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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41040-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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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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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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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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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基本职能是:1.承办州政府文件、指示在红河县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县政府向州政府报告、请示的拟稿、审核、上报工作,以及州委、州政府及其部门转由县政府办理的事项;2.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3.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4.研究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部门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5.根据县政府领导指示,对县级各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6.负责起草或参与起草县委、县政府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文稿;负责起草或参与起草县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和其他文稿;7.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州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对重大决策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调研;负责县政府现场办公会等重大会议的前期调研、准备工作;8.督促检查各乡镇、各部门对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指导县、乡镇人民政府系统政务督查工作;9.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交由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0.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红河县人民政府及领导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办理县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11.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清理和汇编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12.负责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政务信息工作;13.负责全县外事工作;14.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及办公室领导、州政府办公室总值班室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领导、州政府办公室总值班室的指示;15.承办县政府和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县政府办公室秉承“服务大局、以文辅政、协调各方、高效运转、当好参谋、抓好落实”的工作理念,深入践行“五个坚持”的工作要求,忠诚履职,勇于担当,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为推动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保障、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1.聚焦大局抓落实,重点工作任务推进有力。
一是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二是协调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三是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四是全员合力狠抓“巩文巩卫”。
2.立足本职重实干,常规工作运转日益顺畅。
一是深入改进文风会风。始终把办文、办会作为办公室工作的“主页”和“首页”,严格落实基层减负工作要求,大力整治“文山会海”。二是提升以文辅政能力。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严格行文制度,规范办文程序,确保文稿材料精简、严密、细致、务实、接地气。三是优化督查督办质量。确保件件有着落,个个见实效。
3.强化管理促保障,政务服务效能显著提升。
一是全面深化政务公开;二是完善信访维稳机制;三是值班协调及时有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1.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红河县电子政务管理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9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9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度收入合计6,537,931.4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37,931.4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总收入6,707,634.11元相比,减少169702.66元,减少2.53%,主要原因是本年工资福利增加和规范其他收入的财务收支核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9297.34元,其他收入本年减少219,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度支出合计6,830,068.37元。其中:基本支出6,742,601.33元,占总支出的98.72%;项目支出87,467.04元,占总支出的1.2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总支出计6,810,701.80元相比减少19366.57元,减少0.28%,增减变动幅度小于1%,主要原因是本年支出主要保基本民生和保单位基本运转,变动幅度不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742,601.33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8467.51元,减少0.42%。增减变动幅度小于1%,主要原因是本年支出主要保基本民生和保单位基本运转,变动幅度不大。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941,864.99元,占基本支出的73.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00,736.34元,占基本支出的26.7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7,467.0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7834.08元,增加120.69%。主要原因是:1.新增2021年兵器集团挂职领导工作经费37100.00元;2.2021年县政府年度法律顾问咨询经费50000.00由基本支出调整为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2021年兵器集团挂职领导工作经费主要为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保障挂职领导更好地开展乡村振兴工作;2.2021年县政府年度法律顾问咨询经费主要用于政府法律咨询服务,审核重要文件和合同的合法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86,172.1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43%。与上年对比增加50776.97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工资福利收入增加,故支出也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627,267.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4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907528.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07340.1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1970.16元和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140429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79,328.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1%。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660173.41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388.53元和退休干部医疗补助6767.0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79,575.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4%。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279,575.49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36500.00元,支出决算为15,024.00元,完成预算的3.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024.00元,完成预算的10.0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预算编制时仅考虑“三公经费”每年递减原则,未准确核算预算额度,在实际工作中未纳入预算产生的相关费用无法报销,故往年编制预算时预算数大于决算数,且编制的“三公经费”虽然有预算批复,但财政不根据“三公经费”的预算编制实际拨付经费;2.本年10月单位的车辆无偿划拨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年末实有车辆为0,因在决算报表审核过程中无法审核通过,故将1-9月发生的71107.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列入其他交通费用统计。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56,605.14元,下降79.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9,529.14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924.00元,增长615.4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10月单位的车辆无偿划拨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年末实有车辆为0,因在决算报表审核过程中无法审核通过,故将1-9月发生的71107.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列入其他交通费用统计。2.本年公务接待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支付2020年挂职领导单位往来事务接待9155元和正常政务工作接待3769元,超12924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5,024.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 支出15,02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15,02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挂职领导和政务工作开展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60,669.1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1255.15元,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2021年政务工作经费预算。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差旅费和委托业务费等,保障机关正常运行。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资产总额2228575.09元,其中,流动资产298795.29元,固定资产1929779.8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00875.4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49753.5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329.00平方米,账面原值163830.0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999944.0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647144.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60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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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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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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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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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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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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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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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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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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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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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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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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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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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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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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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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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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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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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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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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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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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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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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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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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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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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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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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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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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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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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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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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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3.填报金额为资产 “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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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133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848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845.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133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本单位本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特此说明。
2.本单位本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特此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上年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本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结转下年,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规定结转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办公费等。
五、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43501111
附件【2021年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