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141204-496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9-05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20101000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红河县委办公室是县委工作机关,是县委沟通上下、协调左右、联系各方、保证县委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的枢纽,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按照中央、省州县党委工作部署和县委领导的要求开展工作。主要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州县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县委领导安排工作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调研、检查;负责落实中央、省州党委和州委机关在红河县召开会议的承办和协调,负责县委重要会议的安排、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县委领导重要公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协调和联络工作;负责县委文件的起草、上报、下发工作;负责承办各乡镇、各部门向县委的请示、报告。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委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及时、规范、高效抓好工作落实,切实发挥好工作运转、承上启下、联系左右和沟通内外的枢纽作用,较好完成了工作目标任务。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为“三服务”工作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始终把政治思想建设摆在十分重要位置,坚持理论学习、学用结合,持续深化政治思想理论学习,在学深悟透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上下苦功夫,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一是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做到“两个维护”。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中共党员,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严格按照党规党纪办事。坚定不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党委工作要求,做到“四个服从”。工作中,坚持以大局为中心,积极围绕县委决策履职尽责,主动站在全县的高度,深入研究,仔细思考,统筹谋划,从全局角度维护县委权威,确保县委决策落实见效。

二是巩固深化理论学习,不断用创新理论武装头脑。2021年共组织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25次、支部主题党日27次、党员大会25次、党课8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4次,累计第一议题学习党史学习教育相关内容19次,充分利用本地红色资源,开展集中学习5次,研读交流5次,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新思想、新理念,提升全办党员干部职工的党性修养,坚定“四个自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进一步坚定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

三是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维护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主要领导统揽不独揽,带头落实不分管财务、干部人事、工程建设、行政审批和物资采购等五项工作的要求,自觉执行讨论重大问题末位表态制度。班子成员根据分工文件,既分工又协作,相互真诚相处,主动搞好配合,遇事不推诿,补台不拆台,全力维护班子团结。县委办各科室主动加强与上级,人大、政府、政协等领导机关、各乡镇各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全力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形成抓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四是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认真组织民主推荐,注重选拔政治素质高、思想品质好、勇于开拓创新、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在充分了解每个干部职工情况及岗位需要、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对干部职工岗位进行调整,做到人尽其才、有为有位,对工作出色、表现较好的同志,大胆负责地向组织推荐,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确保“三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较好完成“三服务”目标任务。县委办作为县委重要办事机构和综合职能部门,始终围绕“三服务”抓紧抓实党办工作,抓好检查抓实精文简会、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健全基层减负工作制度机制,全面提升办公室工作水平。

一是全力推进基层减负工作。加强源头管理,建立年度发文计划和发文必要性评估协商制度,坚决控制文件篇幅,切实精简文件、改进文风。严格实行会议审批和控制参会人员范围,坚持会议能合并的合并、能套开的套开,倡导少开会、开短会、开解决问题的会、开务求实效的会,以视频会议、实地查看等形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2021年,共组织大小型会议120余场,发文730余份,接待省、州领导莅临调研等公务活动10余次,通过县委办的高效运转有力推动县委决策的贯彻落实。

二是抓紧抓实意识形态工作。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实行意识形态工作党委主要领导负责制,切实担负起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根据《红河县意识形态工作(部门)责任书》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县委办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县委办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通过与县公安局、县委网信办、县融媒体中心等部门加强联系,形成信息“矩阵”。及时收集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的舆论信息和新闻报道,建立重大政策及项目的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及时搜集、研判、处置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社会动荡的言论。

三是强化督促确保跟踪问效。紧紧围绕州委、县委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和中心工作、县委“1153”工作思路和县委主要领导批示指示等积极开展督查检查工作,确保工作实效。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省委省政府红河州现场办公会、州委八届八次全会、州委调研座谈会、州委八届十次全会、县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经济工作会议、县委工作要点、县委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等方面,狠抓分解立项、督促检查和跟踪督办,及时有效办理上级部门及领导批示交办事项,聚焦领导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和推进落实中的薄弱环节,有效开展暗访、回访、重复督办,深入实地开展督查调研,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促进工作整改,深入开展联合督查和专项督查,顺利推进州委、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有序有力。2021年共制定下发《督促检查事项办理通知》20份、《督查专报》9期、《工作提醒函》37份,组织督检考71次,制发纳入统计范围的文件736件,为年度目标任务数772个的95.34%,召开的纳入统计范围的会议共186次,为年度目标任务数195个的95.38%。做好“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相关工作,督促部门注销临时群、僵尸群30个,确保基层减负有感。

四是深入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坚持“勤思考、写好稿、出精品”,大力倡导“短、实、新”文风,着力提高各类文稿起草质量,切实发挥县委的参谋助手作用。聚焦疫情防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三张牌”打造、工业转型升级、基础设施建设、红河谷热区综合保护修复、农文旅融合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生态文明建设、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积极为县委提供有针对性的决策参考。致力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新突破,抓好对10个专项小组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推动,加强系统谋划和统筹落实,着力推动32项重点任务清单和120 项工作台账任务落地落实。

