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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141212-851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9-0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532501000

红河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利水电工程水库移民安置和移民后期扶持的政策、法律法规;

(2)负责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和移民后期扶持的管理、监督、协调和服务工作,落实兑现移民后期扶持政策;

(3)负责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的初审工作,承担下级移民开发机构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组织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移民安置工程的初验工作;

(4)参与编制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年度规划、中长期规划;

(5)负责监督管理大中型水库库区基础设施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的项目建设工作;

(6)负责移民项目资金监管工作;

(7)承担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信访稳定工作;

(8)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继续抓好红河县第四批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项目建设。

红河县第四批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项目概算总投资7281万元,中央资金筹措3594万元,省级库区基金筹措2875万元,其余的812万元由红河州和红河县政府负责筹措。建设内容包括危房改造、道路、排污、绿化、美化、亮化等。帮扶对象为457户1797人,帮扶对象涉及2个乡镇,分别为宝华乡和甲寅乡,其中宝华乡涉及俄垤村委会的9个村组,嘎他村委会的4个村组;甲寅乡涉及阿撒村委会的3个村组,他撒村委会6个村组。帮扶对象中有1797人是由于生存环境恶劣,生活贫困,不搬迁难以摆脱困境的老水库移民。

2019年4月21日,红河县第四批移民避险解困项目正式开工建设。目前项目已完成危房改造273户;完成老翁台项目新规划区土地平整工作,共开挖土方26000m3,回填土方12000 m3,完成挡墙支砌12000 m3。完成主管道供水改建工程和老翁台新区电力安装工程;完成村史展馆、室内文化活动体育馆建设;老翁台新区排污沟已建设完工,共安装排污管道1700米,老村内排污沟已完成1500米排污管道建设,完成老翁台新区房屋立面改造70户,老村内房屋立面改造101户;村内道路建设工程已启动,完成垫层铺设2500米、完成青石板路面1200米、公路水纹层铺设1800米。完成投资5985.26万元。

2、做好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一是结合移民实际,加强移民基础设施建设和技能培训。实施了宝华镇俄垤村委会老们村美丽乡村建设和阿扎河乡阿扎河村委会基础设施建设两个项目,共投资598万元,受益移民1533人,项目均已竣工,目前正在开展审计工作;做好移民驾驶员培训动员宣传工作,预计投资5万元,受益移民20人。

二是编制红河县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移民“十四五”规划主要从美丽家园移民新村建设和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等方面编制,共编制21个项目,总投资9926万元。其中美丽家园建设9个,投资4244万元;产业转型升级8个4922万元;创业就业扶持1个200万元;散居移民基础设施完善3个560万元。

3、切实做好综治维稳工作。

一是深刻认识移民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把稳定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明确稳定的落脚点在于搬迁、谋安稳、促致富、保和谐,进一步强化移民为先、移民为重、情系移民、服务移民的意识,做到“思想上靠近移民、行动上亲近移民”;二是健全信访工作机制,规范信访工作程序,成立移民信访矛盾化解专班,排查移民信访案件,着力解决移民信访问题。截至目前,没有发生重大的移民上访事件。

4、严格按照规定发放移民后期扶持直补金。

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是用于移民生产生活补助的资金,按每人每月50元的补助政策,每位移民全年可享受600元,我县原有移民5453人,往年核减543人,现享受直补金移民4910人。我办严格按照州搬迁安置办公室相关要求做好2021年移民人员核减工作,确保了2021年移民后期扶持直补金按时、准确的发放。

5、开展移民职业技术教育招生宣传工作。

依托省搬迁安置办确定的12所大中专职业技术院校,宣传好2021年度的招生工作,抓好移民子女职业技术教育,帮助移民子女转移到城镇就业。

6、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进一步落实防控措施常态化。通过单位微信、QQ工作群以及召开干部职工大会等方式,做好疫情防控日常宣传工作,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做好外来人员扫码登记工作,并定期在单位卫生责任区和办公区进行清扫消毒,使疫情防疫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现有内设机构4个,分别是:综合股、规划安置股、后期扶持股、维护稳定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0人,公务员4人,机关工勤1人,事业人员5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2,683,258.7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683,258.7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6216947.92元,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红河县第四批避险解困项目资金在2021年到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1,850,901.74元。其中: 基本支出 1,826,639.57元 ,占总支出的 15.41%; 项目支出 10,024,262.17元 ,占总支出的 84.59%;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 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29958233.17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26,639.57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97646.74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大,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1,476,075.39元,占基本支出的80.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50,564.18元,占基本支出的19.1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24,262.17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0255879.91元,其中项目资金支出7063862.17元,发放移民后期扶持直补金2960400元,惠及移民4921人。项目资金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资金还未付出,施工方资料不齐,导致资金未支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4,715,458.9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39.79% 与上年对比减少5937835.87元。减少主要原因是第四批避险解困项目善未竣工审计验收,2021年项目资金还有部分未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42,56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47%。 主要用于人员经费1238578元,公用经费103986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2,693.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4%。  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6684.32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09.45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80,201.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0%。  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24280.46元,事业单位医疗55920.7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14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59%。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7900元,支出决算为4380.00元,完成预算的 6.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380.00元,完成预算的 6.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次数。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减少36447.77元,下降89.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6447.77元,下降89.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次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80.00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2021年度未开展因公出国境,无费用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438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2021年红河县地震局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438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单位业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 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红河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21年未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三公”经费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2021年本部门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单位性质是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 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2172665.73

1859140.54 

92907.90  

 

 

 

92907.90

 

60220617.29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3填报金额为资产 “账面原值”。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红河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 62172665.73元,其中,流动资产1859140.54元,固定资产92907.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60220617.29元,无形资产0元 ,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499620.5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01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所以GK08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2900532501111



附件【修改版2021年决算公开表红河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22090604225752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