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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xzfbgs/2024-00008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9-11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22201000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纪委与红河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国家监察两项职县监委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监督。委巡察机构是委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察监督建立的专门机构,对委负责并报告工作。县纪委监委加强对下级纪委的领导。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深学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政治担当    

强化理论武装,夯实政治根基。围绕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    

强化政治监督,压实政治责任。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委、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强化全过程监督,拧紧责任链条,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紧盯关键少数,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座谈推进会议精神,督促各级一把手以身作则,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主动向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始终保持中国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2.坚持履行监督第一职责,充分发挥监督在管党治党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深化政治巡察监督。研究制定《十三委巡察工作规划》,明确十三届县委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和方向。旗帜鲜明把两个维护作为政治巡察根本任务,不断深化政治巡察完善两库融合成立县委巡察信息服务中心,优化人才队伍,强化成果运用,出台《县纪委监委加强巡视巡察整改监督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巡察监督工作,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积极探索贯通融合的监督方式,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织宣传、巡察机构等在整改中的职能作用,以派单式监督压实监督和整改主体责任,增强红河县巡察工作辨识度贡献率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实基层监督,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合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实纪检监察监督。优化整合监督力量,充分运用“1+3”监督执纪执法联动协作模式,推动实现监督首责再强化、监督力量再加强、监督效果再提升。    

3.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    

精准有力高效加速惩治腐败。保持惩治腐败压倒性力量常在、强大势能常在,将精准有力惩治腐败、高效加速削减存量、标本兼治遏制增量作为一体推进三不腐建设的重要举措,践行省州“2+1+1”监督执纪监察联动工作办法,充分运用“1+3”监督执纪执法团队工作机制,严肃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违法行为。    

牢审查调查安全政治责任。深入开展办案安全专题教育和集中纠治活动,深入查找、纠治4个方面存在的12个问题,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理念。    

做深做实案件查办通篇文章组织开展案件复盘3115件,深入查找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通过发现问题、剖析原因,推动案件查办保质、保量。    

4.坚持执纪为民,群众利益得到有力维护    

见严纠四风树新风。聚焦公车私用、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打好明察暗访、节点攻坚、部门联动、通报曝光“组合拳”,分类分项整治。    

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问题。聚焦民生民利,开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出现的新型腐败问题、财政惠民惠农补资金“一卡通”发放监管问题、医疗系统靠医吃医”“期权腐败问题、学校食品配送和食堂经营背后腐败及安全监管问题等7方面的专项监督,制定深入开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方案,实行项目化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效。    

巩固疫情防控铜墙铁壁督促党委(党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县委工作要求。    

5.坚持强化自我监督管理,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队伍    

持续发挥政治建设统领作用。县纪委常委会以身作则,及时修订议事规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在严格监督、严格用权等方面作出示范。    

着力强化干部队伍能力素养。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力度,扩大选人用人视野,突出实干实绩导向,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选优配强领导班子、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从严从实加强监督管理。加强自我约束,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情况报告及外出请假备案等制度,加强警示教育,开展自我检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县纪委县监委下设一个县委巡察办,十六个部室,五个巡察组,十三个派驻纪检组,内设机构共35个,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加挂申诉复查室牌子)、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信息技术保障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县委第一巡察组、县委第二巡察组、县委第三巡察组、县委第四巡察组、县委第五巡察组、派驻县委办纪检组、派驻县人大纪检组、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组、派驻县政协纪检组、派驻县扶贫办纪检组、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组、派驻县民政纪检组、派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组、派驻县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组、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组、派驻县法院纪检组、派驻县检察院纪检组、派驻县直机关工委纪检监察工委,新增一个红河县巡察信息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红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3人。其中:行政编制9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0人,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20185278.9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185278.9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含教育收费),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579016.47增长21.5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579016.47增长21.5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00增长0%主要原因为一是在职在编人员绩效工资变动;二是因办案业务需要向县政府申请增加经费。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20191665.45元。其中:基本支出17870722.00,占总支出的88.51%;项目支出2320943.45,占总支出的11.4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169156.33元,增长18.6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502012.01增长16.28%;项目支出增加667144.32增长40.3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增长0.00%。主要原因为一是人员工资变动,绩效工资增加,增加3个事业编制,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案件数量增加,经费增加。三是因业务需要新购两辆公务用车。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红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870722.0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753939.20元,占基本支出的82.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116782.80元,占基本支出的17.4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红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20943.4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用于支付办公费767762.45元,差旅费565693元,公务接待费18367元,劳务费37695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000元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191665.4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3279934.33元,增长19.39%,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一是在职在编人员绩效工资变动;二是因办案业务需要向县政府申请增加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257209.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47%。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09918.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613969.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4%。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1056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1%。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0000元,支出决算为762409.2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5.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4656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1.0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74672.26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6.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2137.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9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213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0000元,支出决算为762409.2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5.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465600.00元,超过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74672.2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13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0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车辆使用时间久,无法满足委办案需要,所以原有车辆划拨机关事务局,新购两辆公务用车,但新购公务用车所需资金年初做预算时未计算进去。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504950.62元,增长196.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465600.00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2615.62元,增长18.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265.00元,下降12.8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时间久,无法满足委办案需要,所以原有车辆划拨机关事务局,新购两辆公务用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2辆。购置车辆2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车辆使用时间久,无法满足我委办案需要,所以原有车辆划拨机关事务局,新购两辆公务用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案件办理出差、日常工作开展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州纪委到我委监督检查、工作指导,接待乡镇纪检工作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16782.80元,比上年减少87013.92元,下降2.7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主要用于维持县纪委县监委工作正常运行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红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17119391.49元,其中,流动资产10974047.21元,固定资产9753824.2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10479903.6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437590.7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088.13平方米,账面原值2964670.89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208193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3094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3094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30947.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2年度部分涉密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未在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中公开。    

2022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22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