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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4121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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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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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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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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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哈尼梯田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红河县哈尼梯田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哈尼梯田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哈尼梯田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红河哈尼梯田红河县辐射区保护与发展方面的政策,编制红河哈尼梯田红河县辐射区保护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起草红河哈尼梯田红河县辐射区保护与发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实施红河哈尼梯田保护与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并负责指导监督。
(2)按照红河哈尼梯田红河县辐射区的发展规划,审核红河哈尼梯田红河县辐射区内新建的建筑设施以及红河哈尼梯田红河县辐射区的开发利用项目。研究制订红河哈尼梯田红河县辐射区保护与发展措施,并组织实施。对辐射区保护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开发、建设等行为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依法保护辖区内的资源,对建设项目进行审核、论证、资源影响评估及前置审批。研究制订红河哈尼梯田红河县辐射区保护与市场开发的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红河哈尼梯田红河县辐射区的公众形象、对外宣传、对外交流业务。
(3)负责开展红河哈尼梯田红河县辐射区湿地野生动植物、森林资源的保护;开展辖区内湿地资源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辖区内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外来有害生物的监测防控工作。
(4)依法对红河哈尼梯田红河县辐射区进行管理,指导查处违反《红河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条例》的行为;保证红河哈尼梯田红河县辐射区健康有序发展。负责开展日常巡逻和监测管护工作,对管辖区内乱搭乱建、乱采滥挖等违法违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
(5)负责规划哈尼梯田红河县辐射区内村落民居建设用地,规范挖沙、采石、取土、采(选)矿等行为,落实挖沙、采石、取土、采(选)矿等区域或补偿措施及政策。
(6)负责组织辖区自然资源、生态资源、民族文化资源的调查和研究,对弃耕、抛荒梯田、毁林开荒、猎捕野生动物、侵占、损毁水利(文)设施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7)组织红河哈尼梯田红河县辐射区资源的普查;负责红河县辐射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抢救和保护。做好民族民间文化资源普查,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和数据库;做好濒临失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培养及精耕细作的传统农耕技术的延续。
(8)协调促进红河哈尼梯田红河县辐射区内项目和旅游产品开发、旅游纪念品生产销售、旅游娱乐;协调管理红河哈尼梯田红河县辐射区内的旅游安全和红河哈尼梯田红河县辐射区的工作秩序。
(9)制定红河哈尼梯田红河县辐射区内人员的教育培训规划;研究制订红河哈尼梯田红河县辐射区内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和等级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教育、培训机构和其他部门的教育培训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开展规划优先落实情况。按照“保护优先、统一规划、科学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开展规划工作,今年1月协助中山大学教授保继刚团队编制完成了《红河撒玛坝梯田旅游发展与遗产保护及乡村振兴实践》研究报告,目前正在进一步正完善中。
(2)开展系列保护行动落实情况。一是做好哈尼梯田可持续发展项目储备工作。围绕森林、水系、梯田保护修复工程、乡村人居环境改善及绿色发展等做好项目储备上报工作,申请法国开发署贷款红河哈尼梯田文化景观保护及绿色发展示范项目,目前,州哈梯局征求《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局关于征求法国开发署贷款红河哈尼梯田文化景观保护及绿色发展示范项目意见的函》。二是做好水沟修复和梯田恢复工作。2021年投资150余万元实施了宝华镇龙灯水沟约1.6千米的修复工作,沟头在宝华水库下方,途经借湖村、龙灯村后注入撒玛坝万亩梯田,将灌溉梯田面积600多亩。2021年在宝华镇撒玛坝梯田及乐育镇尼美梯田共恢复315亩。完成修复宝华撒马坝干达红特水沟1公里和宝华期垤宗康水沟约0.4千米。三是加强日常巡查,维护好哈尼梯田生态环境。坚持每月不少于1次对核心区梯田进行日常巡查,发现小问题,及时沟通处理,遇到重大事情,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领导汇报。协助相关部门严肃查处擅自在哈尼梯田景区采沙(石)取土、盗伐林木、乱搭乱建等破坏哈尼梯田的各种违法行为,有效保护哈尼梯田的自然风貌和生态环境。四是做好监测工作。挂牌成立“红河县哈尼梯田监测管理中心”及红河哈尼梯田甲寅片区“监测站”,并聘请了宝华和甲寅片区监测人员各1名。2021年1月起,开始对宝华片区内生物安全每月进行监测1次,主要监测栖类、鸟类,外来物种福寿螺、克氏原螯虾(俗称站龙虾)等,对发现的外来有害物种进行登记,将外来入侵的有害生物物种带来的危害程度降至最低。五是抓好宣传引导工作。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条例》《云南红河哈尼梯田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条例》,深刻领会条例实质;春耕前,深入梯田核心区村寨和中小学宣传发放《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条例》《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录制了双语版(哈尼语和普通话)《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条例》要点宣传音频,拷贝121个U盘,发放到甲寅镇和宝华镇所有村寨、中小学,村委会及景区,利用“村村响”、“校园广播”用哈尼语和普通话进行交替播放宣传,使《条例》进行无死角的宣传,不断提高对哈尼梯田功能价值的深刻认识,增强广大群众爱护梯田意识,遵守条例的自觉性不断提高,促进哈尼梯田可持续发展;2021年6月,在甲寅和宝华镇利用赶集日契机开展“世界遗产日”宣传活动, 通过宣传文化遗产日、开展“火塘夜话”、发放《哈尼梯田保护条例》、《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挂历等宣传活动,增进群众对文化遗产的认识和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氛围,助推世界遗产哈尼梯田保护意识。6月23日,参加《红河热线》上线访谈交流,我局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用郭武六稻鱼鸭综合种养模式推广情况将哈尼梯田“绿水青山”有效转化为老百姓的“金山银山”经验交流。五是开展“最美护田人”评选活动。在宝华和甲寅镇开展了“最美护田人”评选活动,“农耕能手”“梯田歌手”“梯田美少女”“梯田好人家”共评选出8名,每名奖励1500至2000元不等,提高了自身文化自信,确保哈尼梯田后继有人。对哈尼梯田产业经营五家企业给予扶持奖励,每家企业补助4万元。以发展梯田特色产业促进当地群众增收,助推哈尼梯田的整体保护。六是开展哈尼梯田本底资源调查工作。为进一步摸清哈尼梯田资源,推动数字梯田项目建设,启动了红河县梯田保护片区本底资源摸底调查,预计年底前完成基础数据收集整理工作。
(3)抓实支部工作,切实履行党建工作。我局党支部高度重视,把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制度,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促使我党支部党建工作进一步规范,并取得良好的效果。
(4)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在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的坚强领导下,在派驻纪检组和县文旅局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及省州纪委、县委和县纪委的决策部署要求,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州委“领导干部十不准”,严格落实和履行我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5)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传播凝聚正能量。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宣传部相关精神的要求,我局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和开展意识形态工作。通过利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三会一课和支部“主题党日”等活动,教育党员干部坚定党员干部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牢牢把握正确舆论方向,始终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
(6)积极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按照红河县关于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相关文件精神和会议部署要求,成立了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我局高度重视,把开展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每周二和五作为本单位的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日,对本单位公共区域内进行全面打扫,督促指导本单位负责卫生区域内的餐饮和商店等经营户开展卫生大扫除和宣传工作,确保卫生达标,营造安全的卫生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哈尼梯田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红河县哈尼梯田管理局,本单位内设办公室、宣传股、档案数据室、监测站4个股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哈尼梯田管理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8 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 人),事业编制 6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0 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 人),事业人员 6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 0 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0 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 在编实有车辆 0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哈尼梯田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546,307.9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46,307.9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441739.99元,增加39.99%,主要原因是哈尼梯田保护专项经费和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哈尼梯田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551,081.64元。其中: 基本支出 977,003.24元 ,占总支出的 62.99%; 项目支出 574,078.40元 ,占总支出的 37.01%;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42845.21元,增加10.14%,主要原因是哈尼梯田保护专项经费和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哈尼梯田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77,003.2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4593.19元,减少18%,主要原因是哈尼梯田保护专项经费支出按项目进度支付还未支完。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934,093.32元,占基本支出的95.