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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xjyj/2024-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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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交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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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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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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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534801000
红河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红河县实际,研究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思路。
2.组织拟定红河县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指导城乡客运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公路、水路运输有关管理工作。
4.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工程建设、工程造价、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监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养护、市场和收费监督管理。负责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和航道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和航道产权。
5.承担辖区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航道管理养护。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调查、处理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和水上交通违法违章的案件。
6.承担全县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协助省、州做好县域公路、桥梁、码头的建设;负责地方公路、水路的建设、维护和项目管理。
7.负责交通运输科技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州交通运输局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红河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推进情况
(1)峨石红高速公路(红河县段)征地拆迁工作已全面启动,配合项目公司已完成红河特大桥3.8公里59棵电杆(铁塔)施工临时用电栽种架设任务;配合项目公司已完成2个共约400万方弃土场的选址工作,完成红河特大桥施工钢筋加工棚、混凝土拌合站、民工驻地、施工便道等第一批工程建设临时用地约721.7亩的选址和报批工作,第二批工程建设临时用地的报批手续正在办理中。
(2)元绿高速公路(红河县段)征地拆迁工作已进入收尾阶段,全程约58里,其中(红河县段)征地拆迁任务约36.9公里(高速公路正线21.5公里,连接元阳哈尼梯田机场线一级公路15.4公里),征地拆迁各项工作任务己完成99%。
(3)红绿高速公路前期工作快速推进,红河至绿春高速公路项目主线全长61.9公里,(其中红河县境内60.75公里,绿春县境内1.137公里),可研报告于3月通过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专家组审查,用地预审意见于7月获自然资源部批复,待省发改委正式批复。
2.农村公路建设情况
(1)贫困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017年启动实施了红河县贫困村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共252个农村公路,建设公路里程792公里、桥梁98米,合同投资693,860,000.00元。项目覆盖红河县十三个乡(镇)所有贫困村,目前路基工程已全部完成,路面硬化已完成582.7697公里,累计完成投资541,409,649.00元。
(2)红河县乡镇通三级公路建设项目。红河县“十四五”规划乡镇通三级公路共361.32公里,涉及13个乡镇。2021年启动实施第一批项目(乐育、宝华)45.4公里,项目计划已下达,计划投资151,000,000.00元,目前完成路基工程70%;2022年启动实施276.49公里,目前通过采取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完成招投标,于9月底开工建设,概算总投资1,556,000,000.00元,其中建安费:995,000,000.00元。项目由3个合同段组成,第一合同段(洛恩、阿扎河、石头寨)计划里程93.246公里,概算总投资336,000,000元;第二合同段(架车、大羊街)计划里程92.21公里,概算总投资332,000,000.00元;第三合同段(车古、垤玛、三村)计划里程90.72公里,概算总投资327,000,000.00元。曼洛公路12公里,概算总投资69,000,000.00元。
3.农村公路管养成效显著
(1)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推进情况
根据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关于转下达2022年农村公路省级养护工程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红交发〔2022〕40号文件的要求,红河县2022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为:然仁公路K0+000-K16+900(施工里程长16.9公里)、垤牛公路K0+000-K29+000(施工里程长29公里)、么索公路K0+000-K21+000(施工里程长21公里)、虾里公路(怕玛宗桥)K0+000-K2+000(施工里程长2公里)共计4个项目68.9公里,计划投资7,260,000.00元,主要施工内容为:路基挡土墙、边沟、涵洞、桥梁及水泥混凝土预制小块路面等工程,工程于2022年5月20日完成招投标,于2022年5月24日已签订施工合同,目前已完成总投资的100%,计划2022年11月底完成检测验收。
根据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预算资金补助普通公路养护计划的通知》红交发〔2021〕190号文件的要求,红河县2021年农村公路修复养护工程项目为:垤牛公路K32+000-K35+400(施工里程长3.4公里)、妥阿公路K5+000-K12+000(施工里程长7公里)共计2条路10.4公里,计划投资218万元,主要施工内容为:路基土石方、挡土墙、边沟、涵洞及路面等工程,工程于2022年4月19日完成招投标,目前目前已完成总投资的100%,计划2022年11月底完成检测验收。
根据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关于转下达2022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预算资金补助普通公路养护计划的通知》红交发〔2022〕113号文件的要求,红河县2022年农村公路修复养护工程项目为:阳宗至金水河公路K359+000-K3364+400(施工里程长6公里)、齐洛公路K56+000-K68+000(施工里程长12公里)共计2个项目18公里,计划投资251万元,主要施工内容为:路基土石方、挡土墙、边沟、涵洞及路面等工程,工程计划2022年9月13完成招投标,于2022年9月15日签订施工合同进场施工,力争2022年11月底完成施工。
(2)绿美农村公路建设情况
红河州绿美农村公路任务分配红河县2022年-2024年220公里(2022年50公里、2023年110公里、2024年60公里)。红河县上报农村公路绿美里程249.7公里(其中:2022年计划实施53.2公里、2023年计划实施115.5公里、2024年计划实施81公里)。结合乡村振兴美丽乡村、美丽公路建设,截至目前,已完成绿美公路建设55.4公里(其中:县道39.5公里、乡道14.7公里、村道1.2公里)。
(3)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情况
根据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关于转下达2022年省道及农村公路专项养护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红交发〔2022〕39号)文件及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关于转下达2022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预算资金补助普通公路养护计划的通知》(红交发〔2022〕113号)文件要求,红河县2022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共有27条村道公路,处治公路隐患里程115公里,计划投资780万元,工程2022年7月已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总投资的90%,力争2022年11月底完成施工。
4.道路运输持续健康发展
