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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13-141222-700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9-1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天生桥国有林场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762901000

红河县天生桥国有林场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天生桥国有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天生桥国有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森林法》《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木材限额采伐管理,及时做好伐区验收和采伐迹地更新工作,做到凭证检运输,不得违规运输木材;2.在利博、么索、它竜、仰宗、坝利和鲁珠坝6个重点林区设管护站、瞭望台和观察哨,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林业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和层级监督加强森林资源监督管理 3.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坚持“公益属性、营林为本、生态优先、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办方针,建立健全林地保护制度、森林保护制度、森林管理制度、监管制度,规范和建立林地和森林资源台账管理,加强资源消长动态监控,保持国有林地范围和用途的长期稳定;4.根据最新一轮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利用互联网+技术逐步推进建设林业管理和生产经营等多种信息需求的林业一体化监管体系,逐步实现森林资源管理和生产经营电子化、信息化、网络化、实时化;5.加强对联营、自营林地的监督管控,确保林地用途不改变,森林资源不流失,生态功能不减弱;6.加强森林资源监管,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林场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情况进行指导监管。将森林资源监管与属地地方政府政绩考核结合起来,明确目标任务,健全考核办法,形成科学严密的监管制度;7.加森林资源保护,认真做好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8.加强防火宣传,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队伍的培训、演练及森林消防器材的保管、维护工作,服从上级扑火指挥,积极组织人员参扑火工作;9.林场每年向社会公布林场森林资源状况,接受社会监督;10.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加强森林资源管护

全面进行巡护、 防治病虫害的管护,把林场18.11万公顷公益林、1.56万公顷天然商品林停伐保护面积作为公益性经营方式的重点项目,列为生态保护核心区进行保护,采取管护、封育、营造相结合的方式保护起来。具体措施为:

1.层层落实管护责任,做到山山有人巡、沟沟有人护;  

2.加强管护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栏、印发资料、进村入户等形式,广泛宣传各种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提高林区群众的保护意识;

3.加强森林病虫害的监测预报,发现疫情及时防治;

4.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 夯实防火责任, 加强扑火队伍建设,足额配备防火机具;  

5.坚持依法制林,规范执法。

(二)加大违法整治力度

制定国有林场非法侵占国有林地调查与整治方案,重点清查各种非法占用林地、毁林开垦等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

1.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非法侵占林地种桉树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44 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非法侵占林地种桉树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 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函〔2020〕41 号)、《红河县建设森林红河、平安红河暨非法侵占林地种桉树 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21〕10 号)、《红河县非法侵占林地种桉树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21〕122 号)要求,现已完成清理核查工作,进入集中整治(2022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对清理核查发现的非法侵占林地、种桉树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问题,各乡镇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充分结合处置措施,明确整治时间表,整合工作力量开展集中整治、处置到位,做到核实一起、查处一起、整治一起。建设管护站、完善管护机制。通过逐年建立管护站、 

聘请专职管护人员,明确责任、护林员划定界线、落实管理片区、加强监管力度,做到整治一片管好一片,不出现新增违法行为。

2.红河县林草局成立国有林区管护站

按照《红河县非法侵占林地桉树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21〕122 号)要求,查清林地侵占现状、依法清理非法侵占林地违法行为,遏制非法侵占林地不良势头,规范林区森林资源管理。通过建设管护站,加强森林资源管理,遏制非法侵占林地不良势头,规范林区森林资源管理,对提高科学管理和经营森林资源水平,推进红河县天生桥国有林场林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完成仰宗、洛竹坝、坝利林区管护站建设,年内实施索林区管护站建设。并聘请仰宗林区11名(含塔玛山两名)、洛竹坝林区4名、利博林区2名、县级3名,共19名。利博林区与阿姆山、元江林区相接,松树林面积较大,防火风险较大,防火期成立10人的专业队。

