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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xjcx/2024-00000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架车乡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9-1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红河县架车乡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256401000      

红河州红河县架车乡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红河县架车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红河县架车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镇党委、镇政府要通过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切实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农业、农村、农民搞好服务。    

一是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做好乡村发展规划,培育主导产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引导农民珍惜土地、增加投入,发展集约经营。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确保农民受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引导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二是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推进优生优育,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做好防灾减灾、五保供养、优抚安置、低保、扶贫救济、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发展农村老龄服务。加强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做好外出务工人员技能培训的服务工作,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形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三是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加强民主法治宣传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农村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置能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和宗教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协助县级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劳动监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四是推动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党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做好乡镇人大、群团、国防教育、兵役、民兵等工作。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五是转变工作职能,改进工作方式。把着力点放在营造环境、扶持典型和示范引导上来。创新工作机制,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办事,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方式,方便群众办事。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社会矛盾。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从理论上讲,就是社会管理职能;发展经济职能;公共服务职能;基层建设职能。它是直接面向农民,负责党和国家政策、法律的贯彻与执行,并以国家政权者的身份规划和组织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的建设,为农村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在实际上讲,乡镇政府在发展过程中应当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明确政府职责,强化乡镇政府的服务职能和目标责任,把我们的工作重点集中在人民急需办理的具体工作和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发展经济上来。    

首先,应进一步加强公务员队伍的学习,解放思想,开拓开放,提高公务员队伍的实际办事能力和实用技能。加强公务员队伍的学习,是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的前提和保证,要让全体公务员明白自己的工作目标和职责,树立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养成达到为人民服务成为一种自觉的习惯。培育实际办事能力和实用技能,把人民需要我们做的事作为我们的工作重心,作为我们工作的目标和责任。    

其次,明确目标责任,制订工作计划,突出工作重点。明确政府职责,制订适应本地区、本政府工作职责的相关制度、工作计划和群众办事流程。把长远目标和近期工作统一协调起来。工作的重点集中放在群众需要的日常工作上,不要因小而不为。建立服务体系,开办信息和技术培训班、建立市场导向系统、培育农民的就业能力和乡镇干部的各种技能技术等。    

最后,加强社会事务的管理工作,把人民群众需要办的具体事务作为我们的工作重心。社会事务是乡镇政府为人民做实事做具体事务的一项工作,是乡镇政府实现社会管理职能的具体工作表现。现今各乡镇政府在把工作重心放在了完成上级任务上和目标考核上,忽略了人民迫切需要办理的具体的日常社会事务。社会事务工作是我们乡镇政府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的中心工作。在做好这一工作的同时,还要做好为人民提供人民需要的公共服务。进一步做好农村医保、农田水利建设、农村的道路交通建设、新农村建设、农业技术推广、离任村干部和农村养老保险等公共服务上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分别是: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2.水管站    

3.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4.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5.林业站    

6.架车乡财政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红河县架车乡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红河县架车乡人民政府    

2.红河县架车乡财政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红河县架车乡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00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红河县架车乡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27,977,051.5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977,051.5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105,580.85元,增长34.0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105,580.85元,增长34.04%。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红河县架车乡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27,946,750.15元。其中:基本支出9,565,642.50元,占总支出的34.23%;项目支出18,381,107.65元,占总支出的65.7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642,048.58元,增长31.1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7,377.07元,下降0.60%,主要原因为本年年初在编人员调动,年末新增,人员经费减少,且迎检考核等工作减少,日常运行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增加6,699,425.65元,增长57.35%主要原因为我乡2021年项目数为11个,2022年项目数为19个,所以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红河县架车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565,642.5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132,404.65元,占基本支出的85.0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33,237.85元,占基本支出的14.9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红河县架车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381,107.6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表所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红河县架车乡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470,750.1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30%。与上年相比增加6,636,048.58元,增长31.85%,主要原因为产业发展类项目增加,资金投入增加,工作经费使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453,057.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49%。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财政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等方面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41,67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2%。主要用于2010709科目下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以及群众文化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28,979.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7%。主要用于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和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75,317.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和计划生育事务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类)支出17,973,676.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43%。主要用于农林业事业机构在职人员工资补贴以及农村厕所革命建设支出等方面的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4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9%。主要用于2140602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科目下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453,28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5%。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和国土事业运行的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64,75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3%。主要用于2210201科目下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7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5%。主要用于2240703科目下的2021—2022年冬春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6,400.00元,支出决算为204,213.1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70,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4.2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4,213.15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5.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红河县架车乡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6,400.00元,支出决算为204,213.1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7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4,213.1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了公务接待方面的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67,976.12元,增长49.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70,00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023.88元,下降1.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购置了森林防火公务用车且进行了公车改革。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因工作需要,新购入一辆森林防火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乡镇工作进村入户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红河县架车乡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3,237.85元,减少227,695.91元,下降14.05%主要原因分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去年减少,机关运行经费开支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用的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河州红河县架车乡部门资产总额13,396,218.98元,其中,流动资产10,775,887.54元,固定资产2,620,331.4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955,426.8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27,140.4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82,015.3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82,015.3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GK0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除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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