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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41333-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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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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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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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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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红河县乐育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256201000
红河州红河县乐育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红河州红河县乐育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红河州红河县乐育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在红河县党委、政府和镇党委的领导下,乐育镇人民政府承担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建设和管理行政事务。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执行全镇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镇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办理上级各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我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州委九届四次全会及县委工作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镇党委工作决策部署,以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主题,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农业产业发展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建设,团结带领全镇广大干部群众攻坚克难、砥砺奋进,较好地完成了“十四五”开局之年各项目标任务。
一年来,全镇呈现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态势。一是经济平稳增长。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5.70亿元,同比增长9%;完成地方财政收入78.57万元,同比增长3%;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85亿元,同比增长50.15%。二是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3,200.00元,同比增长6%;存款余额25,755.95万元,比年初增长2,825.26万元,增长率12.32%;贷款余额7116.37万元,比年初增长729.57万元,增长率11.42%。三是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建立完善农村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治理成效明显。四是社会治安稳定良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矛盾风险隐患源头治理和排查化解成效明显。
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推进高质量发展,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我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发展、发展要安全”的要求,科学划定疫情防控网格284个,设立网格员366名,配备疫苗接种人员12名,急救车辆1辆,药品30种,急救医生2名。全镇3岁以上新冠疫苗第一剂接种完成25967人,接种率96.28%,第二剂接种完成25470人,接种率94.43% ,18岁以上加强针接种完成8625人,接种率104.49%。累计排查和管控服务返乡人员2803人次,及时劝阻红事48场。当疫情来临时,我们根据防控政策迅速行动,沉着冷静,干群同心,科学高效切断传播链条,确保输入疫情零扩散,群众生产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疫情防控和基层治理不断取得实效。
(二)坚持“兴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动能不断增强。我们坚持抓产业就是抓发展、抓发展就要抓产业,紧扣“串珠成线、连块成带、集群成链”的工作思路,重点发展绿色生态有机农产品,打造“乡字号”“土字号”特色农业品牌。全镇重点发展芒果和沃柑等热区水果,红米、香椿等生态绿色食品,黄精、重楼、板蓝根等生物药材为主的林下经济。种植香蕉面积达4720亩,发展热区水果芒果、沃柑等4800亩;发展特色农业产业香椿1200亩、花椒3175亩;发展重楼和黄精100亩。热区水果新植芒果41亩,提升改造芒果、沃柑500亩,发展高粱、油菜、蔬菜等农业特色产业项目3383亩,中药材新植黄精、重楼46亩,茶园提升改造240亩,新植、改造棕榈100亩。粮食播种面积达3.5万亩,总产量稳定在1100万公斤以上。全镇有效稳定保护梯田面积11000余亩。
(三)坚持“提效能”项目建设,高质量发展不断跃升。我们坚持发展为要、项目为重,主动对接各种政策导向,突出规划引领,全方位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进一步提升农村道路等级、高效节水以及农村公共服务为主的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启动大白能至乐育集镇至然仁“四改三”公路建设项目并稳步推进。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成垃圾堆放池5个、购置垃圾收运车辆1辆、3立方米垃圾箱20个、塑料垃圾桶24个。建成民族团结示范广场多功能球场1块。建成乐育村委会干田村老年人活动中心房屋1栋。龙车村委会车玛村乡村振兴示范项目主体工程已完成,风貌改造、氛围营造和绿化美化项目正在推进。完成龙车村电商中心装修及设备购置项目。全年共完成项目建设18个,政府财政投入共计923.05万元。
(四)坚持“重平稳”衔接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不断提速。我们始终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压倒性位置,抓实抓细脱贫人口和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高标准完成国家级第三方评估检查,实现零问题、零举证。落实“一户一策”帮扶措施。197人脱贫人口纳入农村低保和特困救助,88.55%的监测对象已消除返贫致贫风险,97.10%的低收入脱贫人口实现人均收入过万,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达1.36万元,同比增长15.41%。控辍保学持续“动态清零”。完成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1户,高烈度设防地区房屋改造12户,脱贫小额信贷发放69笔318.90万元;村级光伏发电累计收益41.94万元。乡村发展全面加速。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深入推进,完成乐育、然仁2个行政村村庄规划。扎实开展车玛村乡村振兴示范点项目建设。全力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完成户厕改造235座,改建公厕2座。全镇农村卫生户厕覆盖率39.43%、生活垃圾设施覆盖率100.00%、村庄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100.00%。
(五)坚持“惠民生”增进百姓福祉,群众幸福指数不断攀升。我们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更多的资金、更好的资源投入到民生领域,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群众,百姓生活物质更加富足、精神更加富有、安全更有保障。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11704人,其中脱贫劳动力3798人,发放省外转移劳动力一次性交通奖补资金65.00万元。完成养老保险缴费10328人,医疗保险缴费21866人 。累计发放各类保障金422.95万元,发放农村低保金238.37万元、城镇低保金38.17万元、临时救助资金36.79万元、残疾“两项”补贴30.64万元、特困供养金42.99万元、高龄补贴金26.7万元、孤儿补助金7.74万元,惠及困难群众3170余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六)坚持“防伤亡”应对抗震救灾,灾害影响降到最小。我们及时响应、紧急动员、全面部署、迅速行动,打赢了乐育镇抗震救灾保卫战。快速组织抢险救灾、排查灾情,出动车辆13次,出动人员168人次,无人员伤亡、房屋倒塌、道路塌方、电力设施受损、地质灾害点异常等情况。迅速组织开展收集灾情、震后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受损房屋33间、公共设施2处,均已及时发放救灾物资并妥善处理。定期做好后续地质灾害隐患点、水库、坝塘、农业生产沟渠、农房等各类监测工作,确保灾民平稳有序渡过难关。
(七)坚持“严要求”加强生态建设,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升。我们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力把生态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优势。有效管护生态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4.88万亩,森林覆盖率达50.3%。林长制全面实施,落实镇村两级林长14人,护林员127人,推广使用“林长通APP”“护林员APP”,完成巡林护林120余次,年内未发生森林火灾。纵深推进河长制,常态化开展“清四乱”“河长清河”等专项行动,用好“河长制APP”,设立镇村两级河长5名,增设护河、护沟员7名,志愿者36名,开展巡河12次,清理白色垃圾和水体污物9吨有余。清理整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5处,乱挖乱采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红星水库被评为州级美丽河湖、窝伙垤村被评为云南省第三批省级森林乡村。
(八)坚持“抓长效”推进社会治理,群众安全感不断提升。我们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政府自身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把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全年工作主线,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委有要求、政府有落实。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完成镇人大代表建议办理36件,占建议总数的52.17%。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宣传教育。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行动,形式主义得到有效整治,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好转,矛盾纠纷调解32件(其中5件信访件),成功调解29件,化解率达90.00%。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五公开”,累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20余件。打造廉洁政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强化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常态化。依法规范政府采购,节约资金30.78万元,“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同比压减17.50%,压减公用经费支出6.23万元,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的9.22%,以政府的紧日子换取人民群众的好日子。
与此同时,档案、民族宗教、侨务工作持续加强,工会、妇联、科协、老干、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分别是:1.党政办公室;2.乡村振兴办;3.农业综合服务中心;4.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5.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6.社会保障服务中心;7.信息技术服务中心;8.项目服务中心 ;9.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1.红河县乐育镇人民政府;2.红河县乐育镇财政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红河县乐育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乐育镇人民政府,属于行政单位。
