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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41152-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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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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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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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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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42601000
红河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级应对一般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筹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县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国家和省州县党委、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红河县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通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我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通过对安全隐患的治理,减少因安全隐患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通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通过监管执法装备的配备,改善基层部门的监管执法条件,提高安全监管的科学化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分别是:
1.红河县应急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4,304,955.7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04,955.7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7217427.02元,减少23.61%,变动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冬春救灾生活补助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7,637,743.76元。其中:基本支出3,251,491.76元,占总支出的42.57%;项目支出4,386,252.00元,占总支出的57.4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360658.39元,减少23.61%,变动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冬春救灾生活补助资金减少,精准扶贫工作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51,491.7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626460.39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上级补助冬春救灾生活补助资金减少,精准扶贫工作经费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17,065.55元,占基本支出的80.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34,426.21元,占基本支出的19.51%。人均支出为153945.0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应急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86,252.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5802元,增加6.45%,主要原因分析增加救灾资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37,743.7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360658.39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上级补助冬春救灾生活补助资金减少,精准扶贫工作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6,859.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0%。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相关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0,858.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8%。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医疗保险支出情况;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7,120,026.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22%。主要用于应急管理事务和自然灾害救灾、恢复重建、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6700元,支出决算为45,696.35元,完成预算的43.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4,539.35元,完成预算的42.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57.00元,完成预算的1.0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减少公务出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幅减少;各类调研学习交流活动大幅减少,导致公务接待费用大幅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7838.61元,下降42.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不变0.00元,不变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5,690.24元,下降54.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148.37元,下降65.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减少公务出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幅减少;各类调研学习交流活动大幅减少,导致公务接待费用大幅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539.35元,占97.47%;公务接待费支出1,157.00元,占2.5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539.3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4,539.35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要用于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5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5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安全生产、乡村振兴和自然灾害相关工作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4,426.2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8649.93元,增加16.24%,主要原因分析是增加救灾职责职能。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临聘人员生活费、差旅费等相关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红河县应急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613752.34元,其中,流动资产43812.98元,固定资产569939.3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42883.4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93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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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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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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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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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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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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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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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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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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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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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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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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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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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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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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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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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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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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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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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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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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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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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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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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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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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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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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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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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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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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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75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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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81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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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993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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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29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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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2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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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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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90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8909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240101行政运行:反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中行政运行支出。
2240701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反映自然灾害防治及恢复重建支出。
2249900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42601111
附件【红河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