道路运输领域以保障安全和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稳定为目标,认真落实行业监管职责。
(1)道路运输行业发展基本情况。截至目前,红河县有客运企业1户,普通货运企业3户,公交车企业1户,出租车企业6户(巡游出租企业2户,网络预约出租企业4户),备案维修企业37户(二类3户,三类32户,摩托车维护专项修理2户),驾培机构2户。
(2)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一是继续深入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共出动检查人员300余人次,检查道路运输企业136户次,查出一般隐患42项,无重大隐患,对检查出的一般隐患已督促企业按照要求及时整改完成;二是严厉打击非法运营,全面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坚持“依法治运、综合治理、防堵结合、平稳有序”的原则,以客货运市场为整治重点,确保道路运输市场整体有序发展。2022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90人次,共检查各类车辆900余辆次,查处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案件1起;三是认真开展道路运输车辆许可、审验及从业人员诚信考核换证工作,2022年,新许可普通货物运输个体6户。审验客运车辆51辆,货运车辆35辆,出租车44辆,公交车16辆,网约车23辆,教练车38辆。共换发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159套(换发出租汽车驾驶员证16人,补办出租汽车驾驶员证1人,换发客货运输驾驶员证130人,补办客货运输驾驶员证12人)。考核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150人,考核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303人,考核出租汽车运输驾驶员72人,考核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24人,考核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6人,考核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2人。
5.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向好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平安建设、反恐、汛期安全、行业消防等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巩固当前行业安全生产的稳定局面,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检查落实;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监管责任制度,认真落实了“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年初,局长与各班子成员、各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及站所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按时签订船舶安全四级目标责任书,2022年以来,交通运输领域尚未发生较大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6.狠抓行业疫情防控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对新冠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我局始终坚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工作来抓,做到思想认识到位、防控措施到位、宣传引导到位,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安全股(应急办公室)、综合规划股(交通战备办公室)、综合运输股、综合建设股、综合管养股。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红河县农村公路质量技术监督站;
2.红河县地方公路测量队;
3.红河县地方海事处;
4.红河县通用机场和铁路建设办公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红河县交通运输局机关;
2.红河县农村公路质量技术监督站;
3.红河县地方公路测量队;
4.红河县地方海事处;
5.红河县通用机场和铁路建设办公室。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0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8人(离休0人,退休18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原因是:红南、元红二级路、元蔓高速(红河县段)、元绿高速(红河县段)、峨石红高速(红河县段)等征地拆迁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其中1辆公务用车一直用于征地拆迁工作。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交通运输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94,206,626.8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206,626.8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373,571.88元,增长7.2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373,571.88元,增长7.2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增加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经费增长和项目增加:一是因为2022年人员经费中工资福利调增了奖励性绩效;二是项目收入由县级政府或者中央、省、州当年计划下达文件后本单位依据文件实施,又因单位工作性质,承办了县内所有农村公路项目建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交通运输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94,206,626.88元。其中:基本支出5,323,926.88元,占总支出的5.65%;项目支出88,882,700.00元,占总支出的94.3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416,678.03元,增长7.3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19,592.76元,增长6.39%;项目支出增加6,097,085.27元,增长7.3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增加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经费增长和项目增加:一是因为2022年人员经费中工资福利调增了奖励性绩效;二是项目收入由县级政府或者中央、省、州当年计划下达文件后本单位依据文件实施,又因单位工作性质,承办了县内所有农村公路项目建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交通运输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323,926.8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603,813.48元,占基本支出的86.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20,113.40元,占基本支出的13.5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交通运输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8,882,7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54,948,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交通运输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206,626.8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6,416,678.03元,增长7.31%,增加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经费增长和项目增加:一是因为2022年人员经费中工资福利调增了奖励性绩效;二是项目收入由县级政府或者中央、省、州当年计划下达文件后本单位依据文件实施,又因单位工作性质,承办了县内所有农村公路项目建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9,4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主要用于单位在疫情防控后勤保障工作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5,445.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7%。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800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4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0168.96元,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76.48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285,083.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0%。主要用于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02418.16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2664.88元;