2.乐育镇财政所,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红河县乐育镇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7人(离休0人,退休17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红河县乐育镇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22,260,866.4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260,866.4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255,070.41元,下降9.20%,主要原因是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减少和疫情防控工作经费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582,680.41元,下降6.64%,主要原因是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减少和疫情防控工作经费减少;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672,390.0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上级各单位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和规范单位之间资金往来,资金均由县财政统一下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红河县乐育镇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25,407,787.31元。其中:基本支出9,696,762.27元,占总支出的38.16%;项目支出15,711,025.04元,占总支出的61.8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07,610.38元,下降1.58%,主要原因是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和疫情防控经费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47,885.80元,下降6.2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开支和人员减少,工资发放减少;项目支出增加240,275.42元,增长1.55%,主要原因是中半山区种植产业发展项目补助增加;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红河县乐育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696,762.2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339,386.29元,占基本支出的86.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57,375.98元,占基本支出的14.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红河县乐育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711,025.0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红河县乐育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1,510,000.00元,项目已竣工验收。2.乐育镇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项目支出551,413.00元,项目已竣工验收。3.红河县乐育镇龙车村委会车玛村乡村旅游开发建设项目1,936,687.99元,项目已竣工验收。4.红河县茶叶产业提质增效项目支出144,000.00元,项目已验收。5.乐育镇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支出30,000.00元,项目已验收。6.乐育镇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村房屋抗震改造项目支出24,000.00元,项目已验收。7.红河县中半山区特色农业扶持项目支出797,346.00元,项目已验收。8.红河县2022年创新棕榈资源综合利用开发项目支出76,000.00元,项目已验收。9.红河县稻渔综合种养(稻鱼共作)项目支出332,820.00元,项目已验收。10.红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支出763,130.00元,项目已验收。11.脱贫人口省外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支出650,000.00元,项目已验收。12.2022年热区水果新植及提质增效项目支出17,4600.00元,项目已验收。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红河县乐育镇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891,994.3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16%。与上年相比减少2,469,467.05元,下降10.14%,主要原因是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和疫情防控经费支出减少,保运转公务开支减少,人员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937,444.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69%。主要用于发放机关干部职工的工资福利,开展日常工作产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9,7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应急救灾补助农户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37,510.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6%。主要用于机关文化体育事业编制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文化免开资金宣传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68,065.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2%。主要用于乐育镇人民政府去世离休人员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补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91,813.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9%。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干部职工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1,701,968.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45%。主要用于扶贫涉农设施建设和中半山区产业发展补助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36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4%。主要用于道路设施建设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348,46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9%。主要用于机关自然资源等相关事业人员的工资福利发放。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72,14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6%。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54,7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1%。主要用于冬春救助应急工作支出和补助发放。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5,900.00元,支出决算为279,653.1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97,872.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5.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1,781.19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5.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红河县乐育镇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5,900.00元,支出决算为279,653.1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97,872.00元,超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81,781.1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厉行节约,控制公车派车,减少耗油和管护费用,杜绝浪费资源现象。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64,042.12元,增长29.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97,872.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0,189.88元,下降14.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640.00元,下降10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控制公车派车,减少耗油和管护费用,零公务接待支出,杜绝浪费资源现象。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2辆。原因是为保障本镇人居环境的提升整治工作和森林防火工作需求,本年度购买了1辆垃圾清运车和1辆森林防火专用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2022年乐育镇脱贫攻坚巩固提升等各项中心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红河县乐育镇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51,375.98元,减少410,939.01元,下降23.3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及其他一般公用经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河州红河县乐育镇部门资产总额22,387,005.00元,其中,流动资产11,714,132.82元,固定资产2,216,821.1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8,001,050.99元,无形资产455,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35,114.1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20,202.8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29,983.5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1,5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128,433.58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229,983.58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红河县乐育镇人民政府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3.“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其他收入:指除财政预算外的,外单位或者上级部门给予开展有关工作的工作经费和专项业务费等资金。
6.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2900256201111
附件【红河州红河县乐育镇2023090810514804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