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hhxjtj/2024-00007
-
发布机构红河县教体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3-09-11
-
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甲寅镇中心完小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936301301000
红河县甲寅镇中心完小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甲寅镇中心完小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单位主要职能为学校通过组织教师、宣传教师、教育教师、服务教师,切实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学校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学校搞好服务。
(1)促进经济发展、增加教师收入。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学校的方针政策和措施,坚持科学发展,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2)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完善学校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努力改善校园环境,不断提高学校生活质量。
(3)加强学校管理,维护学校稳定。加强安全教育,健全教师权益保障机制,维护学校公平正义。
(4)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学校和谐。加强学校党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引导教师有序参与学校事务管理,推进校务公开,促进组织健康发展,增强学校自治功能。
(二) 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学校认真切实贯彻县财政局文件精神,在县教育局、甲寅镇党委、镇政府正确领导下,针对年检和财务经费专项督查中提出的财务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理性分析,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措施。
一是建立领导小组;二是严格资金的管理使用。学校的一切资金,由学校财务人员按有关规定统领统支,没出现以任何理由单独收支现象,对本学校的预算执行情况及财务收支进行检查和内部审计工作,及时足额把财政下拨的公用经费、贫困生生活补助资金、学生营养餐资金分配给各村完小,不挤占,不挪用,不降低标准,确保专项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随时接受专项检查,实行校务公开,学校重大经济活动,严格按我校制定的重大经济活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三是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督查,督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四是公示,自觉接受家长社会的监督。取得了以下工作成效:
1.修缮阿撒小学及龙美小学会议室,购置各种会议设备,修缮他撒后山挡墙及围墙,修缮作夫幼儿园。
2.修缮各个校点教学楼围栏杆及楼梯防道门防道栏,更换大门,做旗台,同时翻新了各个校点的教学楼的内外墙。
3.积极配合甲寅镇党委、镇政府对甲寅小学征地工作。
4.食堂管理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定期进行体检。食堂的油、盐、柴、米、肉、蔬菜等都是定点采购,严格保管,并当天公示所采购物资的单价和数量。对食物、蔬菜清洗、烹饪等,学校有严格的操作流程、措施和记录。做好食品留样监督检查工作,坚持做到每天一小查,每周一大查,做到登记记录,强化责任。
5.为改善教学环境和学习环境。教室增添300套学生课桌椅,及时更换了一批破乱的课桌椅。
6.维修工作及时、服务到位,凡是影响到教学工作的事都及时处理,今年维修更换节能灯896个,更换阀门水龙头共427个,及时维修了办公楼、师生宿舍及教室门窗,维修了学校的用电线路及自来水管道,零星维修服务185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县甲寅镇中心完小设有:校长室、办公室、教务处、财务室、信息处、少队处、学生处、教师活动室。本单位无所属单位,所属单位0个。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甲寅镇中心完小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本单位有8个内设机构。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甲寅镇中心完小部门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0人(离休0人,退休8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甲寅镇中心完小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34401498.0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153558.51元,占总收入的99.2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24782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72%;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9.50元,占总收入的0.0003%。 比上年的30422925.01元增加3978573.00元,增收11.57%,主要增长原因是本年度提高学生营养餐标准教师也增加及提高了教师工资,增加了课后服务费,与加大了人员经费的收入。
| 金 额(元)
| 各项收入占总收入比例
|
2050202款-小学教育
| 26896140.08
| 78.18%
|
2050201款- 学前教育
| 828616.50
| 2.4%
|
2050701款-特殊学教育
| 96171.35
| 0.28%
|
103733.40
| 0.3%
| |
2417395.68
| 7.04%
| |
578077.15
| 1.68%
| |
2089999其他保障
| 141710.38
| 0.41%
|
2101102款-事业单位医疗保险
| 1662418.47
| 4.83%
|
221201款-住房公积金
| 1647235.00
| 4.79%
|
22960款-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 30000.00
| 0.09%
|
合计:
| 34401498.01
| 10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甲寅镇中心完小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36833150.31元。其中: 基本支出 36803150.31元 ,占总支出的 99.92%; 项目支出 3000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8%; 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850773.27元,增长15.1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850773.27元,增长29.87%;项目支出增加30000.00元,增长10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学生营养餐标准提高,支出增加;相应的工资福利、运行成本、对个人补助收入等支出增加。
支 出 科 目
| 金 额(元)
| 各项支出占总支出比例
|
2050202款-小学教育
| 29327792.38
| 79.62%
|
2050201款- 学前教育
| 828616.50
| 2.24%
|
2050701款-特殊学校教育
| 96171.35
| 0.26%
|
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休
| 103733.40
| 0.28%
|
2417395.68
| 6.59%
| |
578077.15
| 1.57%
| |
2089999其他保障
| 141710.38
| 0.38%
|
1662418.47
| 4.51%
| |
221201款住房公积金
| 1647235.00
| 4.47%
|
22960-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 30000.00
| 0.08%
|
合计:
| 36833150.31
| 100%
|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甲寅镇中心完小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833150.31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3170100.58元,占基本支出的90.0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663049.73元,占基本支出的9.94%。
支 出 项 目
| 金 额(元)
| 各项支出占总支出比例
|
工资福利支出
| 27938612.68
| 75.85%
|
人员经费
| 5231487.90
| 14.4%
|
办公费
| 1328438.89
| 3.08%
|
工会经费
| 275371.76
| 0.74%
|
办公设备购置
| 328833.00
| 0.89%
|
水费电费
| 84843.48
| 0.23%
|
差旅费
| 85664.00
| 0.23%
|
维修(护)费
| 463138.00
| 1.26%
|
培训费
| 54655.00
| 0.48%
|
劳务费
| 568000.00
| 1.54%
|
物业管理费
| 330000.00
| 0.9%
|
其他交通费
| 14938.00
| 0.04%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133277.00
| 0.36%
|
合计:
| 36833150.31
| 100%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甲寅镇中心完小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持平,2022年度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甲寅镇中心完小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6713164.9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9.67%。比上年的30150177.99元,多支6562986.92元,增支21.77%,增支原因是学生营养餐标准提高,支出增多;教师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30252580.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4%。 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1491776.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157718.5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74252.73元,资本性支出328833.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40916.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2%。 主要用于养老保险2417395.68元,事业单位离退休103733.40元,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78077.15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710.3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62418.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1662418.43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4723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8%。主要用于人员的住房保障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甲寅镇中心完小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车、无接待费、无因公出国费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 2020年持平,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0元的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公车、无接待费、无因公出国费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甲寅镇中心完小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与上年对比持平,2022年度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2年12月31日,红河县甲寅镇中心完小部门资产总额 4665127.11元 ,其中,流动资产1125417.87元 , 固定资产 3518228.24元 ,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元 , 在建工程 0元, 无形资产 21481.00元 , 其他资产 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28833.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28833.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
|
|
|
|
| 单位:元
|
|
| ||||||||||
项目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 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
|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 ||||
合计
| 1
| 4665127.77
| 1125417.87
| 3539709.24
| 1957926
|
|
| 1560302.24
|
|
| 21481
|
|
|
| ||||
|
|
|
|
| ||||||||||||||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1.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2. 填报金额为资产 “账面原值”。
|
|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27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27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3275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三公”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三公”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教育支出是指用于教育方面的全部开支。包括:教育的基本建设投资、教育的经常费用、国家的财政拨款、社会团体和个人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等。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公积金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城乡社区住宅(如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
4.基本支出,为保证我校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办公费等。
5.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红河县甲寅镇中心完小
2023年8月26日
监督索引号53252900936301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