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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41143-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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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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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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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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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红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局为红河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主要职责为:
1.负责全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2.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3.负责全县公共资源进场交易项目招投标的综合监管工作。
4.负责全县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质疑、投诉和举报,按职责转送各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5.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拟订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制度。
6.承担红河县“12345”政务热线管理工作。
7.承担红河县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相关工作。
8.承担红河县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9.指导并督查各乡镇政务服务业务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1) 2021年进驻我县政务服务实体大厅部门共28家,进驻事项有352项。梳理“马上办”事项268项、“网上办”事项1306项、“一次办”事项378项、“不见面办”事项126项、“就近办”事项99项、“全州通办(异地办)”62项。
(2)在政务服务实体大厅设置“跨省通办”窗口,入住“跨省通办”事项46项,2021年总办件量371件。
(3)依托全省一体化平台开展电子印章备案、关联,完成电子证照匹配1照33证。
(4)开展营商环境市场主体满意度调查,在政务大厅办事窗口放置投诉及评价二维码。2021年通过对县内1,405家企业进行走访、座谈,共收到市场主体意见建议48条、基本满意27条、不满意21条,均已回访答复。
(5)推进审批事项标准化,认真做好权责清单梳理工作,2021年梳理出县级31个部门的行政职权共计10类5,963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44,530项、追责情形42,696项。13个乡镇的行政职权共计9类455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2,535项、追责情形2,964项,待进一步审核通过后,将在云南省各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网及红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6)加强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的运用推广工作。2021年,已实名注册“一部手机办事通”35,838人,总办件量340,118件,总活跃用户数55,733户。
2.营商环境各项指标持续推进。
一是稳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实施“一证一码”;实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实现企业开办时间不超过1个工作日。二是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政府投资项目、社会投资项目办理已压缩至12个环节70个工作日。
3.公共资源交易不断规范。
(1)稳步推进“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认真落实上级主管部门“一网三平台”的安排部署,抓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平台建设运用,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基本实现电子化招投标。2021年我局交易中心共发布各类交易项目公告信息147个,交易项目55个,交易金额66,074.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共交易项目13个,交易金额1,453.61万元,节约资金57.64万元,节资率为3.96%;工程建设共交易33宗,交易金额60,162.92万元,节约资金1,324.99万元,节资率为2.15%;土地交易5宗,交易额3,296.66万元,增值65.79金万元,增值率2.03%;国有产权交易3宗,交易额1,161.89万元,增值资金470.86万元,增值率40.53%。
(2)做好政采云平台的运行工作。县公共资源交易局依托“政府采购云计算服务平台”(简称“政采云”)已建成红河县县级“政采云”电子卖场,共审核通过的政府采购供应商有38家,上架商品达6,146件;
4.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工作有了新进展。
2021年,我县中介超市共发布公告31个,选取结束31个,签约项目31个,按时办结率100%。
5.投资项目并联审批有力推进。
一是设立投资项目综合服务窗口和重点项目“快速通道”受理窗口,按照“一窗受理、同步审查、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全程监督”原则,安排人员专门负责做好投资项目接件、分流、分办、转办等工作;二是严格执行先赋码后审批,“一项、一码、一表”申报流转的新流程,杜绝体外循环,促进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事项不断规范。三是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良好,今年,我县在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录入项目174个,总投资1,663,777.69万元,其中:审批项目86个,总投资1,218,773.36万元,备案项目86个,总投资433,875.5800万元,核准项目2个,总投资11,128.75万元。分发按时办结率达100%。
6.做好“12345”政务服务专线工作。
畅通“12345”政府热线,认真收集群众和企业通过“12345”热线反映的问题,及时将问题分发到责任部门进行办理,2021年,共受理涉及民生、医疗、就业等各类工单59件,及时地解决了群众的合理诉求。
7.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自身建设
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转变作风和提高效能放在工作的首位,狠抓政务服务管理局班子建设和队伍管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日常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同时安排、同时部署,强化廉政文化建设和宣传教育,加强重点岗位和重点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防范风险点的监督力度,健全了局机关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 1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0 个。政务服务管理局下设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红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2.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红河县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
4.红河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因无人员编制未纳入部门决算编报)。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18人。其中:行政编制4 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 人),事业编制 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0 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5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0人),事业人员 10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 1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1 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在编实有车辆 0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117,793.3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17,793.3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06,468.67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减少和人员变动,财政拨款减少,工资福利等变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117,793.36元。其中: 基本支出 2,067,793.36元 ,占总支出的 97.64%; 项目支出 50,000.00元 ,占总支出的 2.36%;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 与上年对比减少216,232.6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和人员变动,财政拨款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67,793.36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66,232.67元 ,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财政拨款减少。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1,886,285.42元,占基本支出的91.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1,507.94元,占基本支出的8.78%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00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0,000元 ,主要原因是减少办公设备购置款 。该经费主要用于营商环境运行工作中办公电脑、办公耗材,办公用品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117,793.3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00% 。 与上年对比减少216,232.67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和人员变动,财政拨款减少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45,358.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41%。 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维持单位正常运行支出 ;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8,920.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退休人员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3,513.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 29,1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 2020年相等为0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1,507.94元, 与上年对比 减少213,460.06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等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善与单位日常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保障机关正常运行 。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红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 3,675,945.15元,其中,流动资产2,331,789.15元,固定资产1,344,15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 ,在建工程 0 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84,791.1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72,293.1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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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0,780 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0,78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0,780 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附表 07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附表08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本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43401111
附件【红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090609201711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