1.1167公顷。五是六是严格土地用途管制。积极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目前完成招投标工作。

2)矿业管理秩序进一步提升。一是开展 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专项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了《红河县自然资源局开展2020年度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专项行动期间,开展矿产资源动态巡查66次,出动巡查人数264余人次,发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10起,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1份,制止违法行为10起,立案查处9起,其中结案2起,3起正在办理中,累计收缴罚款7万元。二是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2020年共开展宣传活动3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制作宣传标语96条,矿山安全检查40次,组织安全生产培训1次。

3)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全面提升。一是组织实施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截止2020年,红河县先后实施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38个,新建集中安置区37个,搬迁群众2565户11561人,项目总投资5130万元。二是完成红河县县城莲花家园小区滑坡地质灾害2020年度汛应急专项处置工程,项目总投资150.6万元,2020年7月8日开工,2020年8月25日完工,2020年11月19日通过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最终验收。完成红河县县城莲花家园小区滑坡地质灾害应急治理项目抢险治理工程,项目总投资1191.33万元,2019年3月12日开工建设,2019年6月4日完成全部施工任务,2020年6月2日顺利通过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初步验收;2020年11月19日通过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最终验收。

完成红河县撒马坝梯田景区重要地段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总投资1016.01万元,2017年2月20日开工建设,2018年6月30日完成完成全部施工任务,2019年2月,通过设计变更,适当增加治理工程量,2020年6月3日该项目顺利通过竣工验收。完成红河县甲寅乡老博村委会后山不稳定斜坡治理项目,项目总投资391.90万元,2020年4月25日完成野外施工,正在整理内业资料,待项目审计和初验;完成红河县三村乡一足村不稳定斜坡及滑坡治理项目,项目总投资473.37万元,2020年6月8日完成野外施工,正在整理内业资料,待项目审计和初验。积极推进红河县县城莲花家园小区滑坡应急治理工程(二期),2020年8月25日,由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云南省地质调查局主持,在昆明市组织专家组对云南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提交的《云南省红河县城莲花家园小区滑坡应急治理工程施工图设计》进行技术审查,该施工图设计综合评分达到良好级,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评审,项目总投资(预算)6110万元。下一步待省自然资源厅批复后,将开展项目的施工、监理招标工作。组织实施红河县垤玛乡曼培小学泥石流治理工程,项目总投资291.49万元,2020年5月20日开工建设,截至目前,完成设计工程量的90%,项目预计2021年1月完工。积极推进红河县浪堤镇中心完小滑坡治理项目,项目总投资(预算398.62万元)和红河县浪堤镇洛那村委会阿龙上寨滑坡治理项目,项目总投资(预算346.6万元),以上两个项目待州自然资源局批复后将开展项目的施工、监理的招标工作。积极推进红河县第一中学滑坡、不稳定斜坡、活动性冲沟治理项目,项目总投资(匡算700万元),2020年5月19日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选定勘查设计单位,中标单位为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山东正元地质勘查院,正在开展项目的勘查可研工作;积极推进红河县阿扎河乡咪竜村南西侧不稳定斜坡治理项目,项目总投资(匡算900万元),2020年5月20日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选定勘查设计单位,中标单位为云南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2020年12月18日,勘查可研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勘可研单位正在开展施工图设计工作。红河县石头寨乡石头寨中学不稳定斜坡治理项目,项目总投资(匡算450万元),2020年5月19日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选定勘查设计单位,中标单位为云南地质工程第二勘察院,2020年11月27日项目勘查和可研报告已经通过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专家评审,下一步勘查设计单位将开展施工图设计工作。

4)执法监察进一步强化。一是持续开展土地卫片执法工作。截止2020年1225日,自然资源部下发我县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遥感监测图斑总数为14个,面积为194亩,占耕地总面积为33.58,其中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9.43亩。经合法性判定后,不改变原用地性质的光伏项目用地图斑1个,面积为8.4亩;农村道路(路面未硬化)图斑1个,面积76.8亩;元绿高速公路用地图斑6个,面积28.7亩;设施农用地图斑3个,面积65.8亩;易地扶贫搬迁用地图斑1个,面积2.5亩;教育用地图斑1个,面积11.1亩;农村宅基地用地图斑1个,面积0.7亩。二是加强巡查及违法案件的查处。截止2020年11月16日,开展执法巡查66次,发现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25起,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5份,制止违法行为25起,立案查处30起,其中:土地违法案件21起、矿产违法案件9起,结案22起,收缴罚款180796.17元。发现城乡规划违法行为40起,制止违法行为40起,立案查处违反城乡规划案件34起,其中:27起案件已办结,7起案件正在办理中,查处违法面积8425.27 ㎡,收缴罚款385496元。三是全面推进违建别墅问题清理整治专项工作,累计清查项目21个;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累计走访排查42次,出动人数160人次,出动车辆42辆次,走访排查行业场所35处,走访群众40余户,办理转办线索2条,办结2条,均已办结四是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专项行动,完成省级下发5072个疑似图斑核查,实地核查宗地8423宗,符合上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汇交平台4768宗,面积2847.82亩,其中占耕地面积2192.96亩(占基本农田面积339.24亩)

