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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913-141143-951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9-0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436401501000

红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为全县妇女儿童提供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围产保健、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等医疗保健服务;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任务;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工作。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完善内部管理机制,促进医院规范化管理;2.加强院内人才队伍管理机制;3.利用对口支援帮扶带动专科建设;4.拓展创新业务范围;5.妇女保健工作取得成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分别是:红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设置四大业务部:孕产保健部、妇女保健部、儿童保健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3个医技科室:检验科、超声影像科、药剂科;11个职能科室:党办、院办、人事科、感控科、护理部、公共卫生科医务科、总务科、医学装备科、医务科、医保办、财务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0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0 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1,500,891.5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10,579.70元,占总收入的49.6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4,728,511.84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41.11%;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61,800.00元,占总收入的9.23%。2020年收入13710102.0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87742.20元;事业收入4642801.98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其他收入579557.88元。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2209210.52元,同比减少16.11%,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财政拨款实行收付实现制,按照实际使用金额计入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年底财政收回未使用完的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6,151,794.34元。其中:基本支出 10,379,693.92元,占总支出的64.26%;项目支出 5,772,100.42元,占总支出的 35.7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占总支出0.00%。2020年度支出合计12823372.59元。其中:基本支出7685508.08元,项目支出 5137864.5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328421.75元,同比增长25.96%,主要原因分析红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迁建项目办公设备及基础设施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379,693.92元。与上年7685508.08元对比增加2694185.84元,同比增加35.06%,主要原因分析红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整体迁建项目办公设备及基础设施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4,293,006.48元,占基本支出的41.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086,687.44元,占基本支出的58.6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772,100.42元。与上年5137864.51元对比增加634235.91元 ,同比增加12.34%,主要原因分析红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整体迁建项目办公设备及基础设施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阿里巴巴公益爱德基金会大地新芽项目支出561800元;红财社发〔2020〕192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2365573.96元;红财社发〔2021〕48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2523247.63元;红财社发〔2020〕191号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321478.83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9,302,989.0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57.60% 。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58408.4元对比增加2144580.69元,同比增加29.96%,主要原因分析红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整体迁建项目办公设备及基础设施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50,150.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6%。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险缴纳;

9.卫生健康(类)支出8,552,838.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94%。主要用于基本公卫、妇幼卫生、重大公共卫生等重点工作;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预算为96805元,支出决算为 29,660.00元,完成预算的30.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9,660.00元,完成预算的38.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制度规定,倡导节约缩减开支。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 增加 7,962.00元,增长36.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增加0.00元,增长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增加 7,962.00元,增长 36.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 增长 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红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搬迁至新院,公车搬运出行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660.00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9,66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9,66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妇幼保健、基本公卫、重大公卫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 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红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资产总额 17684372.89元,其中,流动资产 3949073.04元,固定资产5603019.78元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 ,在建工程8132280.07元 ,无形资产 0元 ,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81601.8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752433.5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 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7684372.89 

3949073.04 

5603019.78

 1338784.83

483155 

 

3781079.95

8132280.07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3.填报金额为资产 “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9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9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98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故公开07、08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三公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除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

6.机构:指在行政管理领域中具有一定行政管理职能、党务管理职能、公益服务职能或其他管理、服务职能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目前,列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的机构主要有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机关,群众团体机关和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等;

7.编制:广义的编制是指各种机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结构和领导职数配置。狭义的编制也称“人员编制”,是指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的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数额和领导职数。人员编制是“三定”规定的主要内容之一。

  

监督索引号53252900436401501111 



附件【红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