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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141254-826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9-1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残疾人联合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476201000

红河县残疾人联合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县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 主要职能

红河县残疾人联合会是国家法律确认的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地方组织,是全县残疾人代表组织和主管残疾人工作的事业团体,业务上接受上级残联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对口指导,与各乡(镇)残联机构建立业务关系。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组织队伍建设不断强化。科学编制了《红河县“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明确提出了今后一段时期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实施机制,为保障和发展残疾人事业指明了方向。全县91个村委会(社区)残协组建工作全面完成,村(社区)“两委”委员兼任残协委员占比达70.33%,残协专职委员纳入全县村级组织“大岗位制”范畴统一管理并绩效考核,基层残联组织队伍不断夯实。顺利完成县乡残联换届,选举产生了乡镇残联主席和县残联第八届领导班子和五个专门协会主席、副主席。立足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机关,精心打造了党建、廉政、作风、民族团结、生态环境、习语墙、国家安全、古今中外残疾名人事迹、爱残助残宣传等展板35块,全方位、多角度展现残联党建工作,彰显文化阵地的感染力、渗透力,积极营造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深厚氛围。

2、社会保障工作有加强。一是积极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截止10月,发放两项补贴 65051人次,463.83万元。其中发放生活补贴人数35364人次、247.55万元;发放护理补贴人数29687人次、216.28万元。二是制定《红河县残疾人免费乘坐城区公交车辆实施方案(试行)》,2022年6月1日起实施,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促进残疾人全面参与社会生活,保障了残疾人合法权益。三是全面落实残疾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代缴政策,全县残疾人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参保率分别达89.85%、92.9%。四是严格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及困难救助实施细则,确保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兜底到位。

3、康复救助服务有成效。全面推进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为全县残疾人提供零距离、个性化、多方位精准康复服务。一是开展“阳光家园”托养服务。2022年残疾人托养受益人数200人,其中机构寄宿制托养140人,居家托养60人,投入资金30万元;二是开展助听器免费适配安装活动,为104名听障患者免费适配安装助听器120台,投入资金18.81万元;三是邀请州级医院有关专家到我县对0—17岁各类残疾儿童进行筛查。有56名残疾儿童到现场参加集中筛查,经专家检查确定后有31名残疾儿童符合康复训练或干预指征,4名残疾儿童符合做矫治手术指征。四是组织县人民医院、蒙自市人民医院等相关医疗和康复机构的医生,深入13个乡镇开展上门办理残疾证、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等活动。为残疾人新办证和换证1105人,基本康复服务409人,发放轮椅、腋杖、助行器等129幅。截止目前,共救助31名残疾儿童到相关医疗和康复机构进行康复治疗。

4、教育就业进一步推进。一是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106人,投入资金8.3万元;二是资助高中在校残疾学生10人,每人补助1500元;三是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示范户6户,投入资金6万元,扶持农村残疾人转移就业9人,投入资金0.55万元;四是扶持残疾人按摩店规范化建设1户,投入资金0.2万元。

5、文体生活更丰富。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元旦春节慰问、“全国助残日”“爱耳日”“残疾预防日”等活动,广泛宣传政策法规、残疾预防、康复知识和开展健康义诊、咨询等服务。二是深入红河县托养中心、仁康医院和县特殊学校等残疾人服务机构进行慰问,向残疾人朋友赠送洗涤用品和时令水果。三是选送的红河籍运动员张庆宏、李四英、白者鲁参加第十二届云南省残疾人运动会暨第六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获得3金3银1铜的好成绩。四是重宣传、树典型,充分利用主题日活动、三下乡和各类新闻媒介,广泛宣传法律法规、惠残助残政策、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典型,印制残疾人政策宣传折页10000份,编发先进典型4期,切实增强了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理念,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即:1.红河县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 教育就业扶贫科,3.康复科;所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1、红河县残疾人联合会就业服务所,2、红河县残疾人托养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残疾人联合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红河县残疾人联合会下属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红河县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红河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所

  3.红河县残疾人联合会下属事业单位:红河县残疾人托养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残疾人联合会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其中一辆由县级政府调供其他单位使用,不在本单位使用)。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残疾人联合会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3,795,733.9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95,733.9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79,121.48元,增长30.1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29,121.48元,增长32.41%,其增加原因为增加残疾人培训及委托残疾人康复项目资金;上级补助收入0元,增长0%;事业收入0元,增长0%;经营收入0元,增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50,000.00元,下降100.00%,其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收红河县社会保障局拨付的残疾人培训费50,000元,而今年未收到其他单位支持残疾人事业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残疾人联合会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3,891,603.93元。其中:基本支出2,437,897.93元,占总支出的62.65%;项目支出1,453,706.00元,占总支出的37.3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06,061.55元,增长11.6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8,756.59元,下降2.35%;项目支出增加464,818.14元,增长47.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增长0.00%。基本支出减少58,756.59元,属正常的行政开支节约。项目支出增加的464,818.14元属对我县残疾人委托第三方康复治疗、托养服务及增加购置残疾人辅助器具。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37,897.93元。与上年数2,496,654.52元对比减少支出58,756.59,减少原因为行政开支的的降低,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19,118.98元,占基本支出的82.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18,778.95元,占基本支出的17.1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残疾人联合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53,706.00元,与上年支出数988,887.86元相比增加464,818.14元,主要是由于委托第三方对我县残疾人进行康复治疗、托养服务及增加购买残疾人辅助器具。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2081101款支出22,500元,2081104款支出320,000元,2081105款支出520,000元,2081199款支出105,680元,2296006款项支出485,526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残疾人联合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69,707.9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59%。与上年相比增加270,741.01元,增长8.74%,其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开展次数,开支数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91,502.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74%。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及农村贫困残疾人的培训、生活补助等投入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5,091.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0%。主要用于在职员工的社会医疗保障。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3,11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5%。主要用于在职员工的住房保障开支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000元,支出决算为12,946.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65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3.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296.5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6.3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296.5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残疾人联合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000元,支出决算为12,946.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6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296.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1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12,946.50元小于年初预算数29,000元的主要原因是车辆稳定,少更换配件及未大大修车辆,公务接待减少所致。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6,255.63元,下降55.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4,139.13元,下降71.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116.50元,下降22.4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辆稳定,少更换配件,未大修理,接待次数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服务于残疾人事务工作中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6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残疾人事业发展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残疾人联合会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4,948.95元,主要用于红河县残疾人联合会在全县内为残疾人服务支出的各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专用资料、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与上年相比增加支出19,852.19元,增长率5.44%,其增加原因为:1.红河县残疾人托养中心及其他精神病医院、特殊学校等兼管单位增加,使经费运行有所增加。2.我单位所有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开销都是使用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所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没有数据,只反应在行政单位中384,948.95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河县残疾人联合会部门资产总额5,605,283.69元,其中,流动资产88,913.29元,固定资产5,516,370.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32,794.8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50,211.39元,主要原因为本年计提折旧252,911.39元而减少净值。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支出数为0元,因2022年本单位无购置、采购大的设备设施及办公设备。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残疾人康复:是指在残疾发生后综合运用医学、教育、职业、社会、心理和辅助器具等措施,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者补偿功能,减轻功能障碍,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

2.残疾人托养中心:是指为符合条件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运动功能训练等方面的社会服务。 

3.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4.上年结转,上年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本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监督索引号53252900476201111



附件【红河县残疾人联合会2022公开20230911113907315202309110459089682023091106171123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