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2,909.92元,占基本支出的4.39%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哈尼梯田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74,078.4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57438.4元,增加165%,主要原因是哈尼梯田保护专项经费支出和人员经费有所增加。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43918.4元,资本性支出330160元,具体用于开展该项目哈尼梯田管理条例培训费以及办公设备购置和劳务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哈尼梯田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551,081.6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00% 。与上年对比增加142845.21元,增加10.14%,主要原因是哈尼梯田保护专项经费支出和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398,426.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1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78143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6828.32元,资本性支出为33016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9,655.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09655.2 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3,000.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3,000.1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哈尼梯田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预算为 40000 元,支出决算为 12,271.00元,完成预算的 30.68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271.00元,完成预算的30.68 %。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减少19,982.00元,下降 61.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 0.00元,下降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 0.00元,下降 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982.00元,下降 61.9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按中央八项规定执行。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 一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2,271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0.00元。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12,271.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12,27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主要用于 哈尼梯田调研与条例宣传发生的接待支出 。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哈尼梯田管理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主要原因为县级财政财力有限。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红河县哈尼梯田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81671.25元 ,其中,流动资产 16860.66 元 , 固定资产 64810.59元 ,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元 , 在建工程 0 元 , 无形资产0 元 , 其他资产0 元 (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9221.8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581.6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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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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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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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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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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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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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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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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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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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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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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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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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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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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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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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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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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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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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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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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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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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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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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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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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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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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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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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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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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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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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67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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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6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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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8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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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8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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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1.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2. 填报金额为资产 “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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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3862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620 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知识产权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知识产权事务(款)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项):指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知识产权事务(款)专利试点和产业化推进(项):指专利分类试点以及实施国家专利产业化工程、扶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及其产业化等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900973201111
附件【红河县哈尼梯田管理局2021年部门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