(三)产业培育

1.红河县洛恩乡建设八角苗圃基地助推乡村振兴

根据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县非法侵占林地种桉树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要求,需要整治红河县非法侵占林地种桉树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并清除桉树替换树种修复植被,树种选择依据林地条件、地理位置、生态经济兼用,管理较为方便、不需要进行修剪、砍伐树种。主要以八角、桤木为主。为保证修复植被利实施,需要大量苗木,计划在洛恩乡新建苗圃30亩,项目实施后为乡村振兴、生态修复准备充足、优质苗木。

完成30万株八角苗移袋及50万株小苗移袋;定购0.8万株八角嫁接苗及4.5万株实生苗用于今年乡村振兴、生态修复造林。

2.红河县天桥国有林场新建苗圃助推乡村振兴

在森林公园下方新建30亩苗圃基地,项目总投资36万元。可育苗10万株乡村美化、森林公园补植、优化树种。

3.完成红河县天生桥国有林场珍贵用材林木兰科种植示范基地建设100亩,投资28万元。

4.完成红河县2022年度八角产业发展项目红河县天生桥国有林场国有林场桉树替换八角树种植示范基地建设200亩,投资20万元。

5.2022年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总投资95万元,分别为:

①投资35万元培育1000箱胡蜂、蜜蜂;

②投资30万元完成种植林下经济(林菜:刺老包、鸡脚菜)面积100亩;

③投资30万元完成种植林下经济(滇黄精、重楼)面积30亩。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县天生桥国有林场内设办公室、资源管理室、利博林区管护站、么索林区管护站、它竜林区管护站、仰宗林区管护站、鲁珠坝林区管护站、坝利林区管护站8个站室。本单位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天生桥国有林场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天生桥国有林场部门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红河县天生桥国有林场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天生桥国有林场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3,133,047.6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33,047.6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31,280.78元,增长11.82%,收入增加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本年的在编实有人数比去年增加2人,相关经费增加及本年实施的项目较去年的多。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36,680.78元,增长16.2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05,400.00元,下降100.00%。其他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天生桥国有林场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3,265,867.52元。其中:基本支出1,701,492.51元,占总支出的52.10%;项目支出1,564,375.01元,占总支出的47.9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77,597.60元,下降10.3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97,642.57元,增长21.20%;项目支出减少675,240.17元,下降30.1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基本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年单位有人员调入;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实施的项目较去年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天生桥国有林场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01,492.5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35,635.46元,占基本支出的96.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5,857.05元,占基本支出的3.8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天生桥国有林场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64,375.0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欠发达国有林场提升项目、八角产业、新建苗圃助推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和红河县天生桥国有林场珍贵用材林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天生桥国有林场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33,047.6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93%。与上年相比增加436,680.78元,增长16.20%,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较上年增加及本年的项目款较去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489.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主要用于公务用车ETC充值及洗车费用列支。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6,249.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3%。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90,117.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8%。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12.农林水(类)支出2,747,149.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68%。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经费支出和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4,04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4%。主要用于为单位职工按规定比例缴纳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600.00元,支出决算为10,649.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989.98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3.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6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2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天生桥国有林场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600.00元,支出决算为10,649.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989.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4.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3%。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2年开展的全国第一次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林权纠纷调查、森林资源调查、森林防火宣传等各类野外调查工作较多,出车比较频繁,相应上级检查也多,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649.98元,增长6.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0.02元,下降0.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60.00元,增长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开展的全国第一次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林权纠纷调查、森林资源调查、森林防火宣传等各类野外调查工作较多,出车比较频繁,相应上级检查也多,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数较大;以前年度单位的公务接待是跟主管单位一起列支的,今年单独列支了公务接待费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维修、油卡充值及保险服务。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养蜂考察团队及苗圃考察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天生桥国有林场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此类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河县天生桥国有林场部门资产总额2,375,888.76元,其中,流动资产127,294.94元,固定资产2,201,671.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6,922.82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5,373.6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736.4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375888.76

127294.94

2201671.00

2051554.36 

33961.72 

 

116154.92 

 

 

46922.82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1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1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14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红河县天生桥国有林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