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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13-141210-351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9-0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71401000

红河县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工商业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工商业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县工商业联合会是中共红河县委领导下的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以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非公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为主题,具有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有机统一基本特征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其机关主要职责是:

1.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加强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继承和发扬听党话、跟党走的光荣传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对社会的信誉,自觉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表率和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典范,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上贡献智慧和力量;宣传表彰先进典型,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注重对年轻一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教育培养。

2.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投身光彩事业,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把自身企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富裕与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把遵循市场法则与发扬社会主义道德结合起来,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树立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理念,致富思源、富而思进,自觉投身光彩事业、“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和其他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3.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围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调查研究,参与有关政策的制定,协助推动落实有关政策措施,促进形成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社会环境;密切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联系,深入了解他们的意愿和要求,向党和政府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畅通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的渠道,帮助其提高议政建言水平,积极反映社情民意;按照思想政治强、行业代表性强、参政议政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的标准,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发现、培养、推荐和管理工作。

4.协助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积极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服务载体和机制,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法律、投融资、技术、人才等方面服务,引导非公有制企业贯彻新发展理念,投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自主创新,加快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努力促进国民经济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加强与各地区工商界的联系,促进经贸合作;积极开展民间外交,加强同县外工商界的交流合作;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促进城乡、区域统筹协调发展。承办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的第三方评估等事项。

5.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对所属商会进行指导、引导和服务;对所属商会会员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培训,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培育和发展中国特色商会组织,推动统战工作向商会组织有效覆盖,确保商会发展的正确方向;指导和推动商会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制定商会章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内部管理,发挥政治引导、经济服务、诉求反映、权益维护、诚信自律、协同参与社会治理作用,研究并反映行业发展动态,参与行业标准和行业政策制定,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参与行业协会商会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

6.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协同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同政府部门、工会组织和其他有关企业方代表一道,共同推动劳动关系立法、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与工会就职工工资、生活福利、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协调处理投资者利益和劳动者权益的关系,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积极创造就业岗位,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尊重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依法诚信经营,了解反映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诉求,帮助其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参与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

7.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州工商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今年以来,红河县工商联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工商联和县委统战部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紧扣“两个健康”发展为主题、突出“三性”优势、坚持“四项”工作方针、发挥“五大”职能作用,有力促进了工商联事业健康发展。

1.加强思想政治引领,促进落实各项工作

(1)抓实党史学习教育,推动工商联工作见实效。根据县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的要求,3月19日下午,县工商联党组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县委第十三巡回指导组到会指导,明确了学习任务和要求。为认真做好党史学习教育每个阶段的具体工作任务,切实将党史学习教育抓牢抓实纵深推进,县工商联紧紧围党史学习教育目标要求,结合本部门主业主责实际,经班子会议精心研究,切实制定出台党史学习教育阶段重点工作任务清单销号,助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县工商联紧紧围党史学习教育目标要求,结合本部门主业主责实际,经班子会议精心研究,切实制定出台党史学习教育阶段重点工作任务清单销号,助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一是突出学史力行。努力在开创服务“两个健康”工作新局面上增长才干、建立新功。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活动,传达学习中央、省州县党委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3月22日至25日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将党史学习教育最新声音传达给全体干部职工,同时制定本部门《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重点工作任务清单销号表》、《为群众办实事好事计划表》等重点任务清单,力求为服务民生实事落实奠定基础。二是抓实统筹保障。着力促进党史学习教育与落实年度重点工作、常态化疫情防控和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相辅相成、融合渗透。围党史学习教育目标要求,结合本部门主业主责实际,经班子会议精心研究,切实制定出台党史学习教育阶段重点工作任务清单25余项,助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实行清单销号制,落实一项销号一项。按照进程计划,当前已销号17项。三是聚焦实践重点。结合当前重点工作,切实落实民生实事计划。通过严把“三关”,今年省州下达县工商联的贷免扶补50户、创业担保贷款50户(含劳动密集型2户)指标任务。按时按量完成省州下达的指标任务,以实际行动,切实兑现了“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庄严承诺;走访调研企业,为其帮助化解风险纠纷等民生实事,扎实开展“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推动解决当前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切实办好民营企业看得见、摸得着、有实惠的实事,切实抓好各项相关工作落地落实,着力推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年以来,党组书记在联机关上廉政专题党课一次,党组成员、副主席到挂钩村三村乡依期洛上党课一次;召开专题会议四次,分别传达云南省纪委监委通报的《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集中通报曝光回望》、《涉嫌酒驾、赌博被曝光后,所在单位如何反思》,以身边的人、事来教育敬警醒,做到警钟长鸣;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等法规、规章、条例。

