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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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4135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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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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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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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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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垤玛乡中心完小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936303301000
红河县垤玛乡中心完小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垤玛乡中心完小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垤玛乡中心完小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单位主要职能为学校通过组织教师、宣传教师、教育教师、服务教师,切实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学校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学校搞好服务。
(1)促进经济发展、增加教师收入。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学校的方针政策和措施,坚持科学发展,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2)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完善学校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努力改善校园环境,不断提高学校生活质量。
(3)加强学校管理,维护学校稳定。加强安全教育,健全教师权益保障机制,维护学校公平正义。
(4)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学校和谐。加强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引导教师有序参与学校事务管理,推进校务公开,促进组织健康发展,增强学校自治功能。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红河县垤玛乡中心完小至2022年春季学期以来,教职工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高,教师队伍建设明显完善,制度更加完善,认真落实上级要求的各项工作。
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合理使用,专款专用;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支出。一是建立领导小组;二是严格资金的管理使用。学校的一切资金,由学校财务人员按有关规定统领统支,没出现以任何理由单独收支现象,对本学校的预算执行情况及财务收支进行检查和内部审计工作,及时足额把财政下拨的公用经费、贫困生生活补助资金、学生营养餐资金合理分配,不挤占,不挪用,不降低标准,确保专项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随时接受专项检查,实行校务公开,学校重大经济活动,严格按我校制定的重大经济活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三是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督查,督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四是公示,自觉接受家长社会的监督。
食堂管理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规,从业人员先持证后上岗,定期进行体检。食堂的油、盐、柴、米、肉、蔬菜等都是定点采购,严格保管,并当天公示所采购物资的单价和数量。对食物、蔬菜清洗、烹饪等,学校有严格的操作流程、措施和记录。做好食品留样监督检查工作,坚持做到每天一小查,每周一大查,做到登记记录,强化责任。
维修工作及时、服务到位,凡是影响到教学工作的事都及时处理,及时维修了办公楼、师生宿舍及教室门窗,维修了学校的用电线路及自来水管道。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县垤玛乡中心完小是红河县教育体育局的下属部门,本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校长办、副校长办、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德育处、安全办、学生处、营养办,所属单位0个。
红河县垤玛乡中心完小是以“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进行小学学历教育相关社会服务”为宗旨和业务范围,为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垤玛乡中心完小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红河县垤玛乡中心完小 。
红河县垤玛乡中心完小是红河县教育体育局的下属部门,其中包括5个村完小,分别是:曼培小学、河玛小学、牛红小学、腊哈小学及独格小学。内设9个科室,包括:校长办、副校长办、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德育处、安全办、学生处、营养办。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垤玛乡中心完小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垤玛乡中心完小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30,083,100.6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911,047.08元,占总收入的99.4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72,053.52元,占总收入的0.5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942,902.65元,增长19.6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770,849.13元,增长18.9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无变化;事业收入0.00元,无变化;经营收入0.00元,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172,053.52元,增长100%。与上年相比,收入增多原因:教师基本工资提高,学生人数逐年增加,营养餐、生活补助经费增多;另外,其他收入方面从2022年有学生课后服务的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垤玛乡中心完小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29,994,800.48元。其中:基本支出29,979,745.48元,占总支出的99.95%;项目支出15,055.00元,占总支出的0.0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752,946.71元,增长6.2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752,836.71元,增长6.21%;项目支出增加110.00元,增长0.7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无变化;经营支出0.00元,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无变化。与上年相比、收入增多原因:2022年教师工资薪级正常晋升,差旅费,培训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力度增加;学生人数增加,学生营养餐,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垤玛乡中心完小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979,745.4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090,043.29元,占基本支出的90.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889,702.19元,占基本支出的9.64%。与上年对比增加:1,752,836.71元,增长6.21%,主要原因:教师基本工资提高,学生人数增加,营养餐、生活补助经费增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垤玛乡中心完小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055.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0.00元,增长了0.74%,主要原因:中心校和村完小的修缮工程增加了。具体用于曼培小学、独格小学食堂维修和学生宿舍维修等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垤玛乡中心完小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979,745.4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5%。与上年相比增加1,810,992.74元,增长6.43%,主要原因:教师基本工资提高,学生人数增加,营养餐、生活补助经费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25,103,427.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73%。主要用于教师工资福利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50,925.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4%。主要用于教师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46,455.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2%。主要用于教师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78,93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0%。主要用于教师基本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4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垤玛乡中心完小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4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事业单位学校,无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变化。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无增减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化。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事业单位学校,无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变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垤玛乡中心完小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没有此项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河县垤玛乡中心完小部门资产总额4,474,169.56元,其中,流动资产330,569.56元,固定资产4,122,119.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1,481.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84,819.1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22,5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入支出和年初、年末结转,所以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教育支出是指用于教育方面的全部开支。包括:教育的基本建设投资、教育的经常费用、国家的财政拨款、社会团体和个人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等。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公积金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城乡社区住宅(如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
4.基本支出,为保证我校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办公费等。
5.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900936303301111
附件【红河县垤玛乡小学表.xls】