五是扎实抓好党委信息工作。立足党办职能职责,认真开展党委信息相关工作。采取定期浏览新华网、人民网等方式方法,认真学习上级领导和相关文件精神,及时从部门上报信息中挖掘、提炼,对特色亮点进行采编并积极报送上级。2021年,州级采用各类信息354条,刊发县级信息刊物《红河要情》25期,《红河县情》6期,《重要信息专报》17期。

六是切实规范档案管理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常规工作抓规范,重点工作抓创新,难点工作抓突破的工作理念。牢记“档案工作姓党”的政治属性,加强对档案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提升档案管理人员政治判断力,政治执行力,确保档案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根据全州档案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州档案工作会议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全县档案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目标有力有序推进档案工作。2021年,持续推进档案数字化工作,合理配置档案设备装具,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完成全县54家一级立档单位和13个乡镇全部签定数字化协议,馆藏档案数字化率达96%,排全州前列。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馆内设置了档案查阅室和陈列室,运用档案管理系统开展档案查阅服务。完成红河县脱贫攻坚档案全部移交进馆(其中:文书档案25913件、项目档案332卷、贫困户档案25062卷、照片档案1824张、音视频档案505分钟),全州13个县市中第二家率先完成。疫情发生以来,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州县关于疫情档案资料收集的要求,将档案管理工作与疫情防控工作同部署、齐开展,确保疫情防控档案资料应收尽收、应归尽归。2021年,接收疫情防控文书档案3560件,照片档案88张,音视频档案5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 1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0 个,其他事业单位 2 个。 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办公室;

2.红河县保密技术服务中心;

3.红河县档案馆。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办公室设8个内设机构和一个涉密科室:综合科、信息科、行政科、督查室、政策研究室。其余机构涉密不可公开根据红室字(2019)2号文件。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43人。其中:行政编制 30 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5 人),事业编制 13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0 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24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5 人),事业人员 13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 16 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16 人。

实有车辆编制 1 辆, 在编实有车辆 1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收入合计7,111,283.1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16,268.20元,占总收入的95.8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95,014.98元,占总收入的4.15%。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1,285,450.76元,下降15.87%,主要原因:一是减少了红河县档案管脱贫攻坚档案所需装具经费;二是在职人员减少,相应减少人员经费;三是减少扶贫工作队长工作经费。其他收入比上年增加167,435.98元,增长131.24%,主要原因是增加工作经费补助。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支出合计8,188,815.18元。其中:基本支出7,219,797.18元,占总支出的 88.17%;项目支出969,018.00元,占总支出的 11.8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 ,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1,235,435.29元,下降14.61%,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减少,相应减少人员经费支出;二是厉行节约,压缩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922,400元,增长1978.63%,主要原因是政府集中采购支付红河县档案管脱贫攻坚档案所需装具费926,96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219,797.18元。 与上年相比,比上年减少1,235,435.29元,下降14.61%,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减少,相应减少人员经费支出;二是厉行节约,压缩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5,359,635.12元,占基本支出的74.2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60,162.06元,占基本支出的25.7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69,018.00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922,400元,增长1978.63%,主要原因是政府集中采购支付红河县档案管脱贫攻坚档案所需装具费926,960元。 2021年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红河县档案馆脱贫攻坚项目,支出926960元,目前项目已经实施完成,已经做完相关结算清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91,800.2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5.15% 。 与上年相比,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970,273.75元,下降12.45%,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减少,相应减少人员经费支出;二是厉行节约,压缩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922,400元,增长1978.63%,主要原因是政府集中采购支付红河县档案管脱贫攻坚档案所需装具费926,96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731,068.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39%。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22,860.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8%。主要用于支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开支。

9.卫生健康(类)支出295,813.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0%。主要用于财政配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42,05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4%。主要用于贫困县驻村扶贫工作队经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66,600元,支出决算为 433,317.87元,完成预算的118.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31,397.87元,完成预算的132.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20.00元,完成预算的4.8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本年进行大修理。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195,940.09元,增长82.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96,318.09元,增长83.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78.00元,下降16.4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本年进行大修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1,397.87元,占99.56%;公务接待费支出1,920.00元,占0.4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1,397.8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31,397.87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县委办开展调研工作、督查检查等执行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2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92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我办检查指导工作和县市委办到我办学习交流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31,391.0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2,215.17元,下降11.9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州、县有关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各项经费支出。 主要用于档案事务档案馆2012604支出200000元;其他档案事务支出2012699支出12274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3101行政运行支出1367917.08元;2013150事业运行48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00元。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办公室资产总额17,028,546.80元,其中,流动资产159,471.72元,固定资产16,869,075.0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60,492.4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93,48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无偿划拨至县机关事务局),账面原值555,812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 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7028546.80  

159471.72  

16869075.08  

11817863.4  

470503  

 

4580708.68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1.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2. 填报金额为资产 “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4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4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4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故公开表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三公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资产类;库存现金:核算企业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核算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应收票据: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等。

2、负债类;应付票据:核算企业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应付账款:核算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等。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除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5、“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20101111



附件【县委办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