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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4130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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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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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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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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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人民医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红河县人民医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人民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人民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县人民医院隶属红河县卫生健康局主管的独立核算、预算级次为二级、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属于国家差额事业拨款补助的非盈利性医疗事业单位。其主要工作职能是:
(1)作为全县医疗业务技术服务中心,承担县内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任务,开展二级专科服务,承担急危重症抢救和复杂疑难病症诊治任务;
(2)作为如东县120急救指挥中心和红十字医院,承担120急救和各类突发事故的现场抢救及院内急救:
(3)接受下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转诊,指导乡(镇)卫生院做好医疗、康复、预防保健等业务技术工作:
(4)贯彻执行传染病预防诊治和管理工作,开展健康教育,进行防病指导;
(5)承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的进修和培训,承担医学院校临庆教学、实习任务:
(6)、承担县卫生局下达的其它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以医疗业务技术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病情等农村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积极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工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等。
本年积极响应国家全员接种新冠疫苗,组织医院职工全院投入接种工作,积极配合各医疗单位完成红河县大范围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分为三种类型机构,包括
(1)职能管理科室(19个)
党办、院办、医务科(投诉办)、护理部、财务科(审计科)、总务科、人力资源科(绩效办、核算)、质控办、感染管理科、科教科、预防保健科、医保科、设备科、采购办、信息科。
(2)临床科室:(20个)
内一科(心内、肾内)、内二科(神内、呼吸、消化、内分泌、血液)、儿科(新生儿室)、感染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中医康复科(老年病科专业)、老年医学科、外一科(普外、神经外科)、外二科(骨科、泌尿外科)、产科、妇科、眼耳鼻喉科、口腔科、麻醉科、皮肤科、体检科、精神科(门诊)、临床营养科、基本公共卫生科、看守所卫生室。
(3)医技科室:(6个)
功能科、检验科(病理科、输血科)、放射科、药剂科(药学室)、消毒供应室、病案管理科。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人民医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红河县人民医院。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人民医院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3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1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6人(离休0人,退休86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由于填制决算表时填报人员的失误,未将公务用车数填制决算表中,导致决算表与公务用车实有数不一致,特此说明更正,以报告为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人民医院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91,346,354.1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336,955.89元,占总收入的52.9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90,009,398.23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47.04%;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9,237,584.02元,增长44.8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9,986,880.75元,增长97.35%,主要是因为红河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财政增加拨款用于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基础设施建设;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9,250,703.27元,增长11.45%,主要是因为本年医疗收入增长;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人民医院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90,532,340.12元。其中:基本支出102,266,711.99元,占总支出的53.67%;项目支出88,265,628.13元,占总支出的46.3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4,700,128.50元,增长40.2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429,243.91元,增长12.58%,主要是用于住房公积金的支出;项目支出增加43,270,884.59元,增长96.17%,主要是因为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增加,用于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人民医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2,266,711.9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0,281,466.24元,占基本支出的49.1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1,985,245.75元,占基本支出的50.8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人民医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8,265,628.1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81,073,933.47元,主要用于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人民医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325,605.0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1.72%。与上年相比增加1,677,442.42元,增长8.12%,主要是因为重大公共卫生支出增长42.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69,482.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和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包括:事业单位离退休118,932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46,389.23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18,472.15。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501,190.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35%。主要用于公立医院、公共卫生、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其中公立医院包括:综合医院11,693,820.36元和其他公立医院支出940,519.54元 。公共卫生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544,811.12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1,060,614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包含:事业单位医疗615,674.99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645,750元 。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54,932.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854932.40元的支付。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人民医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人民医院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河县人民医院部门资产总额349,034,425.47元,其中,流动资产52,095,816.63元,固定资产(原值:178,100,869.51元;净值:78,459,694.5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14,467,692.67元,无形资产(原值:7,935,073.72元;净值4,011,221.62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9,883,84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原值:15,901,016.26元,净值:3,775,196.01元)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49项,账面原值7912604.12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6,121,280.4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6,121,280.46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6,121,280.4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_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监督索引号53252900436401701111
附件【人民医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绩效自评部分)2023090803395221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