4.农林水(类)支出25,175,85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72%。主要用于2130153农田建设支出2,963,300.00元,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8,169,856.00元,2130399 其他水利支出7,600,000.00元,2130505生产发展支持680,000.00元,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5,762,700.00元;
5.交通运输(类)支出67,830,755.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00%。主要用于2140101行政运行支出1,949,244.94元,2140104公路建设支出6,250,000.00元,2140131海事管理支出22,644.01元,2140199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26,075,610.45元,2140201行政运行支出177,556.00元,2140602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31,492,000.00元,2149999其他交通运输支出1,863,700.00元;
6.住房保障(类)支出300,00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2%。主要用于2210201 住房公积金300,007.00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700.00元,支出决算为22,99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44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8.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555.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1.1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55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交通运输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700.00元,支出决算为22,99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0,4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5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47%。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开展减碳节约,且2022年度因疫情防控接待工作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0,633.13元,增长86.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9,990.13元,增长95.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43.00元,增长33.6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用于保障交通运输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购车时间长,维修费增加;因单位是农村公路建设监督者,公车几乎每天下乡检查公路建设情况,导致燃油、洗车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下乡检查农村公路建设情况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洗车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工作、州交通局等上级部门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交通运输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0,113.40元,增加426,860.68元,增长145.56%,主要原因是支付部分2021年度未支付费用和疫情防控后勤保障工作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水电费、网络信息费、劳务费、报刊、购置文件柜、疫情保障守卡点餐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河县交通运输局部门资产总额30,887,669.91元,其中,流动资产11,861,079.79元,固定资产4,422,666.7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7,452,778.5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7,151,144.85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0,481.3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5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89,984.9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689,984.9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89,984.9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概述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2年项目资金申请录入财政一体化系统,里面包含项目绩效目标,结合2022年度资金使用情况,因本单位工程项目根据工程进度拨款,部分项目根据资金指标下达计划未能及时拨付,年底被财政收回。
(二)概述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统一思想、精诚团结,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州运管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和要求,认真谋划全县交通事业发展,狠抓公路建养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1)结合交通路网建设需要,及时向省、州交通部门汇报,积极争取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省、州配套资金,努力解决项目资金短缺问题。
(2)加快推进在建项目进度。红河县乡镇通三级公路、贫困村公路道路建设;扎实推进大(大北能)架(架车)公路等县道公路的提升改造。
(3)继续抓好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加大推进力度,持续抓好元蔓(红河段)、元绿(红河段)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征迁任务。
(4)加强行业管理。积极探索农村客运市场管理模式和运营办法,从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出发,加强对运输经营业户法律法规和文明经营的宣传教育,强化运营安全宣传教育,定期开展职业道德、交通法规、运输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增强客运机构依法经营和文明服务意识,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
(5)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大力抓好养护大中修工程建设,坚持县道公路日常养护、乡村道公路季节性养护,积极开展治理公路“五乱”(乱开采、乱开垦、乱侵占、乱建房、乱烧砖瓦)活动,切实维护好路产路权,确保公路畅通。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红河县交通运输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附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特此说明。
(二)红河县交通运输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附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特此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两部分。
监督索引号53252900534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