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141307-371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9-11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县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13101000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县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县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县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红河县政协委员会机关主要职责为:

1)政治协商。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大政方针和地方的重要举措以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进行协商。

2)民主监督。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解决落实情况,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等,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协商式监督。

3)参政议政。参政议政是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和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4)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坚持党的领导,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县政协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政协全部工作之中,切实加强理论学习、注重政治引领,不断实思想政治基础。

第一,深入开展学习教育。今年以来,坚持理论学习第一议题制度,制定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常态化机制化开展党的创新理论学习。通过“三会一课”、学习例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交流研讨会等多种学习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等理论知识,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目前,已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次、学习例会8次、支委会12次。

第二,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政协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一是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会议对政协的工作进行了4次研究,县委书记在协商专报《加快推进我县农业产业发展,打造绿色食品(产品)及精深加工产业链》作出重要批示。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办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州县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确保党委决策部署在政协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

第三,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抓好政协党的建设,发挥政协党组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扛起坚持和维护党领导的政治责任,牢固树“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目前,召开党组会8次,主席会8次,常委会5主题党11次。 

坚持性质定位,切实发挥好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县政协准确把握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性质定位,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制度优势,积极开展好各项工作,认真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建言资政。

第一,多种协商建规范。积极构建以全体会议为龙头,专题议政性常务委员会会议、专题协商会、重点提案办理协商会和远程协商会为重点的“1+2+4+N”协商议政格局,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推进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目前,已制定印发了《专题协商活动的办法》《专题协商活动组织实施办法》等文件。年初制定协商计划16件,积极组织驻县州政协委员参与“加快电子信息与新材料产业发展,打造有色金属全产业链”等2个主题的网络专题协商。

第二,基层协商促发展。县政协积极扎实推进“协商在基层”工作,凝心聚力助力基层社会治理今年,我县共开展协商议事活动15次,座谈(培训)会1次,部门联席会议1次,调研活动15次。13个乡镇均已组织开展1次以上议事活动达成共识80多项征集27件议题已转化3件,正在转化6转化中18件。

第三,提案协商汇合力。县政协认真征集委员提案,加强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建立了县政协《提案审查工作细则》《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条例》等相关制度今年,立案提案109件,确定重点提案12件。目前,已全部办理完毕,答复率均达100%,满意率达100%。

第四,民主评议见实效。积极组织政协委员参加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机关及政府职能部门等多个单位的监督活动全年共开展民主监督17次48人,其中政法监督10次15人,为促进司法公正发挥了政协的民主监督作用。

助力全县发展,切实履行政协职能县政协从实际出发,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第一,紧扣中心工作履职尽责。县政协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调研,关注民生,立足实际,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先后组织开展16次视察调研活动。围绕“红河干热河谷保护开发”“傣陶产业发展情况”“农村医疗保障工作情况”“菲牛垤产业养殖情况”“绿色食品品牌创建情况”“冬季农业发展情况”“茶园提质增效”“打造美食品牌、弘扬饮食文化”“工业经济发展情况”“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医疗保障工作情况”开展专项调研,提出了32条有用的意见和建议委、政府决策提供了有价值的建议

第二,有效开展“双助推”工作。引导政协委员利用自身优势,围绕“五项助推”“10件实事”,采取进村入户走访、送医送技术下乡、政策宣讲、技术培训等方式,接续开展“双助推”行动。2022年以来,全县191名政协委员帮助脱贫地区发展特色产业提供技术服务128次,开展农产品线上线下销售金额1437.88万元,开展就业技能培训104次、提供就业岗位394个,提高诊疗水平开展业务培训55次、设备投入86.56万元;帮助脱贫村壮大集体经济出主意想办法81条,领办、创办或协办产业项目24个;深入乡村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和政策宣传活动87次;帮助低收入家庭子女完成学业820人,发放救助金213.48万元;为脱贫村人居环境建设短板弱项出资出力办实事278件,投入110.39万元;为脱贫地区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建言献策169条。

第三,认真开展助推市场主体倍增计划“5+5”行动。县政协按照州政协工作要求,成立了由主席任组长,副主席和秘书长为副组长,各委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红河县助推市场主体倍增计划“5+5”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经济委员会负责日常工作,协调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截至目前,开展协商议政活动9次,参与市场主体15个,开展民主监督活动7次,提出针对性意见10条,组织委员召开恳谈会5次,参与企业8个,帮助企业解决困难8个,开展法律咨询服务3次,服务市场主体15个,参与市场主体大走访活动委员62人,走访市场主体132个。

