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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41252-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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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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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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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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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大羊街乡卫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 53252900436401001000
红河县大羊街乡卫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红河县大羊街乡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红河县大羊街乡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责:红河县大羊街乡卫生院隶属红河县卫计局主管的独立核算、预算级次为二级、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属于国家全额事业拨款补助的非盈利性医疗事业单位。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管理好村卫生室的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工作,为村卫生室的发展积极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承担医疗防疫、保健、乡村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病情等农村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积极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工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等。
提供公共卫生服务。以居民健康为核心,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并对高血压、糖尿病人、重症精神病患者实行规范管理,开展65岁以上老人及0—6岁儿童免费体检、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孕产妇保健等工作。
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行“一季度集中签约,年内提供服务”的模式开展签约和服务,推广集中签约模式;依照“分类服务、按需服务”原则,为65岁以上老年人、孕产妇、儿童、重点慢性病患者、残疾人等人群提供针对性随访管理服务,为18岁以上人群进行高血压、糖尿病风险评估,并对发现高危人群提供就医指导和转诊;形成“基本+普通”的药品使用联动机制,满足签约居民有针对性用药需求;利用家签平台加强双向转诊工作。
新冠疫情防控。我院积极主动落实基层疫情防控投入责任,按照中央和省级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监管并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截留、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分别是院长办公室、财务室、公共卫生管理科、计划生育服务科、卫生监督协管科|预防保健科。所属单位6个村卫生室,分别是:1.妥赊村卫生室;2.车普卫生室;3.妥垤卫生室;4.新村卫生室;5.大羊街卫生室;6.红土坡卫生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大羊街乡卫生院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红河县大羊街乡卫生院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大羊街乡卫生院部门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由于填制决算表时填报人员的失误,未将公务用车数填制决算表中,导致决算表与公务用车实有数不一致,特此说明更正,以报告为准)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大羊街乡卫生院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8,131,381.0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01,528.81元,占总收入的51.6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3,929,852.24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48.33%;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004,554.55元,增长14.1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96,188.76元,增长31.08%,主要是由于公共卫生和住房保障收入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8,365.79元,增长0.21%,增幅不大;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大羊街乡卫生院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7,824,442.57元。其中:基本支出6,542,375.17元,占总支出的83.61%;项目支出1,282,067.40元,占总支出的16.3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13,994.29元,增长7.0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22,203.69元,增长10.51%,主要由于公共卫生和住房保障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108,209.40元,下降7.78%,主要是由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大羊街乡卫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542,375.1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290,936.88元,占基本支出的50.3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251,438.29元,占基本支出的49.7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大羊街乡卫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82,067.4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大羊街乡卫生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01,528.8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3.70%。与上年相比增加414,941.61元,增长10.96%,主要体现在重大公共卫生增加23,500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增加114,649元,以及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增加83,083.12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3,192.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791,140.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23%。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支出、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7,19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大羊街乡卫生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大羊街乡卫生院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河县大羊街乡卫生院部门资产总额4,528,949.65元,其中,流动资产3,548,468.58元,固定资产939,422.9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41,058.12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41,329.0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5,080.5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8,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8,4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_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附件【大羊街乡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