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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4131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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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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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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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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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530301000
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红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
(2)负责监测红河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
(3)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研究和分析我县全社会资金平衡,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土地政策。
(4)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
(5)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红河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和省、州、县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
(6)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7)负责协调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实施和监测评估工作。
(8)承担红河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
(9)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
(10)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综合分析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
(11)起草红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规草案,拟订有关政策,参与红河县非公经济发展政策的制定。
(12)承办红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加强经济运行监测、预测和调度,确保全年各项目标的完成。
2.加快前期工作推进和服务力度,加大固定资产投资的督查力度,全力推动投资增长。
3.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认真执行国家的价格政策,做好价格调整的成本监审、价格监测、认证工作。
4.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红河县机构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县政府机构改革的要求,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加挂红河县粮食与物资储备局、红河县能源局牌子,分别是:办公室、综合规划股、投资股、农村经济股、地区经济股、价格管理股、粮食执法股、粮食调控股、物资储备军工股、能源股,所属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红河县项目管理服务中心(事业)。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1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0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4人(离休0人,退休24.0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8070156.6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70156.6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24117.35元,下降11.2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14117.35元,下降10.17%;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拨款比去年减少。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110,000.00元,下降10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8299243.07元。其中:基本支出5436107.47元,占总支出的65.50%;项目支出2863135.60元,占总支出的34.5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06061.59元,下降6.81%,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拨款比去年减少。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30062.96元,增长2.45%,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比去年增加;项目支出减少736124.55元,下降20.45%,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拨款比去年减少,部分项目前期费由财政直接拨付给项目实施单位;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436107.4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806811.47元,占基本支出的88.4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29296.00元,占基本支出的11.5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63135.6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有一般公共服务项目支出1000000.00元、节能环保项目支出377600.00元、农林水支出项目支出505535.60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98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89243.0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7%。与上年相比减少716061.59元,下降8.04%,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比去年增加;项目资金拨款比去年减少,部分项目前期费由财政直接拨付给项目实施单位,总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744736.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73%。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公用经费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未开展此项工作;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03688.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70%。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及行政事业养老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8390.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77,6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1%。主要用于红河县公共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节能行业管理项目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395535.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3%。主要用于农林水及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5193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8%。主要用于住房改革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1,907,361.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29%。主要用于粮食财务挂账利息支出23369.69元、应急物资储备支出50000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0000元、粮食风险基金支出980000元、粮油事务运行支出853991.40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主要用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00元,支出决算为15264.0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416.05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8.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848.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1.7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84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00元,支出决算为15264.0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416.0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84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原则,缩减开支。另一方面也表现出预算还不够精准。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4167.46元,下降61.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8407.46元,下降63.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760.00元,下降54.3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缩减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无安排因公出国(境)情况。
2.购置车辆0辆。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无购置车辆情况。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本部门职工出差、向上级领导对接工作外出派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用于上级工作汇报,与业务往来单位业务对接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产生的接待18批次及人次122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9296.00元,比上年增加40899.15元,增长6.95%,主要用于办公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比上年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资产总额2374236.99元,其中,流动资产2192175.26元,固定资产182061.7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X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44627.2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4434.2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84平方米,账面原值143976.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48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76项,账面原值250073.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00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收入,所以GK08、09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于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监督索引号53252900530301111
附件【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091111025527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