(3)狠抓意识形态和网络信息安全工作。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中共红河县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第三卷中《自主创新推进网络强国建设》篇;通报2020年意识形态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考核结果,县工商联为合格等次。

(4)积极开展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活动。根据县委的部署要求,结合工商联工作实际,目前,开展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活动5次,传达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全、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州长纪委八届六次全会、县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会议要求,将中央、省州县纪委全会精神贯穿日常工作始终。

(5)切实召开六届五次执委全会。按相关要求切实召开六届五次执委全会,县工商联执(常)委、行业商会会长、县工商联全体干部职工约4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县委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州工商联执委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20年主要工作,分析研判当前面临形势,研究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常委会作了《充分发挥社会力量 助推乡村振兴》的工作报告,认真总结了过去一年的工作,安排部署下一步主要工作;会议审议通过因人事变动增补1名县工商联第六届执委会执委相关人事任免的决定。会议号召,广大会员和非公经济人士,要坚定发展信心、增强服务意识、凝聚商会共识、汇聚商会力量,忠诚履职、乐于奉献,巩固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作出新的努力。

(6)组织开展建党100周年非公经济人士“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理想信念主题教育教育活动。活动以召开专题学习会和实地教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组织非公经济人士赴中共云南一大会址——查尼皮红河色教育基地开展学习教育。在中共云南一大会址——查尼皮红河色教育基地,大家聆听着讲解员讲述旧址内展示的文物和图片背后的革命故事,追忆革命历史,缅怀革命先烈,接受红色文化教育洗礼。通过此次活动,非公经济代表人士既追忆了革命先辈当年走过的峥嵘岁月,接受了一次深刻的理想信念教育,又重温了党的初心使命,深刻体会到革命历程的艰难曲折和革命胜利的来之不易,深刻感受到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领导中国。大家纷纷表示,将一如既往地听党话、跟党走,在党的领导下,实现企业的高质量发展,为红河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7)组织教育培训,提高服务水平。选派库博公司等农业企业相关人员4人参加省工商联在广州华南理科学院举办的民营企业高原特色现代化农业培训班,促进提高农业企业家对现代农业经营管理成效。

2.围绕全县发展大局,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1)开展民营企业调研活动。一是开展走访调研女企业家。走访调研县域郡励农材开发有限公司、生鲜超市、安泰建材商贸有限公司等部份女企业家,实地考察了解女企业家的生产发展和经营状况,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了交流座谈,听取她们关于企业的发展现状、规划、内部制度、人员管理、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以及企业到相关部门办事等方面的情况介绍;二是开展县级民营企业走访活动。县工商联会同县委统战部、县税务局分四组深入县域民营企业红河县浙江商会、红河县红丰劳务输出公司、川渝商会、红欣旅行社等60家民营企业开展“大调研、大走访、解难题”活动;三是积极配合州工商联开展调研活动。前三季度以来,州工商联调研组先后组织两次分别深入到浙江商会、异地商会等民营企业。州工商联(商会)调研组表示将会充分发挥组织优势,深入调查研究,帮助企业想办法、破难题,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努力搭建优质服务平台,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我县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2)开展金秋助学活动。8月底,县工商联携手齐星集团红河县分公司开展爱心助学活动,齐星集团向20名今年考入大学的优秀贫困学生每人捐赠了2500元助学金,共捐赠资金5万元,“金秋助学”托起了困难家庭的希望和受助学子的“大学梦”。
    (3)开展捐献抗疫物品,助力边境抗疫。县工商联倡议民营企业支援金平、绿春县“强边固防”物品捐赠,企业积极响应号召,为边境疫情防控卡点一线的工作者送去温暖,送达爱心,体现了疫情面前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的强大正能量。用朴实的爱心善举,践行着社会责任,鼓舞了全体疫情防控卡点人员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心。据统计,该次向支援金平、绿春两县疫情防控卡点捐赠了中秋月饼、矿泉水、大米、方便面、食用油等共计价值为14.05万元物资。