5)基础业务有序推进:一是三调工作有序推进。《红河县三调统一时点更新暨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实施方案》通过省级验收;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登记发证效率,全面提升营商环境。压缩不动产转移登记流程,办理登记时限由30个法定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办结;优化抵押登记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办结;积极推进“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截止12月25日,共办理不动产登记3886本,不动产抵押登记证明876份。三是推进农村不动登记发证工作。截止2020年12月25日,共完成宗地信息填报64345宗,宗地信息已提交62036宗,完成率96.41%。四是推进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审批工作。截止12月25日,累计批准规划设计条件27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9本,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35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84本、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34本。五是截止2020年1225日共计接收及接待来信来访14件次,其中来信10件;来访4件,均已办结。六是稳步推进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今年转我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9件,政协提案2件,已办理完成A类2件、B类6件,C类3件。七是开展实用性村庄规划试点编制工作,目前,甲寅镇甲寅村委会和宝华镇宝华村委会、朝阳村委会实用性村庄规划已完成规划成果初稿。

二、存在的问题

1、是颁发采矿许可证难。2015年以来红河县挂牌出让的6个采石场均已达到向矿权人颁发采矿许可证的条件,因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缺少非煤矿山控制指标,无法颁发采矿许可证,导致矿权人上访诉求。

2、是基础规划薄弱。我县现使用的城市总规及片区控规已不能满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规划内容深度、前瞻性不够,预留发展空间弹性不足,规划成果内容缺失,缺少符合当代规范要求的矢量数据,一定程度制约了全县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快速发展和城乡规划服务管控工作。

3、是地质灾害防、治难。一方面地质灾害专业监测设备技术还不够成熟,目前主要依靠地质灾害监测员监测,且补助标准较低,监测员的工作极积性不高,监测效果不明显。另一方面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审批时间长,配套资金少,县级上报一至二年后才得到审批,加之县级财政资金困难,地质灾害防治资金配套不足,在审批期间地质灾害得不到有效治理,甚至灾害范围会进一步扩大,有可能发生灾害。其次是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建成以后,由于没有相应的配套资金,后期维护管理存在一定困难。

4、是供地难。因红河县城市规划区土地利用条件差,城市规划区内控制性规划未全覆盖,基础设施建设等土地开发前期工作开展缓慢,无法依规提出规划设计条件,城市规划区外的项目,因无规划指标,无法依法依规提出规划设计条件,制约土地供应。

5、是林权登记数据整合难度大。林权登记档案资料不健全,移交的登记档案资料以纸质为主,缺失和错误较多,实用性不高,基础数据薄弱。

三、2021年工作计划

1、是推进国土空间规划方案编制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分步骤有序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将《红河州红河县县域乡村建设规划》作为专题纳入空间规划一并编制完成;同时指导乡镇做好村庄建设规划管理工作,提高乡镇建设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率;

2、是推进重点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继续推进红河县浪堤镇中心完小滑坡治理项目、红河县浪堤镇洛那村委会阿龙上寨滑坡治理项目、红河县第一中学滑坡不稳定斜坡活动性冲沟治理项、红河县石头寨乡石头寨中学不稳定斜坡治理项目、红河县阿扎河乡咪竜村南西侧不稳定斜坡治理项目前期工作;推进莲花家园小区滑坡二期综合治理项目,红河县宝华镇滑坡H1、不稳定斜坡BW1、不稳定斜坡BW2治理项目。积极申报红河县石头寨乡么索村委会中寨小组滑坡不稳定斜坡治理项目,红河县甲寅乡作夫陈列室滑坡治理项目,红河县洛恩乡多脚村委会多脚村滑坡治理项目。

3、是稳步推进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根据《云南省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实施细则》要求,全面梳理农村宅基地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调查和发证情况,梳理农村房屋所有权发证情况,并将其分类为“存量登记单元”“存量调查宗地”“未调查宗地”。全面完成包括土地、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的调查,形成完整的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对符合发证条件的,完成不动产登记发证。

