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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41206-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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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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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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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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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农业农村工作、科技进步及知识产权相关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或拟订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科技事业发展及知识产权方面的中长期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指导农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有关合同管理、流转规范,调处合同纠纷、协同调处权属纠纷等。为与中央部署开展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做好衔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予以五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会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统一登记工作。过渡期后,改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指导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4.负责指导乡镇企业改革发展,组织开展乡镇企业统计、信息工作和运行情况分析。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规划、政策,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订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
5.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测。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
6.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
7.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县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8.组织制定农业技术推广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指导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开展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9.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维护行政区域内水域渔业权益。负责渔船检验和渔政监督管理。承担渔业行政执法的职责。
10.拟订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发展,做好村容村貌整治工作。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做好外来物种监管。
11.负责农业贸易促进和农业经济、技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实施、管理农业利用外资项目。负责热区农业资源开发工作。
12.受理、审核并组织实施县级科技项目,管理列入本部门预算的县级科学事业费。受理、审核、推荐国家和省州的科技项目,并受委托对国家和省州科技项目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县级各部门和乡镇科技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支持县内重大科研试验及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示范。负责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具体事务管理,园区项目审核、审定、组织实施和绩效考核管理,负责园区国有资产的使用管理。
13.负责全县专利管理工作及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统筹协调知识产权工作。
14.负责县级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的组织工作。受理、审核、推荐省州科学技术奖励事项。组织或参与科技成果的评定。
15.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组织实施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16.组织、协调全县科普宣传、科技信息及职责范围内的科技统计工作。协调和组织开展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承办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负责科技保密管理的有关的工作。
17.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行政审批项目,以红河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种子管理。2021年,我县种子经营户调入杂交水稻种子91613公斤,调入杂交玉米种子67167公斤。扦取两杂种子样品18个(其中:杂交水稻种子8个,杂交玉米种子10个),通过对18个样品净度、发芽率、水分三项常规指标进行室内检测,合格样品18个,合格率达100%。共出动执法人员62人次,检查种子经营门店82个次,指导、受理网上备案313份(其中:委托代销备案86份,经营不分装种子备案227份)。
2.植保工作。2021年全县共完成农业主要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面积18.41万亩次,完成任务数18.15的101.4%,比去年17.8万亩次,增加0.61万亩次。其中:水稻3.73万亩次,玉米1.88万亩次,蔬菜1万亩次,水果11.8万亩次(芒果6.2万亩次,香蕉2.4万亩次,火龙果0.4万亩次,柑橘2.8万亩次)。通过开展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工作,实现了全县主要农作物及水果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覆盖率达45.6%;农药使用量比上年减少4.7吨,实现化学农药负增长目标;防控效果达85%,病虫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挽回粮食损失1716.59吨、蔬菜228.4吨、水果1220.9吨。
3.农业技术推广。积极推广梯田高效绿色综合种养生产技术试验工作。2021年该技术在全县推广运用4.3万亩,其中“稻-鱼”综合种养模式2万亩;“稻-鸭”综合种养模式1万亩;“稻-菜”水旱轮作1.4万亩。试验示范工作。目前,开展粮食作物新品种新技术试验9组,正处于水稻除草、施肥等中耕管理阶段;开展粮食作物示范推广项目共5个65250亩,水稻、陆稻、梯田红米正处于除草、施肥等中耕管理阶段,鲜食玉米、测土配方施肥示范项目正在落实地块。测土配方实肥工作。全县测土配方施肥推广面积32.4万亩,其中:水稻11万亩、玉米5万亩、冬早蔬菜1.4万亩、芒8万亩、沃柑1万亩、香蕉2万亩、甘蔗4万亩。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补助项目。梯田红米推广目标任务5.3万亩,完成率100%。
4.农产品安全检测。截至12月, 今年全县共开展水果、蔬菜农产品样品检测2046个,完成州级下达任务数1860个的110%,合格样品数2031,合格率99.27%,其中:检测蔬菜样品1433个,合格样品数1419个,合格率99.02%;水果样品613个,合格样品数612个,合格率99.8%,已完成了州级下达各项指标,对水果、蔬菜农产品速测检测结果及时整理归档,规范资料管理,并将检测数据录入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
5.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工作。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红河县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量达到19.14万吨,在2020年利用量18.08万吨的基础上增1.06万吨,全县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率在2020年的85.34%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达90.34%以上。香蕉果袋清理整治工作。按照“谁使用谁清洁”的模式,将废弃香蕉果袋治理工作纳入乡镇农业环保管护工作中,与香蕉种植户签订《废弃香蕉果袋清洁治理责任状》,等多种形式来约束种植户行为,从源头上杜绝废弃香蕉果袋乱丢乱放、污染环境问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红河县2020年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已基本完工,目前,雄伟、聚丰、青雲、顺风、明英、粮源六个畜禽规模养殖场已验收。
6.种质资源调查与保护工作。开展全县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普查涉及范围包括全县13个乡镇,截至目前,红河县共收集农作物种质资源36份,其中果树30份,粮食作物6份;水产养殖品种13个;畜禽和蜂资源品种6个,新发现畜禽遗传种质资源品种6个。