3.突出机关建设,提升凝聚力和执行力

(1)组织开展2020年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根据中共红河县纪委检查委员会、中共红河县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召开好202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红组通﹝2020﹞157号)要求,县工商联党组严格按照《中共红河县工商联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方案》于2021年1月25日下午,在县政协二楼会议室召开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成员出席会议、非党领导干部及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县委第十二督导组到会指导。

(2)积极推进“七个专项行动”。按照县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部署要求,从1月4日起至第三方检查考核结束,每天都组织人员开展清扫保洁,做到日产日清,并通知乱堆乱放建筑材料物主,责令其有序堆放或清除堆放,确保材料物堆放有序、清洁。前三季度,共组织干部职工500余人次、垃圾清运车辆十次,清运垃圾约10余方,共投入资金4740元。

(3)结合工作职责,抓好干部日常考核管理。精心研究《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根据《红河县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红县组通〔2021〕40号)要求,结合县工商联实际,围绕考核对象及范围、考核内容和指标、考核周期和程序、考核等次和评定情形、考核结果运用、有关要求六个大方面,召开联务会研究制定《红河县工商联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红河县工商业联合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内设机构4个科室,即:办公室、会员管理科、经济联络科、社会扶贫办。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846517.1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6517.11元,占总收入的97.6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0000元,占总收入的2.36%。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99854.1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4562.18元,减少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有所减少;其他收入减少75292元,减少主要原因是贷免扶补工作经费有所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900144.82元。其中:基本支出897954.82元,占总支出的99.76%;项目支出2190元,占总支出的0.2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0534.02元,减少主要原因是贷免扶补工作经费有所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工商业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97954.82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22724.02元,减少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办公经费、水电费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43701.64元,占基本支出的82.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4253.18元,占基本支出的17.1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工商业联合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90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7810元,减少主要原因是开展“贷免扶补和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中所产生的各种费用支出。 2021年红河县工商业联合会开展“贷免扶补和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主要为,贷款前对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青年创业者进行政策宣传及业务培训。到需要贷款户的实体店走访核实,作出贷款评估。联系人社局、财政局、信用社、农行等部门协调做好各项贷款发放程序。④认真做好申请书、审批表、各种表格的发放接收审核上报等工作。项目经费开支为培训宣传材料、贷款申请书、审批表及各种表格的打印复印费,各项办公耗材费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6517.1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82%。与上年对比减少24562.18元,减少主要原因是生活补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有所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85332.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92%。主要用于保障县工商联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的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的支出 。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721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76%。主要用于保障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遗属补助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3970.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2%。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400元,支出决算为3251元,完成预算的16.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51元,完成预算的16.7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规定执行,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支出,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陪同人员,压缩了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的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1154元,增加55.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增减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元,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154元,增加55.0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接待全国工商联及省、州工商联到红河县调研指导工作,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3251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3251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251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州工商联领导及工作人员到县工商联指导检查工作,乡镇、村委会到县工商联办事等人员。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125.4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024.47元,主要原因分析办公费、其他交通费、工会经费有所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邮寄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次行

资产

总额

流动

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5571.67

37306.40

38265.27

0

0

0

38265.27

0

0

0

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红河县工商业联合会部门资产总额75571.67元,其中,流动资产37306.40元,固定资产38265.2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6497.48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60347.71元,固定资产增加3850.2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56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56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56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国有基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贷免扶补:是指从2009年起,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为首次创业人员在云 南省自主创业提供贷款支持、税费减免、创业服务、资金补助等方面的扶持措施。

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是指通过政府出资设立担保基金,委托担保机构提供贷款担保,由经办商业银行发放,以解决符合一定条件的待就业人员从事创业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一项贷款业务,包括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的开办经费和流动资金。

财政拨款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71401111

  


附件【红河县工商业联合会2021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