4、是继续做好在建土地整治项目的建设管理及项目申报工作。2021年继续认真抓红河州红河县甲寅镇阿撒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红河州红河县阿扎河乡阿扎河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和红河州红河县石头寨等2个乡镇碧苗等4个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的建设管理。同时根据“十四五”土地整治初步规划,将红河县浪堤乡安品等4个村梯田保护修复整治项目、红河县乐育镇等2个镇然仁村等4个村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和红河县宝华等2个镇宝华等3个村国土综合整治项目作为2021年重点项目申报立项,争取更多项目落地我县实施,助力脱贫攻坚,服务于民。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红河县自然资源局设8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自然资源空间规划股、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保护股、自然资源调查测绘管理股、矿政股、地质勘查管理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2个中心即: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开发整理中心;13个乡镇自然资源所即:迤萨、浪堤、乐育、宝华、甲寅、架车、阿扎河、洛恩、车古、大羊街、石头寨、垤玛、三村自然资源所。

二)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红河国土资源局设8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自然资源空间规划股、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保护股、自然资源调查测绘管理股、矿政股、地质勘查管理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2个中心即: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开发整理中心;13个乡镇自然资源所即:迤萨、浪堤、乐育、宝华、甲寅、架车、阿扎河、洛恩、车古、大羊街、石头寨、垤玛、三村自然资源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4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6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备注:我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没有相关业务资金收入和支出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28,137,720.3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137,720.3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本年收入12813.77万元,上年收入8480.42万元,比上年增加4333.35万元,增加51.1%,原因是工程项目资金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88,990,119.12元。其中:基本支出11,969,726.57元,占总支出的13.45%;项目支出77,020,392.55元,占总支出的86.5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本年支出8899.01万元,上年支出5502.52万元,比上年增加3396.49万元,增加61.72%。原因是工程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969,726.57元。2019年度日常支出14,083,628.2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13,901.63元,同比下降15%,主要是人员工资和办公费支出减少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708,477.36元,占基本支出的72.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261,249.21元,占基本支出的27.2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自然资源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7,020,392.55元。2019年度经费支出40,941,533.4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6,078,859.14元,同比增长88.12%,主要项目支出增加。增减挂钩是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实现耕地面积增加、耕地质量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和城乡用地布局更加合理的目标。

2017年至2020年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来,我县共编制了11个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已批复拆旧规模为2995.989亩,拆旧区总投资为4750.63万元。已经省厅批复的11个实施方案中纳入2018年跨省调剂项目6个实施方案均已通过省级终验,已批复建设规模2373.1605亩,保障43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用地904.7055亩,认定节余指标940.0223亩;纳入2019年跨省调剂项目共5个实施方案,已批复建设规模622.8285亩,产生节余指标427.4955亩,5个方案均已上报省厅终验,待省厅批复中。2018-2020年3年度根据上级下达年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的通知,红河县共收到调剂收入3724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579,158.0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4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453,745.6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125,412.41元,增长67.7%,主要原因是增减挂勾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56,363.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3%。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50,857.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7%。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43,667.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用于支委托业务费

  12.农林水(类)支出54,408,502.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37%。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2,389,325.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57%。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土地资源调查、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事业运行等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1,130,441.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99%。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6,400元,支出决算为953,427.11元,完成预算的8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76,982.11元,完成预算的18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6,445.00元,完成预算的12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原因是项目开展过程中产生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接待费没有做县级预算,所以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824,621.00元,增长640.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800,657.00元,增长1,049.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3,964.00元,增长45.6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76,982.11元,占91.98%;公务接待费支出76,445.00元,占8.0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76,982.1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76,982.11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地灾项目、土地整治项目,增减挂钩项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76,44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6,44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9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地灾项目、土地整治项目,增减挂钩项目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03,350.21元,红河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41,192.1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37841.97元,同比减少9.6%,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委托业务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等单位基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红河县自然资源局部门资产总额99,618,390.14元,其中,流动资产98,887,190.92元,固定资产731,199.2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红河县自然资源局部门资产总额77,196,958.86元,其中,流动资产76,464,079.16元,固定资产732,879.7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2,421,432.2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680.4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99618390.14

98887190.92

731199.22

225083.37

217785.13

 

288330.72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807,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7,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66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没有相关业务资金收入和支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我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没有相关业务资金收入和支出。

(二)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四)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五)“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附件【红河县自然资源局2021091403570179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