7.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工作。截至目前,共调入禽流感疫苗18万ml,牛羊口蹄疫O型、A型二价苗4万ml,猪口蹄疫合成肽疫8万ml,小反刍兽疫1万头份,猪瘟、猪蓝耳病疫苗各3万头份,鸡新城疫Ⅳ系苗5万羽,狂犬苗0.01万ml以及消毒药品、防护口罩、手套等防疫物资。2021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全县共免疫猪口蹄疫210000头,免疫密度为应免数的100%;猪瘟、猪高致病性蓝耳病210000头,免疫密度均为应免数的100%;免疫牛、羊口蹄疫71000头和40000只、免疫密度达应免数的100%和100%;免疫高致病性禽流感169.9万羽;免疫密度达应免数的100%。免疫羊小反刍兽疫40000只,免疫密度达应免数的100 %。畜禽免疫密度均达到了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
8.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一是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累计出动执法检查车15台次,检查人员63人次,检查规模养殖场28家,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门店32个,通过检查未查出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二是开展生猪屠宰检。我县共生猪屠宰检疫9520 头、出具电子检疫证明4278份(产品B证);全县产地检疫生猪24070头、禽36860 羽、牛38头,出具电子检疫证明(动物B证1199份、A证2份);生猪定点屠宰场“瘦肉精”检测72份,全部呈阴性;我县生猪运输车辆备案证共办理30辆;为进一步加大动物卫生监督力度,对23家单位(个人)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了审核,审核结果:有1家生猪规模养殖场需要整改(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免疫记录不祥),动物卫生监督所责令养殖场11月底前整改好,不然注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立案查处动物卫生违法违规案件2起,结案2起,立案、结案率均达到100%,有力地打击了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9.红河县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5万亩,其中高效节水1.8万亩,项目规划投入资金6750万元,目前,项目已竣工,待验收;红河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计划实施3.07万亩,其中高效节水0.82万亩,项目规划投入资金3684万元,目前已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3.07万亩;2020洪涝灾区高标准农田修复项目0.34万亩已完工。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2021年发改渠道高标准农田建项目共计划实施高标准农田面积3.61万亩,目前,2021年发改渠道高标准农田项目3万亩初步设计报告已完成评审,计划2021年12月2-3号开标。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0.61万亩已开工。
10.全县在册拖拉机117台,1台联合收割机。其中变形拖拉机95台。种植业机械(微耕机)3466台(套),农产品初加工机械3946台。于2021年1月依法公告拟注销变型拖拉109台(在云南省政务信息网及融媒体公众号公告)。 拖拉机驾驶员在册643人。截至目前,检验变拖10台,拖拉机期满证69人。农机“三率”除检验率外都在95%以上,事故率低于1‰。在甲寅镇的普施梯田进行水稻无人机播种试验,试验面积约11.2亩。2021年省级下达补贴金额29万元。截至目前,红河县购机补贴已申请录入483台,涉及农户及企业267户,申请资金29.238万元(超录资金0.238万从2022年资金中申请结算),资金使用率达100.25%。资金使用情况:新置机具补贴482台,报废更新补贴1台,新置机具申请补贴29.138万元,报废更新补贴申请资金0.1万元。目前已申请结算资金17.652万元,其余资金处于系统公示中。
11.着力打造“三张牌”,做优绿色食品基地。“三品一标”农产品基地面积108.66万亩(其中红河棕榈100万亩),产量37.94万吨(其中红河棕榈30万吨),共有无公害农产品有效认证企业3个,认证产品6个;绿色食品有效认证企业3个,认证产品4个;有机产品有效认证企业9个,认证产品31个,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认定1个“红河棕榈”,认证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全县绿色农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一定基础。
12.2021年计划投入农业产业涉农资金1.5亿元,实施农业产业后续帮扶项目29个,目前已启动实施项目29个,开工率100%,完工项目12个,完工率41.38%,累计投入资金1.9余亿元。其中,我局牵头组织实施的项目有14个,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甘蔗新植项目、热区水果新植项目、中半山区特色农业产业项目、稻渔共作、热区水果绿色防控示范项目、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杂交稻旱种(水稻)绿色高质高效示范项目、底呸片区种植陆稻示范基地建设项目、鲜食玉米示范项目、鲜食玉米测土配方施肥示范区建设项目、农业科技培训项目、红河县低产茶园改造项目。目前,已完成新植甘蔗0.5万亩、新植热区水果2万元、推广稻渔共作2万亩,杂交稻旱种(水稻)绿色高质高效示范项目、底呸片区种植陆稻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已完成,其他项目有序实施、稳定推进,力争年内全面建设完成目标任务,确保脱贫农户持续稳定增收。
13.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作。持续推进“厕所革命”改厕工作。2021年卫生户厕改建任务11572座,100户以上自然村公厕改建任务40座,截至目前,农村卫生户厕完工且录入系统11572座,完成率100%,公厕完工且录入系统40座,完成率100% 。全县共有农村卫生户厕累计总数为40756座,其中无害化户厕32310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全县有垃圾终端处置设施的乡镇3个,分别是乐育镇、浪堤镇、垤玛乡;有污水终端处置设施的乡镇2个,分别是乐育镇、浪堤镇;在建的污水终端处置设施有垤玛乡,目前还未完工。截至目前,累计开展行动1408次,出动13552人次;累计建成农村生活垃圾房122个,购置垃圾运输车辆38辆,发放户用垃圾桶1210个,购置移动垃圾设备435个,建成垃圾收运体系自然村数量178个,投入生活垃圾收储设施建设经费39.5万元,完成陈年垃圾生活垃圾清理的村庄591个,共出动机械112台次,投入整治投入经费88.334万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县823个自然村中,已完成污水治理的自然村232个,生活污水治理率28.19%。全县纳入城镇和乡(镇)污水管网自然村25个,完成集中或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自然村36个,污水得到有效管控自然村为177个,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率21.51%,生活污水乱泼乱倒减少率39.93%。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的为36个,设施正常运行率100%。村容村貌全面提升,结合实施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拓展深化村庄清洁行动。上报乡村振兴示范乡镇2个,精品示范村14个,美丽村庄92个。甲寅绿树格村(省评省级美丽乡村)、咪田村(省评州级美丽乡村)已获省评州级美丽乡村称号。
14.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在全县13个乡镇成立1184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中:村级91个(股份经济联合社12个、经济联合社79个),组级1093个(股份经济合作社67个、经济合作社1026个),完成率为100%。完成赋码登记,现已完成全县集体资产股权证书、合作社公章和挂牌统一定制,全县共发放赋码登记证书1184份,全县共发放合作社公章1184枚,完成1184个合作社挂牌,全县已发放集体资产股权证书69338本。
15.深化农村土地改革。我县已完成13个县的土地确权工作,现已完成土地承包合同书6.2388万份,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6.2388万份,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6.1146万份,办证率完成98%。
16.科技宣传。深入基层开展线上远程学习教育宣传,面对面指导农户安装“农广在线”、“关注“云上智农平台”和云上智农”手机APP,动员宣传带动周围农户安装开展在线学习,尽可能扩大宣传面,让更多农民参与到线上远程学习教育中,目前约100人已安装使用。共发放《红河县脱贫攻坚农业产业实用技术手册》《秸秆综合利用宣传手册》《非洲猪瘟防控明白纸》《新版动物防疫法》等宣传册和宣传资料共3650份、宣传购物袋1100个、围腰200个、太阳帽50顶、口罩150个、宣传扑克200副、科普宣传小礼品400份,接受咨询50余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 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 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97 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7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20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 7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6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9人。
