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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41102-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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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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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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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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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哈尼梯田文化传承学校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红河哈尼梯田文化传承学校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梯田文化传承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梯田文化传承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哈尼梯田文化传承学校是我县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12月23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就“农耕文化”的重要讲话精神、云南文化强省战略目标和红河州“1046”春天工程精神,而创办的一所新学校。学校紧紧围绕全力保护和传承哈尼传统习俗、哈尼歌舞、哈尼民间工艺等哈尼梯田文化的精髓,打造我县“歌舞之乡”的品牌,推动文商旅一体化建设步伐,不断壮大我县文化产业发展的总体目标,秉承健全一套统一的民族文化传承机制,教授和学习文化技术和技艺的办学理念,从而全面培养一批哈尼多声部演唱、哈尼乐作舞表演、哈尼乐器制作等传承民族文化的专业艺术人才。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扩大培训范围。以红河县委、县政府打造民族歌舞进校园为契机,提高传承人的学习和领悟能力、扩大传承人群、促进传统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2、加强联合办学。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委宣传部相关指示,进一步实施《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结对帮扶红河哈尼梯田文化传承学校实施方案》,将职业教育协作行动计划对口帮扶工作落到实处。借助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的专业与资源优势,进一步优化我校课程设置,促使我校专业设置、课程开发、师资队伍、教学管理、教师能力得到整体提升,实现我校规模发展与质量提升的同步发展。
3、以传承为核心,创新办学理念。紧紧围绕既定的办学目标,按照国家、省州关于加快职业教育的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创新我校的办学理念。下一步,将依托我县传统工艺项目,计划开设民族工艺品制作专业,如:土陶制作、竹编工艺、银饰品工艺、刺绣等专业课程,在传承和保护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同时让学生学会更多技能,扩宽就业渠道,招收社会上的适龄青年进行短期培训,让更多的年轻人在掌握传统技艺的基础上,提升传统工艺的创新理念,让部分传统工艺产业成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同时不断提升我校办学特色和质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 红河哈尼梯田文化传承学校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 0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0 个,其他事业单位 1 个,具体是红河哈尼梯田文化传承学校。内设校长室、办公室 、教务处、学生处、总务处、财务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梯田文化传承学校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13人。其中:行政编制 0 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人),事业编制 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0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0人),事业人员 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 1 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1 人。
实有车辆编制 0辆, 在编实有车辆 0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梯田文化传承学校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959,504.7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59,504.7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对比,上年收入2,693537.02元,比上年多265967.75元,原因是较上年比较相应的工资福利、运行成本、对个人收入补助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梯田文化传承学校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3,005,180.61元。其中: 基本支出 3,005,180.61元 ,占总支出的 100.00%; 项目支出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 与上年对比,上年支出2828719.22元,比上年支出多176461.39元,原因是较上年比较相应的工资福利、运行成本、对个人收入补助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梯田文化传承学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05,180.61元。 与上年对比,上年支出2828719.22元,比上年支出多176461.39元,原因是较上年比较相应的工资福利、运行成本、对个人收入补助增加。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2,705,558.48元,占基本支出的90.0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99,622.13元,占基本支出的9.97%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梯田文化传承学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蛟,2021年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梯田文化传承学校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005,180.6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00% 。 与上年对比,上年支出2828719.22元,比上年支出多176461.39元,原因是较上年比较相应的工资福利、运行成本、对个人收入补助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2,617,995.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12%。 主要用于保障学校正常运转支出,包含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4,161.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6%。主要用于人员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3,023.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3%。 主要用于人员的医疗保险福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梯田文化传承学校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预算为 29100元,支出决算为 0.00元,完成预算的 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 2021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 增加 0.00元, 增长 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增加 0.00元, 增长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增加 0.00元, 增长 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 增长 0.00%。 2021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 一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梯田文化传承学校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上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无增加。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梯田文化传承学校部门资产总额 12246390.01 元 ,其中,流动资产 260943.91 元 , 固定资产 11985446.1 元 ,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元 , 在建工程 0元 , 无形资产 0 元 , 其他资产 0元 (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上年资产总额351382.72,本年资产总额增加 11895007.29元,其中固定资产上年是58872.26元,2021年固定资产增加11985446.1元,原因是职成校2021年无偿划拨固定资产给我校。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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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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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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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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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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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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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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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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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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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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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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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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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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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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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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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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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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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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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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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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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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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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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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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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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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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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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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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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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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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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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639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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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94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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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854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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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607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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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7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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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1.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2. 填报金额为资产 “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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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2000 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2000 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我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我单位没有“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没有项目支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教育支出是指用于教育方面的全部开支。包括:教育的基本建设投资、教育的经常费用、国家的财政拨款、社会团体和个人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等。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公积金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城乡社区住宅(如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
4.基本支出,为保证我校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办公费等。
5.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900936303701111
附件【红河哈尼梯田文化传承学校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