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141255-500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9-1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乐育镇卫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红河县乐育镇卫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红河县乐育镇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红河县乐育镇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县乐育镇卫生院隶属红河县卫生健康局主管的独立核算、预算级次为二级、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属于国家全额事业拔款补助的非盈利性医疗事业单位。红河县乐育镇卫生院下属6个村卫生室,全部纳入乡卫生院一体化管理。其任务是负责所在地区内医疗卫生工作,组织领导群众卫生运动,培训卫生技术人员并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会诊工作。乡镇卫生院是农村三级医疗网点的重要环节,担负着医疗防疫,保健的重要任务,是直接解决农村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一关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年来,我院实现的业务收入比去年增加18.37%,其原因是换了新的领导班子,带来了更多更新的卫生技术,提升了门诊住院业务收入。

2022年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以农村、疫情防控、保健为重点,完善基本医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扶贫,爱国卫生、行风建设等卫生体系建设。努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在全院干部职工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现将工作总结如下:抓行动、树新风,提升我院整体形象。

(一)以病人为中心、提升服务质量。

创造人民满意的卫生院是我院的目标,改善服务态度,落实承诺服务,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积极开展卫生大扫除,要求科室人员上班前打扫室内外卫生并进行检查评比,做到室内外卫生干净整洁、物品器械摆放整齐。定期把医疗废物拉到固定处理点进行无公害处理。

(二)基本公共卫生工作有序推进

扎实做好防疫、防保工作,坚持对6个卫生室的24名乡村医生定期进行卫生法规、规章制度、计免知识、健康扶贫档案管理、定点医保结算等培训。加强妇幼保健工作、切实做好产前健康检查,开展妇女病普查诊治工作,定期开展儿童保健工作,深入幼儿园、小学开展体检、补打疫苗工作。抓好老年人健康普查和家庭健康档案采集工作。

(三)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升技术水平

 对专业进修培训,开展了大地新芽母婴管理、药品库房管理。鼓励员工进修,参加业务培训,今年派一人到上级医院学习,使我院的专业技术水平上到新台阶,业务收入也较去年得到提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下属6个村卫生室,分别是:尼美村卫生室、乐育卫生室、然仁卫生室、龙车卫生室、窝伙垤卫生室、大新寨卫生室。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乐育镇卫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红河县乐育镇卫生院。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宝华镇卫生院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4人(离休0人,退休4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由于填制决算表时填报人员的失误,未将公务用车数填制决算表中,导致决算表与公务用车实有数不一致,特此说明更正,以报告为准)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乐育镇卫生院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8,275,699.7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43,422.32元,占总收入的50.0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4,132,277.4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49.93%;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764,145.79元,增长27.0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22,952.81元,增长37.18%,主要是由于公共卫生、其他卫生健康收入、住房保障收入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641,192.98元,增长18.37%,主要由于医疗收入增加;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乐育镇卫生院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7,676,958.51元。其中:基本支出6,068,128.52元,占总支出的79.04%;项目支出1,608,829.99元,占总支出的20.9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08,368.25元,增长8.6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77,168.74元,增长8.53%,主要是由于公共卫生、其他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131,199.51元,增长8.88%,主要是由于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增加;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乐育镇卫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068,128.5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36,931.70元,占基本支出的46.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231,196.82元,占基本支出的53.2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乐育镇卫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08,829.99元。主要是用于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乐育镇卫生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43,422.3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3.97%。与上年相比增加486,111.46元,增长13.29%,主要体现在重大公共卫生增加17,400.00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增加109,338.00元,以及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09,315.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9,710.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9,623.88元、事业单位离退休1,200.0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86.6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868,035.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35%。乡镇卫生院1,479,225.03、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796,853.9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272,776.9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17,400.0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09,338.00、事业单位医疗83,126.86。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5,67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乐育镇卫生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没有变化。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没有变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乐育镇卫生院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河县乐育镇卫生院部门资产总额5,361,091.03元,其中,流动资产4,062,589.52元,固定资产1,098,501.5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00,000.0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02,989.3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544.3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_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附件【红河县乐育镇卫生院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