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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41136-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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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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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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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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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垤玛乡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红河县垤玛乡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垤玛乡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垤玛乡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县垤玛乡卫生院隶属红河县卫计局主管的独立核算、预算级次为二级、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属于国家全额事业拨款补助的非盈利性医疗事业单位。其工作职责是: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病情等农村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积极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工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等。管理好村卫生室的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工作,为村卫生室的发展积极创造良好的条件。
红河县垤玛乡卫生院下属7个村卫生室,全部纳入乡卫生院一体化管理,其工作职责是:对所辖区内的儿童和妇女开展保健工作及出生儿童的统计上报,同时开展对所辖区内的医疗服务和康复服务,加强对各种传染病的监测,协助乡卫生院处理各种突发性的公共卫生事件,并加强对各种突发性的公共卫生事件防范,一旦发现立即上报。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年来,我院实现的业务收入比去年增加,与上级相关部门签署的目标责任,基本顺利完成,受到主管部门的一致好评。
2021年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主管部门、乡委政府和人民要求有一定差距,主要是思想不够解放,步子小,小进则满,医务人员知识结构不合理,医务人员的配备远远不够,部分专业技术人员未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给医疗质量带来隐患。新农合工作分离出去后任务相对减少,但是公共卫生工作问题较多,卫生院及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工作过重,财力投入无着落,这还需要今后工作中加以解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 红河县垤玛乡卫生院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 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红河县垤玛乡卫生院。院内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公共卫生管理科、计划生育服务科、卫生监督协管办。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垤玛乡卫生院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16人。其中:行政编制 0 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 人),事业编制16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0 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0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0人),事业人员 16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0 人。
实有车辆编制 1辆, 在编实有车辆 1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垤玛乡卫生院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6,394,305.1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88,903.97元,占总收入的40.4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3,805,401.18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59.51%;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290871.72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以及事业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垤玛乡卫生院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6,162,225.45元。其中: 基本支出 5,138,052.87元 ,占总支出的 83.38%; 项目支出 1,024,172.58元 ,占总支出的 16.62%;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8166.57元,主要原因财政拨款以及事业收入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垤玛乡卫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138,052.87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0395.29 元,主要原因是支出减少,基本支出相对减少 。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2,055,691.55元,占基本支出的40.0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082,361.32元,占基本支出的59.99%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垤玛乡卫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24,172.58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7771.28元 ,主要原因是支出减少 。主要是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培训,艾滋病防治筛查等中心工作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垤玛乡卫生院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074,356.3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49.89% 。 与上年对比增加96458.15元 ,主要 原因是有新进人员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1,007.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9%。 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以及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893,349.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11%。 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商品服务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垤玛乡卫生院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预算为0 元,支出决算为 0.00元,完成预算的 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100 %。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 增加 0.00元, 增长 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 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增长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 一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垤玛乡卫生院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红河县垤玛乡卫生院部门资产总额 5011580.21元 ,其中,流动资产 4479695.08元 , 固定资产 531885.13元 ,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 元 , 在建工程0 元 , 无形资产 0元 , 其他资产 0 元 (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82810.6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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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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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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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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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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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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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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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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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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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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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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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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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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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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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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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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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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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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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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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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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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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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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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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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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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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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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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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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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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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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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158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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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7969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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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88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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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62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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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26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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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3.填报金额为资产 “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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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所以GK07、08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除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
6.机构:指在行政管理领域中具有一定行政管理职能、党务管理职能、公益服务职能或其他管理、服务职能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目前,列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的机构主要有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机关,群众团体机关和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等;
7.编制:广义的编制是指各种机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结构和领导职数配置。狭义的编制也称“人员编制”,是指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的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数额和领导职数。人员编制是“三定”规定的主要内容之一。
监督索引号53252900436401201111
附件【红河县垤玛乡卫生院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