第四,不断促进宣传工作提质增效。县政协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政协宣传工作的新机制、新方法,注重运用微信公众号、数字政协等新媒体平台宣传政协工作,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话语权;以打造“书香政协”活动平台为契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新思路、新途径着力推动政协文史阵地建设。目前,共举办“书香政协”读书分享活动5期,征集出版文史资料11,撰写信息118篇,其中,被省级采用35篇。

(四)坚持固本强基,不断提升政协形象县政协坚持把加强自身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按照“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和提高“四种能力”的要求,加强政协自身建设,努力实政协履职基础。一是加强政协委员队伍建设。认真做好委员履职能力培训工作,目前正积极争取“红河县政协委员履职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年初邀请州政协提案委徐海东副主任为新一届委员作提案工作知识辅导,并印发了《加强和改进委员学习工作的意见》《政协红河县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履职考核办法》等规定。二是做好委员工作室组建。县政协加强组织领导,突出”标准,坚持联建联管,认真委员工作室建设。目前,已建成乡镇协商议事工作室14个,界别委员工作室9个人委员工作室2个,各委员工作室上墙内容含简介、委员基本信息、制度委员风采等。三是不断强化机关效能建设。常态化推进县政协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积极组织召开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动员部署会,制定《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奋力开创担当实干争先跨越新局面的实施方案》。今年,参与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坚持力量向一线下沉”行动144人次1615余天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一办“一办”即县政协办公室;“八委”即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县政协经济委员会、县政协农业农村和人资环委员会、县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县政协教育科技卫生体育委员会、县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县政协民宗和港澳台侨委员会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县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县委员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县委员会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9人(离休0人,退休19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于2022年8月份车辆划拨于红河县人民政府。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县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8192660.4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92660.4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含教育收费),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09064.29增长15.6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12264.29增长15.71%;主要原因为:2022年县政协积极履职,提升履职能力,协商在基层力度增加及人员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增加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增长0.00%;减少3200.00,下降100.00%。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县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8213152.18元。其中:基本支出8083152.18,占总支出的98.42%;项目支出130000.00,占总支出的1.5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61385.78元,增长13.2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31385.78增长16.27%;主要原因为:2022年人员增加且履职能力提升工作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减少70000.00,下降56.67%;主要原因为:2022年省级项目资金减少。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增长0.00%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县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083152.1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724232.17元,占基本支出的83.1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58920.01元,占基本支出的16.8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县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00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其中基层建设经费为120000元,主要用于改善办公环境,修缮委员活动中心,采购办公设备;哈尼梯田史料征集费10000元,主要用于相关材料印刷。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县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92660.4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5%与上年相比增加1011508.53元,增长14.09%,主要原因为:2022年人员增加,履职能力提升工作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745700.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34%。主要用于保障县政协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政协会议费用支出、基层政协建设经费、网络议政远程协商项目支出、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78270.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8%。主要用于保障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遗属补助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43771.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2491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9%。主要用于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县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预算为 242500元,支出决算为22574.49元,完成预算的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599.49元,完成预算的1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975元,完成预算的 11.4%。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厉行节约,本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出境。

2022年“三公”经费总支出为22574.49元,比上年18424.52增加432.97元比去年减少2.3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599.49元,比上年6368.52元增加6320.97元,比上年增加98%,占“三公”经费支出比重55.81%,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21年的公务用车修理费于2022年清算。增加了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支出公务接待费为9975元,比上年12056减少2081元,比2021减少17.26%,占“三公”经费支出比重53.4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2022年度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599.49元,占55.8%;公务接待费支出9975元,占44.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6,368.5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12599.49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2022年8月份将车辆划拨于红河县人民政府,此前费用由本单位承担)主要用于应急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9975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97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来调研、乡镇、村委会干部来汇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县委员会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38428.26元,比上年增加4884.48元,增长0.37%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县政协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政协会议费用支出、补助乡镇工作经费、补助挂钩联系点等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县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2171745.65元,其中,流动资产1099.86元,固定资产2170645.7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5,564.42 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82,012.53 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82600元;报废报损资产37项,账面原值166383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171745.65  

1099.86 

2171745.65

 1765902.36

 

 

405843.29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6559.9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6559.9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6559.9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13101111



附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县委员会20230911103339790.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