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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41312-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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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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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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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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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机关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红河县机关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机关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机关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县机关事务局相当于正科级,主要承担社会服务职责的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任务和职责为: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方针政策,结合红河县的实际,制定县级政务接待、机关事务及后勤保障工作的规定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2)对县级各部门和乡镇后勤改革及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机关后勤工作中共性问题。
(3)负责协调县级各部门和乡镇做好上级领导检查、视察、领导来访等接待服务工作。
(4)负责县级重大活动、会议的拟定、组织和服务保障工作。
(5)负责红河县会堂及其他县委、县政府领导指导的会堂的会堂馆所的管理和维护维修工作。
(6)负责县委、县政府机关行政区域和县委、县政府指定的其他区域的规划审批、物业管理、环境卫生、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负责协调县委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做好精神文明建设、职工文化娱乐、生活服务等工作。
(8)负责保障各部门机要通信和应急工作用车;保障各部门跨区域出差、调研、大型会议、重大接待、到公共交通无法保障的地区下乡等公务活动;保障具有执法职能无执法执勤车辆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用车;保障跨部门综合执法执勤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用车。
(9)负责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车辆的配备、更新、调拨、调剂、报废的管理。
(10)负责指导、协调全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机要通信和应急保障、执法执勤车辆的使用管理。
(11)负责县级公务用车保障中心公务车辆的日常管理。
(12)负责组织全县司勤人员的业务培训。
(13)负责制订全县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车辆管理制度、司勤人员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14)负责协调推进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
(15)负责县级公务用车保障中心车辆审批、更新、报废等档案资料的管理。
(16)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办、县政府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不断完善干部职工管理制度,制定完善了学习、考勤、工作、财产物资管理、请示报告、经费管理、物资出入库管理、机关食堂管理、公务接待管理等制度;2019年1月份以来,建立了每周一干部职工例会制度,2019年2月制定了新的工作方案,传达学习重要文件精神、领导讲话;总结上一周工作及安排部署新的一周工作等。截至目前,已召开周一例会67次。除每周一召开例会外,还在单位内部开展了县情、礼仪、民俗、茶艺、民族歌曲等为主题的学习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为更好地开展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其中包括办公室、后勤保障一科室、后勤保障二科室、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机关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机关事务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0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00人)。
实有车辆编制69辆,在编实有车辆68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机关事务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4,507,503.6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07,503.6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40,741.78元,增长3.2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0,741.78元,增长3.2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单位结算以前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欠款,导致项目支出增加,总体支出相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机关事务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4,507,503.69元。其中:基本支出3,434,383.69元,占总支出的76.19%;项目支出1,073,120.00元,占总支出的23.8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1,014.10元,下降1.9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58,748.63元,下降7.01%;项目支出增加167,734.53元,增长18.5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本年较上年单位人员有所减少,相应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机关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34,383.6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17,816.98元,占基本支出的44.1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16,566.71元,占基本支出的55.8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机关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73,12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差旅费3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0,000元、公务接待费33,12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机关事务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07,503.6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91,014.10元,下降1.98%,主要原因分析本年较上年单位人员有所减少,相应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293,016.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24%。主要用于支付人员经费1,303,329.37元,公用经费1,909,066.71元,项目经费1,073,12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7,878.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5%。主要用于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职工职业年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50,179.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主要用于单位职工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6,42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0%。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50,000元,支出决算为2,491,792.1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218,850.65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9.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72,941.5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9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72,941.5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机关事务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50,000元,支出决算为2,491,792.1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218,850.6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0.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2,941.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65%。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下乡比较多,导致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随之三公经费增加。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24,300.78元,增长14.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88,562.28元,增长28.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4,261.50元,下降37.5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下乡比较多,导致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随之三公经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8辆。主要用于编制车辆68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1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公务接待中人员使用餐费,厨具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及大型接待所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机关事务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增加0.00元,增长0.00%,没有机关工勤人员,所以没有产生相关的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河县机关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13,219,634.66元,其中,流动资产63,109.06元,固定资产13,156,525.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10,614.7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310,535.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所以GK08、GK09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43601111
附件【红河县机关事务局2023091102552307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