实有车辆编制12辆,在编实有车辆18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75,547,861.2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5,547,861.2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62246066.24元,增长55%,主要原因分析项目及涉农整合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79,793,891.66元。其中:基本支出 18,778,594.84元,占总支出的10.44%;项目支出 161,015,296.82元,占总支出的 89.5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占总支出的 0.00%。与上年对比增加75015047.24元,增长72%,主要原因分析项目及涉农整合资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778,594.8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983882.24元,下降32%,主要原因为上年基本支出中存在项目款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16,966,493.90元,占基本支出的90.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12,100.94元,占基本支出的9.65%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1,015,296.8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3998929.48元 ,增长109%,主要原因分析项目及涉农整合资金增加。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省级食品安全监管项目支出13000元;
2.2021科技计划专项项目支出910000元;
3.2021年省级城乡统筹专项项目支出30000元;
4.2021年糖料良种良法技术推广省级补助专项项目支出948024元;
5.2021州级农业生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专项支出17600元;
6.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补助专项支出60000元;
7.中央动物防疫经费专项支出480458.11元;
8.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2445603.9元;
9.农田建设项目专项支出56110610.81元;
10.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建设项目专项支出10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79,793,891.6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44.38% 。与上年对比减少24984952.76元,下降24%,主要原因本年基本支出中存在项目款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2010404战略规划与实施10000元,2013816食品安全监管支出13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3,893,387.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8%。主要用于2060101行政运行818198.22元;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2874309元;科普活动120880.56元;其他科学技术支出80000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49,945.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2%。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14080.4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68459.8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65845.28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17959.49元;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600.1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882,560.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84239.22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498321.05。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1,758.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51758.67元。
12.农林水(类)支出67,733,239.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89%。主要用于2130101行政运行2106143.62元;2130104事业运行9834016.34元;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948026.52元;2130108病虫害控837134.62元;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10000元;2130110执法监1680元;2130111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10154元;2130119防灾救灾850000元;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20000元;2130124农村合作经济45000元;2130126农村社会事业65000元;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1483923.9元;2130153农田建设14854904元;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980000元;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4334039元;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31353217.81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96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2%。主要用于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4960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 420000元,支出决算为 263,513.40元,完成预算的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5,848.90元,完成预算的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7,664.50元,完成预算的2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要求,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59,389.23元,下降37.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00元,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15,441.73元,下降33.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3,947.50元,下降53.8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要求,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5,848.90元,占85.71%;公务接待费支出37,664.50元,占14.2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5,848.9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25,848.9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辆。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及农田建设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37,664.5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37,664.5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7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12,100.9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470035.16元,下降82%,主要原因分析上年基本支出中存在项目款项,今年基本支出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资产总额10587543.35元,其中,流动资产4272056.52元,固定资产6162856.2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39214.62元,其他资产13415.98元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293710.9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97786.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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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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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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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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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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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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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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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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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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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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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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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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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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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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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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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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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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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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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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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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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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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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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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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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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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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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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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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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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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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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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8754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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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205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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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285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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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5768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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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55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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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76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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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21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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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1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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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1.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2. 填报金额为资产 “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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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3155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049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7106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31559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所以GK08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项目支出,是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包括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和其他类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900732601111
附件【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决算公开表2022090502043847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